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与继承法(应用型本科)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吴红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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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与继承法(应用型本科),作者:吴红瑛,责任编辑:孙秀丽 出版日期:2009年9月 IDPN:308-2009-043 课件章数:13,第四章 夫妻关系,第一节 夫妻关系概述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本章要点】 婚姻是男女为共同利益而建立的共同生活体,男女因结婚而形成夫妻关系。在夫妻人身关系方面,我国婚姻法在第三章“家庭关系”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享有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同时承担计划生育义务。此外,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一)在有关法律条文中还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男女登记结婚后可以约定成为一方家庭成员、夫妻对家庭日常事务享有决定权等等内容。这些非在“家庭关系”一章中规定

2、的条款究竟是否为夫妻人身关系的直接规定,学界尚存在不同认识。在夫妻财产关系方面,我国夫妻财产制实行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其中,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适用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法定财产制则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基本模式,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以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制作为对婚后所得共同制的限制和补充。,第一节 夫妻关系概述,一、婚姻效力与夫妻关系的概念 婚姻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婚姻效力指婚姻成立后在婚姻家庭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法中产生的法律后果,涉及民法、宪法、刑法、婚姻家庭法、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等许多领域。狭义的婚姻效力则指结婚在婚姻家

3、庭法上的效力,即结婚在夫妻关系或亲属关系上的法律后果。 一般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指发生在配偶之间具有特定的生理、心理、伦理、经济和法律等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指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总和,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二、夫妻关系的历史沿革 (一)古代“夫妻一体主义”时期 (二)“夫妻别体主义”时期,(三)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的法律地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明确规定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地位平等。,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所谓的夫妻人身关系,即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夫妻人格、身份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有:夫妻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

4、计划生育义务等。夫妻人身关系是夫妻财产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夫妻双方都有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夫妻在家庭中有无独立人格和地位的一种标志。夫妻的姓氏被认定为婚姻的效力之一。,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人身自由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指已婚夫妇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三、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 1.计划生育义务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2.计划生育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 3.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四、国外亲属法关于夫妻人身关系的其他规定及我国立法的完善 (一)夫妻同居义务 夫妻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以配偶

5、身份共同生活的义务。从广义上看,夫妻同居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夫妻间的性生活。 第二,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 第三,夫妻互负扶助义务,或称协助义务、救助义务。 第四,夫妻共同承担对其家庭生活所负的义务。,(二)夫妻忠实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从广义上解释,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以及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三)住所决定权住 所决定权是指选定夫妻婚后的婚姻住所或家庭住所的权利。,(四)夫妻相互代理权夫妻 相互代理权又称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指夫妻因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的代理权。被代理方须对代理方从事家事行为所产

6、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相互代理权的意义在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这种代理基于配偶身份而生,不以明示为必要。,(五)夫妻订约权 夫妻订约权,是指夫妻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权利。,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夫妻财产制 (一)夫妻财产制概述 1.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从广义角度理解,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2.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

7、。 (1)法定财产制。 即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约定财产制。 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其财产制形式的制度,它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充分肯定。,3.夫妻财产制类型。 (1)统一财产制。 (2)联合财产制。 (3)共同财产制。 (4)分别财产制。 (5)剩余共同财产制。,(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1.法定财产制。 (1)婚后所得共同制。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8、)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终止。 第一,因离婚而终止。 第二,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第三,因夫妻约定而终止。,(2)夫妻个人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

9、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2.约定财产制。 (1)约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约定的既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财产;既可以是全部财产,也可以是部分财产。 (2)约定的方式。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明确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约定的效力。 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的法律约束力。它可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二、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 (一)抚养的概念和特征 抚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抚养,是指一定范围亲

10、属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并无不同身份、辈分的区别。狭义的抚养,是指夫妻和兄弟姐妹等平辈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1.抚养发生在法定的近亲属之间。 2.抚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抚养方是义务人,被抚养方是权利人。 3.履行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以义务人有能力抚养和权利人有必要受抚养为限。 4.抚养是当事人间对等的义务,而不是单方义务。,(二)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抚养义务的规定 1.夫妻间抚养义务是婚姻效力之一。 2.夫妻间的抚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 3.夫妻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然后再

11、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终止。 4.对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5.夫妻登记结婚后尚未同居或同居时间很短,配偶一方死亡的情况,应承认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对遗产份额的划分,应根据时间的长短、尽义务的多少,酌情处理。 6.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被继承人所纳之妾,如果多年来一直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当被继承人死亡时

12、,她与被继承人的妻子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本章小结】 1.婚姻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婚姻效力指结婚后在婚姻家庭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法中产生的法律后果。狭义的婚姻效力则指结婚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即结婚在夫妻关系或亲属关系上的法律后果。 2.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指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总和,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3.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夫妻人格、身份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人身关系明文规定的内容包括:夫妻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4.夫妻财产关系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

13、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抚养义务以及夫妻间的财产继承权等内容。,5.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从广义角度理解,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6.法定财产制,即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有通常法定财产制和非常法定财产制之分。,7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其财产制形式的制度。就允许约定的范围来看,各国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独创式的夫妻财产契约制度;二是选择式的夫妻财产契约制度及约定不得抵触的理由;三是特殊的夫妻财产契约制度。 8我国的夫妻财产制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法定财产制以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基本模式,以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制作为对婚后所得共同制的限制和补充。 9抚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抚养,是指一定范围亲属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并无不同身份、辈分的区别。狭义的抚养,是指夫妻和兄弟姐妹等平辈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我国婚姻法中所指的抚养亦指狭义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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