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90247623 上传时间:2019-06-10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15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中科技成果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

2、协会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科学技术活动以及与科学技术活动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对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做评价。第二章 成果评价范围和内容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进行评价。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

3、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又分为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地区和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第五条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一)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二)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三)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四)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五)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六)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七)存在的

4、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三章 成果评价原则第六条 依法评价原则科技成果评价主要涉及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评价咨询专家及协会三方面。有关各方应当遵循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遵守评价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发生争议时,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解决。第七条 分类评价、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为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各自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加权量化进行定量评分,然后在定量评分结果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第四章 评价形式第八条 科技成果评价可以采取会议评价和通讯评价两种形式。(一)会议评价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

5、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协会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二)通讯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由协会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第五章 评价应当提交的资料第九条 评价委托方根据评价成果的所属类别向协会提交如下评价资料。(一)应用技术成果(1)研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6、内容;(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7)用户应用证明;(8)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二)软科学研究成果(1)研究报告;(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含软件著作软);(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5)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第十条 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应当提供真实的技术资料

7、,因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数据和资料提供者承担。第六章 评价程序第十一条 科技成果评价可由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提出。对符合评价范围的,协会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第十二条 科技成果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委托方向协会提出成果评价需求。(二)协会收到被评价成果材料后,初步审查评价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能否实现。(三)接受评价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四)确定成果评价组组长。由其选聘熟悉被评价科技成果行业领域的专家

8、担任评价咨询专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两人。(五)对于需要具备检测或查新报告才能做出评价结论,但评价委托方又未提供相关报告的,协会可以要求评价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查新报告,也可以与评价委托方协商,由协会作为检测、查新委托人取得检测、查新报告。(六)专家评价。由每位咨询专家独立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协会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每位咨询专家的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七)评价组组长在综合所有咨询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综合评价结论。(八)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第十三条 采用会议评价时,由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聘请5至9名专家组成评价咨询专家组,其中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

9、上,其余可以为经济、财务或管理专家。每位咨询专家独立提出评价意见。评价组组长综合归纳每位咨询专家的评价意见并形成评价结论,并提请评价咨询专家组通过。第十四条 采用通讯评价时,由协会聘请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其中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余可以为经济、财务或管理专家。各位专家独立提出评价意见。由评价组组长综合归纳每位专家的评价意见并形成评价结论,并将每位专家的评价咨询意见作为附件。第十五条 科技成果评价的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专家评价意见)由协会和委托方按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第七章 评价咨询专家第十六条 评价咨询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五分之一的具有中

10、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管理办法;(四)对评价成果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第十七条 评价专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遵守如下行为规范:(一)维护评价成果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保守被评价成果的技术秘密。评价工作完成后,有关评价成果的所有材料应当全部退还给评价机构,不得向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扩散,不得非法占有、使用、

11、提供、转让。(二)自觉坚持回避原则,不接受邀请参加与评价成果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价。(三)提供的书面评价意见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评价成果的实际情况,并对所出具的评价意见负责。(四)不得收受除约定的咨询费之外的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的与评价有关的酬金、有价物品或其他好处。第十八条 参加成果评价的咨询专家,由协会主要从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中遴选。根据被评价成果的专业特性和具体情况,可在专家库以外选聘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专家。委托方、成果完成单位等关联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价咨询专家参加对其成果的评价。第十九条 评价专家在成果评价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对科技成果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12、(二)通过协会要求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有权要求在评价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四)有权要求排除影响成果评价工作的干扰,必要时可向协会提出退出评价请求。第八章 分类评价指标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成果评价采用分类加权量化评价方式,根据成果类型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和加权系数。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技术

13、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第二十二条 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应用推广程度,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已获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第二十三条 软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创新程度,研究难度与复杂程度,科学价值与学术水平,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影响程度,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的紧密程度。第二十四条 协会应参考评价咨询专家组评价指标量化评分结果,确定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价结论。第九章 评价报告第二十五条 评价报告是协会以书面形式就

14、评价工作及其结论向评价委托方做出的正式陈述。(评价报告的格式和要求见附件)第二十六条 评价报告应当有评价组组长和评价咨询专家的签字,加盖协会公章,同时对评价报告的每一页跨页盖骑缝章。第二十七条 评价结论(一)评价结论应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资料,在综合评价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二)对于评价的指标,应写明被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技术水平。(三)对于评价指标对比分析,既要写明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水平,也要写明比较对象(如国内外最新相关技术)达到的水平。(四)评价结论可分为分项结论和综合结论。对于评价委托方要求给出评价综合结论的,评价报告中应当明确给出。评价结论中慎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15、、“国内首创”、“国内先进”、“填补空白”等抽象用语。(五)评价结论属咨询意见,供使用者参考。依据评价结论做出的决策行为,其后果由行为决策者承担。(六)在征得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同意后,评价结论和评价咨询专家名单一般应以适当方式公开。第十章 评价费用第二十八条 科技成果评价费用本着非营利的原则,根据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具体活动内容,由委托方与协会以合同形式约定具体费用。协会按合同约定收取评价费用,费用多少不随最终评价结论而变动。第二十九条 评价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由评价委托方与协会协商,以合同形式约定。第三十条 对所聘请的评价咨询专家,由协会按照实际工作量发放技术咨询费。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附件:报告编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鲁特协评字第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完成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委托日期:评价形式:评价机构:(盖章)评价完成日期:中 华 人 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