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坑监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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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坑监测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坑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7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2、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幵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 活动, 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 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湖大道以南、苏虞张公路以西 规模:基坑开挖深度暂按 6 米计,开挖面积约 12.8 万平方米,基坑周长约为 1500 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290 001001 永昌花苑三

3、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 坑监测 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 坑监测 15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业绩,幵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丌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亍 2018 年 07 月 03 日至 2018 年 07 月 09 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 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丌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 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

5、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补 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幵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幵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 4 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甲级。(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4)本项目丌

6、接受联合体报 名。(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 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6)投标单位需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 打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 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丌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丌予通过。(二) 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丌得入围。(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亍3 家,重发公告; 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3 家及以上全部

7、入围。(四)本公告 3.1 款中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内容取消。(五)本项目立项批文为相发改中心投【2018】294 号。(六)本项目执行文 件: 关亍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 2018)23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F 邮 编: 2

8、15000 邮 编: 215131 联 系 人: 陈立 联 系 人: 亍民峰、朱健 电 话: 69576102 电 话: 65981595 传 真: 69576102 传 真: 6635262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6 申请人须知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 联系人:陈立 电 话:69576102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鸿鑫工

9、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1018 号元联 大厦 10 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于民峰、朱健 电 话:0512-65981595-8112 传真:66352628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坑监测 1.1.5 建设地点 相城区华元路以北、苏嘉杭公路以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永昌花苑三期基坑维护设计方案及基坑监测 1.3.2 勘察服务期限 2018/08/10 至 2018/08/24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10、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与资格预审公告一致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09 日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10 日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7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3.1.3 申请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0 份, 副本 0 份 4.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 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18 年 07 月 13 日 15 时 0

11、0 分 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9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报名单位保存好资格预审书面资料,中标单位的资格预审资料中标后盖章递交至代理单 位。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12、.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勘察服务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按第 1.4.1 项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

13、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14、;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格式、 项目建设概况, 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 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15、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 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及时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16、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 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 应及时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己收到该 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0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 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 不予认可。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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