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自考历年真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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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41甲系中国公民,居住在杭州市。甲死于杭州并在英国遗有不动产。甲有丈夫乙和胞弟丙,都是中国公民,也都居住在杭州。除了乙与丙,甲死亡时没有其他亲人,并且没有立遗嘱。乙与丙因该不动产继承闹起纠纷,乙起诉至杭州市某法院。请问:(1)杭州法院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如果杭州法院有管辖权,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42杭州某集团公司与甲国某投资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于2001年9月在杭州签订了一份合资企业合同。不久,投资公司又与我国某银行在杭州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约定由投资公司向该银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杭州的投资,并约定贷款合同根据甲国法律进行解释。投资公司分数次从该银行提取该笔贷款,但

2、未按合同约定用于合营项目。该银行在贷款到期后数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于2003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国投资公司,要求其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但是投资公司认为,贷款协议约定由甲国法律进行解释,等于约定由甲国法院管辖,据此提出管辖异议。请问:(1)甲国投资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如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该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 来057 41日本女子某甲在南京工作多年,与中国公民某乙于2001年在南京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同赴日本。一年后,双方感情不合,某乙携带在日本积累的家庭存款,返回南京。某甲来中国向南京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财产。请问:(1)南京法院

3、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如果南京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财产分割,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42英国某电器公司与杭州某彩电厂在英国伦敦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该英国电器公司派三名专家,在杭州某彩电厂工人的协作下调试引进该公司的显像管生产设备。调试开始后,我方按每天8小时安排工作,而英方专家按该英国公司的每天6小时安排工作,对此发生争议。合同未规定应适用何国法律。争议发生后,英方在一份双方达成的争议谅解备忘录上原则同意由中国法院管辖。因协商不成,杭州某彩电厂遂根据备忘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英方以合同订立时并未约定管辖法院为由提出管辖异议。请问:(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行使协议管辖权?为什么?

4、(2)如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067 41浙江某公司与美国一投资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于2002年10月在杭州签订了一份合资企业合同。不久,该美国投资公司与我国某银行在杭州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约定由投资公司向该银行贷款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杭州的投资,并约定贷款合同根据美国法律进行解释。投资公司分数次从该银行提取该笔贷款,但未按合同约定用于合营项目。该银行在贷款到期后数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美国投资公司,要求其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但是投资公司认为,贷款协议约定由美国法律进行解释,等于约定由美国法院管辖,据此提出管辖异议

5、。请问: (1)美国投资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该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 42韩国女子某甲与中国公民某乙于2001年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同赴韩国。一年后,双方感情不合,某乙携带在韩国积累的家庭存款,返回北京。某甲来中国向北京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财产。请问: (1)该北京法院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北京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财产分割,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077 41一对在英国留学的中国青年男女在英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男方当事人以该婚姻未在中国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为由,主张该

6、婚姻在形式上无效,请求法院宣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目的是在财产处理上获得好处)。而女方当事人主张该婚姻关系无论是按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的英国法律还是按照当事人双方本国(中国)法律都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并且按照婚姻缔结地法律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因而应该是合法婚姻关系。问:(1)对于该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国法律判断其婚姻的法律效力?为什么?(2)对于该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国法律解决其离婚问题?为什么?42原告威尔顿是美国阿肯色州的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所拥有的、由被告雇员所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威尔顿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回到美国治伤。伤愈

7、后,原告向阿肯色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要求威尔顿提供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无法提供。法院继而要求威尔顿在一年内提供有关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再行审理。一年以后,威尔顿仍然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相关法律,因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当时没有有关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问:(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2)本案中,威尔顿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各国实践一般采用哪些解决方法? (3)假设诉讼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我国法律对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的提供有哪些具体的规定?074 41.意大利某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我国某公司

8、,诉讼标的为3400万美元。该法院缺席判决我国某公司败诉。意大利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并请求英国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某公司伦敦代表处的财产。在意大利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意大利法院是以传真的方式对我国当事人送达了有关诉讼的文件,其所声称的采取此种送达方式的理由是:第一,中意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司法协助的公约;第二,外交送达耗时费力。而事实上中国与意大利均是1965年海牙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缔约国。问:根据上述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当事人可以什么理由请求英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意大利法院的判决?42.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

9、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087 411991年在中国国内结婚、后于1993年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某甲和某乙,在阿根廷和中国境内都有财产。因为婚姻纠纷在阿根廷申请离婚,但由

10、于阿根廷婚姻法当时尚不准离婚,只能于1995年按照该国法律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后来甲仍然留在阿根廷,并加入了阿根廷国籍,而乙回到国内。甲后来也回到国内,并与另一中国女子丙结婚。1999年乙向其原来住所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要求甲支付自1993年至今的生活扶养费15万元。 请问: (1)判断甲与丙之间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哪一国法律?甲与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于乙提出的离婚的请求,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为什么? (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扶养费的诉讼请求,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 (4)如果,在甲死亡前,乙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

11、求,而在甲死亡后,乙和丙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42中国公民张某原与丈夫蔡某侨居马来西亚,解放初期,张某携子女回中国厦门定居。丈夫蔡某仍然居住在马来西亚,并取得马来西亚国籍。1978年,张某用丈夫蔡某寄回的侨汇购买了厦门市住房一座,房主登记为张某。此后,其子女又先后出国或去香港定居。1997年,张某申请去香港定居获准。因在厦门已无亲人,欲在出境前将此房卖掉。经人介绍,张某在未取得其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于1999年4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该房以人民币85000元卖给原告。签约后,张某收取了大部分房款,并将部分房屋交给原告居住。同年10月,双方

12、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张某未能提供其夫同意出卖的证明,房管部门未给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张某因身体原因,未去香港定居。同时,其夫蔡某得知其卖房之事,从国外来信指责,并通过律师到房产部门,要求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张某向原告表示要求取消买卖房屋契约,各自返还已收取的房款和占住的房屋。因原告坚持买卖有效,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原告于2000年11月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 问题: (1)此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法院应如何识别此案的性质? (2)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解决该案中的争议? (3)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094 412000年3月

13、6日上午10时左右,俄罗斯商人罗曼诺夫与一中国朋友从某市开元大酒店乘坐出租车到汽车站,罗曼诺夫与其朋友下出租车后,支付了15元出租车费后,拿起行李就奔向汽车站,匆忙间将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出租车司机发现手提包后,迅速开车回汽车站寻找失主。未果。罗曼诺夫丢包后,到当地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者将给予酬谢。3月8日,罗曼诺夫又在当地的晚报上刊登寻物启事,承诺将付给还包人酬金8000元,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3月9日下午拾包的出租车司机在朋友的陪同下,到罗曼诺夫所住的宾馆送还手提包,罗曼诺夫也兑现承诺,付了8000元的酬金。罗曼诺夫的手提包失而复得后,并支付了酬金,心有不甘

14、,便委托中国朋友向当地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出租车司机。司机承认拾到手提包、交还手提包并接受酬金的事实。公管处责令出租车司机将酬金上交至公管处,由公管处交还给罗曼诺夫。同时,公管处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暂扣出租车司机上岗证等行政处罚。出租车司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以公管处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请问:(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涉外民事关系?(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这些涉外民事关系应当以哪国法律作准据法? 42原告威尔顿是美国阿肯色州的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所拥有的、由被告雇员所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威尔顿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回到美国治

15、伤。伤愈后,原告向阿肯色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要求威尔顿提供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无法提供。法院继而要求威尔顿在一年内提供有关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再行审理。一年以后,威尔顿仍然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相关法律,因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当时没有有关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问:(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2)本案中,威尔顿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各国实践一般采用哪些解决方法?(3)假设案件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我国法律对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的提供有哪些具体的规定?097 41.甲在中国杭州驾车撞伤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假设

16、1: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1分)为什么?(2分)假设2:甲与乙均为德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1分)为什么?(2分)假设3: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甲在撞伤乙的同时,还使德国人丙受伤。乙、丙在有管辖权的同一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甲对乙、丙的损害赔偿责任?请你对以下三种主张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并说明理由。(6分)A.一概适用中国法。B.一概适用德国法。C.甲对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德国法。42.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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