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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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第一册(通用册)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北京2019年前 言本招标文件共分两册。第一册是招标文件通用文本;第二册是招标文件专用文本。第一册招标文件通用文本内容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第二册招标文件专用文本根据具体招标货物特点进行组织和编写,内容包括: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部分 技术部分1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中国科学院机关及其下属各科研单位、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册第六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以下简称“资料表”)1.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

3、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本须知第30条)。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部分,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部分投标

4、人须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五部分投标邀请书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八部分 技术部分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5、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 招标文件的质疑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6.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册“资料表”6.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潜在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7.1投标范围详见第二册“资料表”。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7、单位。7.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8. 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附件1投标书(统一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7-1

8、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5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6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7-7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必须提供,进口货物适用)(四)法人代表授权书*7-8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9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

9、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7-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7-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4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附件9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附件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统一格式)附件1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附件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附件13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8预付款银行保函8.2

11、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8.3 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9.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说明,并出具装运货物时的原产

12、地证书 。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9.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9.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应答的其他要求,见第二册“资料表”。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

13、的优惠报价。10.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

14、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6 对投标人投标产品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第二册“资料表”。11. 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第二册“资料表”)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1.3 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 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第二册“资料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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