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 课件 葛永波_ 第13章 证券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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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证券市场监管,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与模式。 2.掌握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与方法。 3.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内容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 集中监管模式 自律监管模式 综合监管模式,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和模式,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的和原则,(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的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公开原则 3.公平原则 4.公正原则 5.国家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6.安全与效率相结合原则,二、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一)集中监管模式 指国家主要通过制定专门的管理法律法规,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管机构进行证券市场的监管。美国是该模式

2、的典型代表。 (二)自律监管模式 指国家除了颁布必要的法律法规外,较少干预证券市场的监管,而是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组织和证券经营机构自身来监督和管理证券行业及其业务活动。英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 (三)综合监管模式 也称分级管理型监管体制,指既强调集中监管,又注重行业自律监管的模式,是集中监管模式与自律监管模式互相协调、渗透的产物,具体包括二级监管和三级监管两种体制。,第二节 监管内容与方法,一、对证券发行的监管,(一)证券发行注册制 这种体制一般由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采用。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 证券发行核准制多由新兴的证券市场所采用。 (三)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 证券发行注册制和证券发行核准

3、制都是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基本形式,但两者之间有很多不同: 1.依据内容不同 2.证券发行对象(投资人)素质不同 3.证券发行机关所担负的责任不同 4.能获准发行的公司范围不同 5.适用的国家(或地区)不同,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监管,(一)市场操纵行为 对于市场操纵行为,各国一般都采取事前监督和事后救济的方式进行监管。 (二)内幕交易行为 除了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有价证券属于内幕交易外,内幕人员将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及非内幕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依据该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都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三)关联交易行为,三、对证券商的监管,(一)对证券商设立

4、资格的监管 证券商的设立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特许制,二是登记注册制。 (二)对证券商承销业务的监管 证券商业务监管的重点是禁止其利用承销业务操纵市场而获得不正当收益。 (三)对证券商经纪业务的监管 (四)对证券商自营业务的监管 (五)对证券商的常规性监管 (六)对证券商市场退出的监管,第三节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指证券发行公司在证券发行与流通各环节中,依法将其经营、财务信息向证券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公开,以供证券投资者作出投资价值判断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监管方式之一,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制度之一,也是保

5、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主要的制度。,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意义及主要内容,(一)信息披露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1.契约理论 2.交易成本理论 3.信息不对称理论 (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 (三)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行主体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业务和生产设施状况、主要固定资产、证券及其市场信息、财务状况、管理阶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高级管理人员的经验、报酬和利益冲突等。,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主体,相关的

6、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二)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及义务的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一)信息披露的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 证券发行人及与信息披露文件制作相关者,应当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告书制度 证券发行人负有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各种报告书的义务,具体包括证券发行公司的年度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季度报告书等定期报告文件以及临时报告书和为执行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开政策而公开的其他各类报告文件。,四、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美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在19

7、33年及1934年制定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它是一项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组织的作用,通过实施证券法律法规实现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该制度体系可概括为两个部分、三个层次。所谓两个部分是指证券在一级市场上的首次公开披露和在二级市场上的持续公开披露;所谓三个层次是指对公开披露的信息有三个层次的监管。,五、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是在借鉴西方成熟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从一开始就体现为政府强制供给的特征。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已经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通过不断努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信息透明度也日益增强,但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不少违规行为,比如散布假信息、隐匿真实信息或滥用信息、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欺诈投资者、转嫁风险等等。 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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