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杨晓林 第8章 索赔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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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主编,第8章 索赔的管理,8.1 概述 8.2 索赔的预防 8.3 索赔的反驳 8.4 索赔谈判,8.1 概述,图8-1 索赔管理的主要内容,8.2.1 业主方预防承包商索赔的措施 8.2.2 承包商预防业主索赔的措施,8.2.1 业主方预防承包商索赔的措施,具体来讲,业主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签订全面、细致、准确的施工合同 与承包商签订全面、细致、准确的合同是预防索赔的基础。 (2)取得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法律上的许可,及时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进入和占用权 因为如果业主不能按合同要求取得许可并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进入和占用权,可能会导致工程不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开工或

2、者工程拖期,从而引起承包商就工期和其费用损失的索赔。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通常工程变更都会伴随着计划的改变,因而会造成费用的变动和时间的变化。 (4)按时支付工程款 业主一定要依据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8.2.1 业主方预防承包商索赔的措施,(5)不要干扰承包商的施工进度 业主不可随意指示承包商改变作业顺序或由于业主负责的原因造成承包商的进度延误,例如,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的设计图、或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等的延误,从而会引起承包商的工程拖期索赔或实施业主加速施工指令的索赔等。 (6)加强协调与沟通,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在施工中,实际上许多索赔事件都是由于协调与沟通不畅所造成的。,图8-2

3、第14条设想的付款事项的典型顺序,8.2.1 业主方预防承包商索赔的措施,图8-3 我国合同条件中付款的典型顺序,8.2.1 业主方预防承包商索赔的措施,8.2.2 承包商预防业主索赔的措施,承包商在预防业主索赔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计划管理 制订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并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避免由于进度计划不合理或进度管理不善,造成工期延误,从而引起竣工时间的延误或由于修订计划引起业主的附加费用开支,如增加的监理费。 (2)加强质量管理 质量缺陷是业主索赔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3)严格履行合同,避免违约 业主的索赔有些是由于承包商的违约造成的。,8.3 索赔的反驳,8.3.1

4、 业主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 8.3.2 承包商对业主索赔的反驳,8.3.1 业主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1.对承包商索赔权的反驳 2.索赔事件的影响分析 3.仔细核定索赔款计算,削减索赔额 4.以反索赔对抗承包商的索赔,1.对承包商索赔权的反驳,判断承包商是否具有索赔权时,主要根据以下事实: (1) 承包商的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 (2) 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是承包商的责任 (3)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是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畴 (4) 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索赔程序 (5)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 (6)索赔证据是否充分 (7)变更价款的要求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出,(1) 承包

5、商的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如果合同是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通用条件签订的,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依据属于表2-3所示情况,则承包商具有索赔权。,(2) 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是承包商的责任,只有是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商才有权索赔。,(3)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是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畴,在施工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都承担着相应的风险,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予以确定或可从合同中默示条款中推定。,(4) 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索赔程序,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第20.1款第2段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某事件或情况他有权索赔后的28天内未发出索赔通

6、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承包商无权得到追加付款,而雇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即承包商完全失去其索赔权。,(5)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根据国际工程施工承包惯例,如果遇到偶然事故影响到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及时通知工程师,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6)索赔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承包商索赔时,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索赔事件的真实性,或提供的索赔证据与工程师的记录不相符合,业主和工程师就可以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证据。,(7)变更价款的要求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出,按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1.2款的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

7、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案例8-1 对承包商索赔权进行反驳的成功案例,在英国的一个城郊区铺设一条污水管道。此管道在某一位置要穿过一条修筑在路堤上的主干道。这条主干道下面有一条砖结构的旧污水道,而且旧污水道的路线和标高均不能准确标明。按照设计,新的污水管道要求在旧污水道下面穿过。合同中规定,通过路堤下的新污水道路时,要用顶管法,用套管保护。合同文件组成为:设计图、规范、合同条件(FIDIC第4版)和工程量表。合同总标价为728 447英镑,合同工期为17个月。 在路堤下面顶进保护管时,道路出现崩塌。经过调查发现,旧的砖污水道就在离保护管很近的地方,且已经发

8、生了断裂,保护管内污水泛滥。工程师驻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他发现承包商有几台泵在抽水,但污水一面往外抽,一面往里灌。承包商的工地主任向工程师现场代表请求指示。幸好旧的污水管道断裂处的上游有一个人孔,工程师现场代表与承包商人员商量后,指示承包商把人孔的出水口堵住,并用水泵通过临时管道将污水抽到另一个100m左右处的新污水线上的人孔排放,修复了旧污水线,继续进行了顶管施工。这些工作,承包商都做了,但工程师现场代表并未发出任何书面的变更令、指示或进行书面确认。承包商代表没有书面向工程师现场代表作出接到口头指示的确认,也没有表明他是否就此事要求索赔。 事后,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理由有三点:第一

9、,接受了工程师现场代表的指示,并按其要求完成了工作;第二,旧的砖污水道损坏的原因是新旧线之间距离太近,是设计问题造成的;第三,在投标时,承包商已经切合实际地了解了现场情况,并使自己满意。但设计图上没有提供旧的砖污水管道的确切位置,而在投标前的短暂时间内,承包商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情况。,案例8-1 对承包商索赔权进行反驳的成功案例,工程师对此索赔进行了反驳,认为承包商的三点理由均不成立,因此此项索赔不能批准。工程师对第一条理由的反驳是,工程师现场代表当时的口头所述,仅仅是双方一致意见的总结,而不是“指示”。而且如果承包商认为是“指示”,当时就应该说明,他认为根据合同条件的哪一条款,这种一致意见已构

10、成某种指示,然后以书面形式要求工程师确认,而承包商没有这样做,因此,此条理由不成立。工程师对第二条理由的反驳是,承包商认为设计错误造成了旧污水道损坏的理由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旧的砖污水道修复开挖时,很清楚地看到新管线在旧管线以下2m处,没有可能碰上,因而损坏是由于施工不小心以及支撑不够引起的。它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因此,此条理由不成立。工程师对第三条理由的反驳是,此工程投标时,所有投标人均被告知,旧的砖污水管道的确切位置是不清楚的,承包商在投标时有充分机会考虑这是不是可以接受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应对其投标的完备性负责。由于这是承包商自己对风险考虑不周,因此,此条理由不能成立。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

11、出,承包商在这个索赔事件中,没有充分理由说明这个事件是非承包商原因和风险所造成的,因此,索赔没有成功。此外,这个案例还说明了书面确认工程师指令的重要性。 这是一个工程师通过否决承包商的索赔权来反驳承包商索赔的工程实际案例。反驳索赔首先反驳的就是索赔权。因为如果承包商没有索赔权,当然索赔事件就不成立。因此,索赔计算就不需要进行反驳了。从这个反驳索赔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工程师主要是运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对承包商的索赔理由进行批驳。由于证明了事件的责任是由承包商方面引起的,因此承包商不具备索赔权。,分析索赔事件对费用和工期是否产生影响和其影响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着索赔值的计算。因为索赔值的计算原则是以

12、弥补承包商的实际损失为原则。,2.索赔事件的影响分析,案例8-3 工程师运用工期影响分析反驳索赔,某市一承包商与开发商签订了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9天。采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其中专用条款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1 500元。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8-4所示。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作F和工作H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主要材料,且如果延误供应,则工期相应顺延。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材料供应延迟,使得工作H推迟了3天,F工作推迟了1天。 此事件发生后的第7天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的索赔意向通知,随后递交了索赔报告。在

13、索赔报告中的索赔计算如下: 工期索赔要求:根据合同条款27.4款规定,由建设单位延误供应材料所造成施工单位损失和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和补偿损失。按照合同附录,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建设单位延误供应材料,造成工作G推迟1天和工作E推迟2天,故要求延长工期3天。由此引起的人工窝工费:8工日15元/工日+10工日215元/工日=420元和机械闲置2天,此机械的台班单价为580元,则机械闲置费:2台班580元/台班=1 160元,合计金额1 580元。要求费用补偿1 580元。,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准的网络计划进行工期影响分析,工作G是关键工作,由于推迟了1天,对总工期的影响为1天,由于

14、工作E为非关键工作,且有1天的总时差,推迟2天,总工期推迟1天。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如图8-5所示。因此,两个工作推迟,仅使总工期变为20天,因此,批准工期顺延1天。 费用补偿计算中,机械闲置不发生运行费,不能按整个机械的台班单价进行计算,因此只计算台班折旧费280元/台班。同意补偿的台班闲置费为2台班280元/台班=560元。人工窝工费计算合理,因此批准的费用补偿额为 420元+560元=980元 这是一个简单的模拟分析案例。通过网络分析计算,工程师就可以确定出某项工程延误对总工期的影响程度,而不能简单地将工作延误时间相加作为工期的延长值。在项目管理中,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越来越普遍,因此,借助于

15、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不论项目工作数目多大,项目多么复杂,工程师都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工期影响分析,从而有效地反驳承包商不合理的工期索赔要求。,案例8-3 工程师运用工期影响分析反驳索赔,图8-4 某工程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案例8-3 工程师运用工期影响分析反驳索赔,图8-5 调整后的进度计划,案例8-3 工程师运用工期影响分析反驳索赔,3.仔细核定索赔款计算,削减索赔额,业主或工程师对国际工程项目索赔费用的审查主要包括: (1)对新增的现场劳动时间的审核 新增现场劳动时间主要发生在工程范围扩大或劳动效率降低的情况下。 (2)工效降低而增加的劳动时间的审核 应当将工效降低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

16、责任者。 (3)增加的人工费的审核 对人工费增加额的审核,首先是扣除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人工费增加额,如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赶工所增加的人工费。 (4)对增加的材料费的审核 首先审查材料费增加是否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如果是承包商原因,则应扣除。 (5)分包费用增加额的审核 当分包范围的工作量增加时或生产效率降低时,会产生分包费用的增加。 (6)施工机械增加费的审核 首先扣除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机械增加费,并且应区别是租赁机械还是承包商的自有机械。 (7)工地管理费的审核 工地管理费应分为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 (8)总部管理费的审核 总部管理费也应分为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3.仔细核定索赔款计算,削减索赔额,(9)利息和融资成本的审核 只有在业主拖欠工程付款和索赔款、业主错误扣款以及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增加贷款利息时才可以索赔利息。 (10)利润的审核 只有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出可以补偿利润损失时,工程师才会审核利润值的计算。 (11)对于国内工程来说,其审查方法相类似 只是国内工程经常按照预算定额单价来计算直接费,对于额外工程也经常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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