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程腊梅 高雁 主编 第三章消费税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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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税务会计课程组,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知识要点: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 四、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本节重点掌握: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率。,一、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2.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的选

2、择性。 (2)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3)征税方法的灵活性。 (4)税收调节的特殊性。 (5)税收负担的转嫁性。,二、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8)小汽车。 (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一次性木制筷子。 (14)实木地板。,2.消费税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比例税率

3、。 (4)税率适用的特殊规定。,四、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应税消费品,一般不予减免税。目前,消费税的减免主要有: 1子午线轮胎(仅指外胎)和轮胎翻新,以及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2除国家限制出口消费品以外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企业应税消费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暂缓征收消费税。 3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标准(相当于欧洲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减征30%的消费税。,4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由10%减按5%的税率征税。 5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4、,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6国产用作乙烯、芳剄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7进口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 二、从量定额 三、复合计税 本节重点掌握: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计算方法。,一、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1.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额的确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2)包装物销售及押金的处理。 (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

5、纳税额。 (4)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468万元。则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税税额3430%102(万元),(2)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

6、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例32某化妆品厂用外购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某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当月月初库存外购化妆品(原料)帐面余额30万元;当月购进化妆品(原料)60万元,月末库存化妆品(原料)70万元。化妆品税率30%。则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本月应纳消费税额5030%15(万元) 本月准予扣除外购化妆品已纳税额(306070)30%6(万元) 本月销售化妆品实际应纳消费税额1569(万元),2.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纳税人生产的同

7、类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成本(1+成本利率)(1-消费税税率),例33物华汽车制造厂将自产小轿车一辆转作自用(固定资产),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180 000元。其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180 0005=9 000(元) 如果该自用轿车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0 000元,则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如下: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 000(1+8)(15)170 526(元) 应缴消费税税额170 52658 526(元),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

8、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1)计税依据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应纳税额的计算 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没有

9、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消费税税额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例3-5某汽车制造厂发出材料委托A轮胎厂加工汽车轮胎200套,加工费每套60元(不含增值税),A厂同类轮

10、胎不含税售价每套450元。加工的轮胎本月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消费税已由A厂代收代缴。收回轮胎其中100套当月全部对外销售,不含税售价每套500元;另100套用于本厂汽车生产,本月生产25辆汽车全部对外销售,不含税售价每辆15万元 。轮胎的消费税率为3%,汽车的消费税率为9% 。计算该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根据消费税法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其同类产品销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 A轮胎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004503%2 700(元) 销售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251500009%337 500(元) 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额1004

11、503%1 350(元) 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3375001350336 150(元),4.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同增值税,即为进口时所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金额,该金额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例3-6 某外贸公司6月份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 000万元,征收进口关税为400万元。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公司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1 000400)(130)2 00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 0

12、0030600(万元),二、从量定额,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1.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 实行从量定额法征税的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成品油是以升为税额单位。,例3-7同乐啤酒厂2008年11月份销售啤酒600吨,每吨出厂价3 300元。啤酒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600250150 000(元),三、复合计税,复合计税方法是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白酒和卷烟产品实施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

13、例税率,例3-8华东卷烟厂2008年11月份销售华东牌卷烟40箱,销售额600 000元(不含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 (1)每标准箱50 000支 ,每标准条200标准支,所以每标准箱250标准条. 每条烟单价600 000(40250)6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65%,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2)应纳税额600 00056%40150342 000(元),对于卷烟的计税依据,还作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卷烟的从价定率计税中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2.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的卷烟,按

14、实际销售价格计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计税。 3.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据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一、账户设置 二、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本节重点掌握: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方法。,一、账户设置,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进行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属价内税,企业因出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消费税,已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体现为

15、企业收入,因此,企业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记人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并通过该账户来扣除销售收入中的价内税。,二、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1.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例3-10 某摩托车制造企业8月份生产400辆摩托车,本月售出340辆,款项已转存银行,每辆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8 000元,委托一特约经销商代销40辆,每辆成本为5 800元,尚未收到代销清单。该笔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1)计算应纳税额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3408 00010=272 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408 00017=462 400(元) (2)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销售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3 182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7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2 400 汁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7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72 000 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72 000 贷:银行存款 272 000 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232 000 贷:库存商品 232 000,2.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 例3-11 某汽车制造商8月份以自产小汽车投资于某联营公司,该类车不含税售价为1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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