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吧合伙人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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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吧合伙人协议书篇一:20XX创始合伙人协议书 创 始合伙人协议书 杭州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3月版本1.0合伙人甲: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 住址_电话_合伙人乙: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 住址_电话_本协议本着友谊、自愿、平等、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注:本协议出现合伙人意见不统一情况,由中间人_进行调解。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2、企业名称: _ _3、经营场所: _ _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 _年_月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2、:(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发生意外,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4)企业倒闭。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第二条 出资金额分配及管理1、合伙人按比例出资。所购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为双方共有财产。2、合伙人甲:出资,于月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乙:出资元,占比,于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未交齐并对公司直接造成亏损的,应赔偿由此损失。3、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

3、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6、合伙人出资的资金办卡存入 银行由 方保管,不得私自存取。后期有经营效益资金就得以合伙人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7、 经合伙人协商由 方负责会计事物, 方负责出纳事物;严格按照会计法则和出纳法则办事。第四条 盈余分配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提前后备流动资金后的纯利润。2、纯利润的,按出资比例分配。3、本协议合伙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

4、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第五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都有一票表决权,合伙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享有三票特权。2、全体合伙人推选方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

5、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5、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6、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在工作日查阅账簿、有权知情工作进度;主管事务的合伙人不得拒绝。7、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8、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9、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 营体内索取回扣。第六条 合伙债务的

6、分担1、合伙人按本协议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10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第七条 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月内出现亏损事业未能完成;(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规

7、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三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征求意见。第八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

8、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3、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禁止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

9、活动;如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进行赔偿。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工作及业务,禁止私下开设同等模式的分公司,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如违规者除名并赔偿合伙人投资企业的全部资金。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二条 其他1、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2、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

10、营状况没有异议。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中间人: 加盖公章 缔约日期:_年_月_日 篇二:合伙人协议书合伙人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 以货币发方式出资

11、,技术股占,计人民币 元。(二)合伙人乙 以货币发方式出资,技术股占,计人民币 元。(三)合伙人丙 以货币发方式出资,技术股占,计人民币 元。(四)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五)本合伙出资分两部分现金股(70%)和技术股(30%),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务偿还,合伙财务不足偿还时,以合伙人各

12、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消债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新合伙人承担并签署本合同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外约定外,入伙的心合伙人与元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心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 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1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担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担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货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转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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