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新编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陈双喜 孟亮 戴明华 第十章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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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合 同 履 行,第一节 出口合同履行 第二节 进口合同履行,第一节 出口合同履行,一、备货 二、催证、审证和改证 三、报检 四、租船订舱 五、投保 六、出口报关 七、制单结汇 八、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九、索赔与理赔,一、备货,(1)货物的品质规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 (2)货物的数量应符合销售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和运输的要求。 (4)备货时间应考虑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 (5)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内商品要及时办理出口证书。,二、催证、审证和改证,(一)催证 (二)审证 (三)改证,(一)催证,催证是指当进口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开来信用证,或出口方根

2、据货源和运输情况可能提前装运时,通过信函、电报、电传、发E-mail等方式催促进口方迅速开出信用证。,(二)审证,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信用证内容应与买卖合同条款一致。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工作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惯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进口方有意利用开证行的主动权加列对其有利的条款等原因,出口方收到的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为确保收汇安全和买卖合同的顺利执行,防止造成不应有的经济和政治损失,必须依据买卖合同并参照UCP600的规定对国外来证进行认真审核。,(三)改证,在审证中,发现不符合出口方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和出口安全收汇等情况,必须要求国

3、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后再装运,避免出现货已装出、证却未改的现象,造成银行拒付。,三、报检,(一)报检单位 (二)报检单证 (三)报检范围 (四)报检时限和地点 (五)重新报检 (六)证单的更改,(一)报检单位,报检单位有: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入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境货物生产企业或代理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其他对外贸易关系人。,(二)报检单证,报检单证的规定有:受理出境货物报检时,报检人应提供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有关函电等资料。凭样品成交的还应提供买卖双方确

4、认的签封样品。申请预检的货物,还应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依据。,(三)报检范围,报检范围如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应检对象;有关国际公约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对象;输入国有规定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证书(明)方准入境对象;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对象;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委托检验检疫的业务;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的签证业务。,(四)报检时限和地点,报检时限和地点的规定有: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时间;出境活动物应在动物计划离境60日前向出境口

5、岸检验检疫机构预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出境口岸隔离检疫周前报检;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实施产地检验检疫。,(五)重新报检,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并交还原签发的证书或证单,并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或愈期报运出境的;更改不同输入国或地区而有不同检疫要求的;出境改换包装或又重新拼装的货物需重新检验检疫的;报检后在30日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或自动撤销报检的。,(六)证单的更改,证单的更改分情况论之: (1)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各种证单,报检人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或者增减内容时,必须向原签证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2)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

6、证书,如果发现问题,属于检验检疫项目内容的更正和补充,应由报检人与原签证机构联系处理。 (3)已报检的出境货物,国外开来信用证修改函时,凡涉及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条款,报检单位须及时将修改函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四、租船订舱,(1)国际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定期或不定期编制每月或每周出口船期表,列明航线、船名、国籍、抵港日期、截止收单期(接受运输委托的最后日期)、预计开始装船日期、停挂港口名称等,供出口方订舱时参考。 (2)出口方在备妥货物和收到信用证后,即可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3)国际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出口方的货物托运单或订舱委托书后,根据配载原则,结合船期、货

7、物性质、货运数量、装运港、目的港等具体情况安排舱位。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托运单或订舱委托书后即发给订舱人(托运人)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5)货物装船后,由船长或大副签发收货单,即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五、投保,货物装运前,应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时需填具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后即签发保险单。保险费按保险公司的规定或出口方和保险公司共同商定的办法结算。 按照CIF、CIP贸易术语成交的出口合同,出口方在装船前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办理投保手续应按信用证规定的保险条款、保险险别、保险金额、投保加成办理。,六、出口报关

8、,(一)报关单位 (二)报关期限 (三)报关程序,(一)报关单位,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二)报关期限,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按照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实际业务中,集装箱货物通常要求在装货的3天前向海关申报。,(三)报关程序,海关对出口货物的监管从出口单位向海关申报到海关签章放行,要经过出口货物的申报

9、、出口货物的查验、征税和出口货物的放行4个程序。 1.出口货物申报 2.查验 3.征税 4.放行,七、制单结汇,(一)制单 (二)审单 (三)结汇,(一)制单,制单工作必须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所谓正确,是指要做到四个一致,即“单证一致”(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单单一致”(各种单据之间一致)、“单内一致”(单据内容一致)、“单货一致”(单据与实际装运货物一致),否则就会出现不符点,影响安全收汇。 所谓完整,是指出口方必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备齐成套完整的单据,以便办理交单结汇;同时,单据的份数和单据本身的项目也必须完整。,(二)审单,审单是指在制单之后,出口方根据信用证和销售合同对各

10、种单证进行审核,以确保四个一致。 审单的重点内容是:单据种类及份数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单据内容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遗漏;各种单证的相应栏目的填写是否一致;单据的名称和内容是否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三)结汇,在货物装运以及单据备托并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向银行办理结汇,收取货款。目前,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议付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银行经审查出口方交来的单据无误后,将单据航寄到国外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国外银行将货款拨入议付银行账户的货款通知书时,议付银行再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入出口方的账户。,八、出口

11、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一)出口收汇核销 (二)出口退税,(一)出口收汇核销,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国家加强出口收汇管理、确保国家外汇收入、防止外汇流失、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方贸易下的外汇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二)出口退税,表10-1 出口退(免)税的申报资料表,九、索赔与理赔,在出口合同的履行中,如果进口方未按合同规定如期开来信用证或不按时付款赎单或无理拒收货物等,出口方可以提出索赔;或者出口方交货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发生错发错运等违反合同规定的事情,致使进口方受到损失,进口方也可以提出索赔。在索赔之前,首先要分清责任,查明事实,然后向有关责任方,如进口方、出口方、船

12、方或保险公司等提出索赔。,第二节 进口合同履行,一、办理货物进口许可证 二、开立信用证 三、租船订舱 四、办理保险 五、审单付款 六、进口报检 七、进口货物报关 八、验收与拨交货物 九、进口索赔,第二节 进口合同履行,图10-2 FOB条件下进口合同履行流程图,一、办理货物进口许可证,(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办理 (二)进口许可证的办理,(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办理,为了对部分货物的进口实行有效监测,我国实施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部门和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负责自动进口许可货物

13、管理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二)进口许可证的办理,我国对限制进口的货物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进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法律凭证。凡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在进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二、开立信用证,(一)信用证的开立 (二)信用证的修改,(一)信用证的开立,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签订进口合同后,进口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开证银行办理申请开证手续,填写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的种类与开证时间均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果合同规定在出口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进口方应在接到出口方上述通知后再行开证;如果合同规定出口方领到

14、出口许可证或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开证,应在收到对方已领到许可证的通知,必要时应获得适当证明,或接到银行保证金已收妥的通知后再开证。,(二)信用证的修改,信用证开出后,如果发现信用证内容与开证申请书不符,或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需对信用证进行修改,应立即通知开证行修改;如果收到国外受益人的信用证修改通知书要求修改信用证的某些条款,则应区别情况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如果同意修改信用证,进口方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办理修改手续;如果不同意修改信用证,也应及时通知出口方,督促其按原证条款履行。,三、租船订舱,在FOB合同下,进口方负责派船到指定的对方口岸港口接货。通常情况下,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将预计装船日期

15、通知进口方,由进口方向船方租船或订舱。进口方往往将租船或订舱工作委托给货代公司代办。手续办妥,进口方要将船名、船期和承运人名称、联系方式通知出口方,以便对方备货和做好装船准备,保证船货衔接。,四、办理保险,按FOB、CFR、FCA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由进口方自行办理保险。目前,我国进口方主要有逐笔投保和预约保险两种办理保险的做法。,五、审单付款,为保证对方提交的单据完全符合进口方开立的信用证的条款,保证我方的权益,必须认真做好审单工作。审单是银行与企业的共同责任,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审单和进口方审单关注的重点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必须与银行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六、进口报检,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检

16、疫商品和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是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七、进口货物报关,(一)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二)进口关税的计算,(一)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包括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货到目的港后,进口方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连同提货单、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及其他必要文件,经商检机构签章后到海关申报;在海关对各种单据及货物查验合格后,将会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一般进口货物缴纳关税要使用支票,到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关税后,银行在缴款书上面盖章;按国家规定缴纳关税后,海关将在货运单据上签章放行。,(二)进口关税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对准许进口的货物、物品征收进口关税,代征进口环节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另外,海关还对部分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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