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湾古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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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使 用用 说说 明明 一、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并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施工招标工程。 采用总价包干、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或 因特殊原因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工程,招标人需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方可使用,但仍应 使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4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 5、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 30 号

2、令) 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 年版);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第二章第二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定价抽签法三种评 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 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

3、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五、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程 、 13 清单计价规 范 、相关专业13 清单工程量计价算规范补充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 标人须知” 、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 解释。 六、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2010 年版)编制。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

4、 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 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 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七、本施工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八、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 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 公室书面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明月湾古村路灯亮化工程标段施工

5、招标公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湾古村路灯亮化工程明月湾古村路灯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经苏太经201848201848 号号( (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会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 100.00100.00% %, 私有资金:, 私有资金: 0.000.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0.00% %, 境外私人投资:, 境外私人投资: 0.0.0000% %, 其他国

6、有:其他国有:0.000.00% %,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会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苏州永诚建设永诚建设咨询有咨询有 限公司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 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公村石公村 规模:合

7、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 5656 万元万元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609001001 明月湾古村路灯亮化工程 路灯亮化 60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

8、至 2018 年 07 月 09 日止, 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下载招标文件。 5.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 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

9、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 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6.其它明确事项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负责 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 B 类证书; (6)项目负 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不得同时在

10、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 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11、年的;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 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 ,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 ,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根据关于在根据关于在 公共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

12、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23 号)文,号)文, 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9)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端)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端 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0)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 文执行文执行;(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

1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三)备注

14、: (1)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标底价 56.1156 万元,发包价为标 底价安装下浮 12%,最终定发包价为 50.7626 万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发包价格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 开标时由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CA 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 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 (3)投标文件的组 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须编制。图纸等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 载。 (四)备注:1. 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15、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 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 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7.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上发布 8.8.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 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东吴北路 221 号汉庭酒店 7 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劳工 联 系 人: 徐勤勤 电 话: 66276343 电 话: 69157588-805 传 真:

16、 传 真: 0512-65268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目目 录录 (适用于资格后审网上招标项目适用于资格后审网上招标项目) .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 总则 14 2. 招标文件 17 3. 投标文件 19 4. 投标 26 5. 开标 27 6. 评标 28 7. 合同授予 31 7.1 定标方式 31 7.2 中标候选人和拟中标人公示 3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4 第二章 评标办法 36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1. 评标入围 40 2.清标 40 3. 评标办法及其主要内容 . 41 3.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41 3.2 综合评估法. 41 3.2.1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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