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砼购销合同(营改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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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 品 混 凝 土 供 货 合 同需方(甲方):工程名称: 供方(乙方):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 工程的预拌混凝土由需方向供方采购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第一条 合同概况1、工程名称: (全称)2、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第二条、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浇注部位序号产品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2、量(m3)单价(元/ m3)金额(元)浇注部位备注非泵泵送1预拌混凝土C10如有其它特殊要求,价格另议。2C153C204C255C306C357C408C45C50C55C609合 计10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 上表说明:1、表中预拌混凝土的数量为订购概算数量,不作为供需双方的结算依据,若订购数量超出预算量,超出部分双方需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供方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与需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更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需方支付任何款项;2;若预拌混凝土不使用泵送,则扣除泵送费(按上表中的泵送单价扣除 元/ m3);3、此单价均为工地价(包到需方指定施工面),已含泵送费

3、、xxx%增值税,并不随市场材料价格波动作任何调整。第三条、订货与发货方式: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遇临时有变更的,需方须提前2小时通知供方。第四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验收标准:1、质量验收标准:按下列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验收:(1)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2)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3)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4)G

4、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5)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6)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供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需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捣交货地点时的20分钟内进行,坍落度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

5、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试块制作(包括模具费用)、养护及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081-2002、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规范要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并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4、需方验收员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进行签收,并签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

6、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8 m3)。预拌混凝土体积按2400kg/ m3计算,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有权对任意车次抽检,如果抽检发现运输车的实际装载预拌混凝土的体积少于送货单的体积,则当月内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均按抽查车次的实际体积中最低值重新计算当月的预拌混凝土总量(即结算的预拌混凝土体积=送货单的预拌混凝土体积总量(抽检运输车的实际预拌混凝土体积最小值/抽检运输车的送货单预拌混凝土体积)5、供方运送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且从预拌混凝土由搅拌机卸入运输车开始到卸料完毕不得超过3小时,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

7、土中加任何物质。若因需方原因超过规定的时间,供方不负责质量责任;若是供方原因,则由供方负全责6、需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材料结算员: 联系电话: ;现场指定签单人: 联系电话: 。(需方所有人员必须为公司登记在册人员)7、供方方生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质量负责人: ,联系电话: ;资料员: ,联系电话: ;结算员: ,联系电话: ;生产调度电话: 、 。传真: 。8、需方只对指定签收人员在发货签收单上签字并加盖“收货章”的数量给予确认,单价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执行。未经需方盖公章确认,附加在发货签收单上的其它附加条款或需方人员所签认的欠条等单据,需方不认可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

8、后果,除此之外的需方任何个人在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均属无效,供方不得以此要求需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送货单按上述程序办理,结算单按结算程序办理,且结算单中需要项目经理 及合同中指定验收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结算凭证。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前双方对清上个周期的账目办理完善结算手续,以供需双方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由需方验收人员开具结算凭证经项目经理 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付款凭证;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补充协议的价格)结算。2、付款方式:办理完结算后 个工作日内,供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

9、发票,需方按当次结算货款的80%支付供方货款,剩余的20%货款待该月使用的预拌混凝土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28天强度报告合格后,并将出厂检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及水泥、砂、石等材料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送交需方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20%货款。3、在完善相关结算付款手续后,供方根据当期确认付款金额先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混凝土销售xx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付任何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供方的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供方应在开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需方。需方收到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立即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供方。因供

10、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4、 需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等方式付款,禁止现金支付。5、 供方负责将每次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对账结算单(盖有供方单位公章或结算专用章)扫描并发送至需方单位 (分公司材设科邮箱) 邮箱备案,并将结算单对账单原件邮寄至 (分公司地址,邮编,材料设备科收) 。第六条、需方责任1、布管所需架子,马凳由需方负责,并为供方提供塔吊配合泵管的安装与拆除。固定泵送管的架子由需方架设及加固,应满足混凝土泵送要求。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成活,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后泵机剩

11、余混凝土。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第七条、供方责任1、按照合同(或供货计划)的规定及时间将混凝土运输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对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计量、搅拌、运输及交货前的质量负责。2、在需方工地开工后按工程部位(层、段)向需方提供三套完整的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复印件(包括原材料试

12、验报告,配合比设计报告,28天龄期强度试验报告),所有的资料原件在需方结清货款前必须提供,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产品货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质量证明书为止。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GB/T14902-2012标准的有关要求,否则所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误工费按定额站公布的人工费取费标准计算直接费用)。但供方在工程方面只按照合同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预拌混凝土,需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工程费用和供方无关。如需方提出有高于国家GB/T14902-2012标准的特殊技术要求时,供需双方须另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4、因供方质量技术上的问题,而使混凝土到达工

13、地现场时达不到质量技术标准,导致混凝土不能使用,需方有权退货,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5、因所供混凝土质量未达到合同的要求,经权威部门检测鉴定确属供方责任的,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补救费用(包括停工待检、上级主管部门罚款、工期延误、人员窝工返工等全部经济损失),并保证质量最终验收通过。6、供方在每期(次)收到需方的订货单时不能按订货单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正常供货时,应提前3小时与需方协商解决。在未与需方协商前自行中断混凝土供应超出供货期限2小时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7、当天当次混凝土供应量大于50m3时(特殊或关键部位混凝土浇筑不分供应量大小),供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8、供方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理由)停止供货的,造成需方工期延误、甚至停工时,供方赔偿需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9、供方供应混凝土时,必须提供相关报告资料,随车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发货时间等,由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员签收。10、供方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并根据需方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且满足工程连续浇筑的需要。因供方供应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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