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

上传人:E**** 文档编号:89160120 上传时间:2019-05-19 格式:PPT 页数:67 大小:566.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工作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徐静春 项目10 :收养登记事务课件(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项目十 登记收养事务,2,项目10 登记收养事务,项目概述与背景介绍 任务一 认知婚姻登记事务 任务二 办理收养婚登记 任务三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任务四 办理撤销收养登记与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3,项目概述与背景介绍,项目概述 收养登记是收养登记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收养关系的成立、解除等进行行政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项目要求学生通过学习领会我国收养法的法律精神,掌握收养登记的法定条件,熟悉收养登记的工作流程,并能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做好收养法律政策宣传和收养事务指导与法律咨询。 本项目包括:认知收养登记事务、办理收养登记、办理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撤销收养登记与办理补领收养登

2、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4,项目概述与背景介绍,背景介绍 收养是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并与被领养人形成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实行收养登记制度,依法对收养关系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1999 年修订实施的收养法明确了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布实施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文件,进一步推进了我国收养登记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我国收养登记应遵循哪些基本法律原则?满足哪些基本法律要件?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如何做好国家收养法律政策宣传,如何开展收养法律咨询服务,如何保障

3、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上述问题,收养登记工作者均应予以深入领会和系统掌握。,5,任务一 认知收养登记事务,1.1 任务描述 1.2 任务实施 1.3 任务引导 1.4 基础知识 1.5 案例阅读 1.6 课间休息,6,1.1 任务描述,通过对收养登记机关的走访或民政部门相关业务网站的资料查询,认识收养登记事务的意义、熟悉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的基本职责、深入领会收养登记工作应予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了解收养登记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做好办理收养登记事务相关背景知识储备。,7,1.2 任务实施,走访收养登记机关,查阅民政部门相关业务网站,撰写和交流收养登记事务认知体会。 收养登记事务认

4、知体会的撰写与交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收养登记工作的意义。 (2)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的基本职责。 (3)收养登记工作应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精神。 (4)你对收养登记事务的认识与思考。,8,1.3 任务引导,(1)查阅地方民政部门相关业务网站,了解收养登记机关的设置,认识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的基本职责,熟悉收养登记业务范围及相关政策法规。 (2)实地走访收养登记机关,感受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与收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探讨收养登记事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的难点、重点事项。 (3)撰写交流收养登记事务认知体会的目的在于强化对收养登记事务的感性认识并做好办理收养登记事务的必要背景知

5、识储备。因此,认知体会的撰写应注意将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与自己的主观认知相结合。,9,1.4 基础知识,1.收养与收养登记 2.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 3.收养登记的基本原则 4.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的收养秘密保守义务 5.收养登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0,1.4.1 收养与收养登记,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定条件与程序领养他人子女,并与被领养人形成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收养法律关系中,领养他人子女的为收养人;被领养的对象为被收养人;将子女或儿童送与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 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也是我国依法对收养关系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的有

6、效手段。,1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由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 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1.4.2 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12,收养登记机关的主要职责:办理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补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出具收养关系证明,办理寻找弃婴(弃儿)生父母公告,建立和保管收养登记档案,以及宣传收养法律法规。 收养登记员的主要职责:解答咨询;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收养登记、解除

7、收养登记、补发收养登记证、撤销收养登记的条件;颁发收养登记证;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及时将办理完毕的收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1.4.2 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13,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抚养和成长原则 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 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1.4.3 收养登记的基本原则,14,1.4.4收养登记机关与收养登记员的收养秘密保守义务,收养登记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守收养秘密。 泄露当事人收养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5,收养登记违法行为: (1)为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

8、记。 (2)依法应当予以登记而不予登记。 (3)违反程序规定办理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及其他证明。 (4)要求当事人提交法定范围之外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5)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不使用规定收费票据。 (6)玩忽职守造成收养登记档案损毁。 (7)泄露当事人收养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 (8)购买使用伪造收养证书。,1.4.5 收养登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6,法律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由收养登记机关承担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对承办人员进行追偿。,1.4.5 收养登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7,收

9、养关系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 8 年前,结婚5年的李梅因不能生育,与丈夫分手。 “梅子,你帮帮小雅吧。”一天,李梅的邻居杨大妈哭着来到李梅家。原来,杨大妈刚刚20 岁的女儿小雅未婚产子,希望李梅能收养这个孩子。杨大妈的哀求让李梅动了心,她答应收养这个孩子。李梅给孩子取名叫宝宝,女儿宝宝不仅让李梅的母爱得到了释放,还给李梅带来了无数的快乐和笑声。为了给女儿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李梅卖掉了原来的房子,搬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小区,并以“女儿”的名义为宝宝落了户口。为了不让宝宝知道自己的身世,李梅既没有和杨大妈签署协议,也没有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在李梅的精心呵护下,宝宝健康快乐地成长起来。 转眼

10、间8 年过去了,宝宝已成为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在这8年中,也有好心人为李梅介绍对象,但终因宝宝的缘故,李梅都拒绝了。然而,日前一个不期而来的电话打破了这对母女平静幸福的生活。“你好,你是李梅大姐吧,我是小雅。”宝宝的生母小雅在电话里告诉李梅,8年来,她一直不曾忘记自己的女儿,“李大姐,我知道你为孩子付出很多,我愿意以一切代价换回这个孩子,请你放手吧。”小雅的话让李梅始料不及,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很想留下宝宝,但不知道像她这种情况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她该怎么做,才能留住宝宝? 律师观点:未办理收养登记得不到法律支持 本案中,李梅和宝宝收养关系的建立是发生在新收养法实施后,

11、“要确认收养关系的成立有效就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否则即使李梅含辛茹苦抚养了宝宝8年,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思考】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 【分析提示】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也是我国依法对收养关系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收养登记机关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对于预防和制止违法收养行为的发生,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1.5 案例阅读,18,1.6 课间休息,收养与立嗣是否相同? 立嗣也称过继或过房,是我国封建宗法社会里的一种主要的和特殊的收养形式,也是现代民间

12、的一种传统收养方式。它通常是指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或其他亲戚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目的是传宗接代,带有浓厚的男尊女卑的封建色彩,只有没有儿子的男子才能立嗣,且只能立同族的男性,一般是立侄子为嗣。 立嗣一般情况下不成立收养关系,只有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关系成立条件的,才属于收养,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况下,立嗣可能构成事实收养。构成事实收养的立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过继三方一致同意;二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并解除了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19,任务二 办理收养登记,2.1 任务描述 2.2 任务实施 2.3 任务引导 2.4

13、基础知识 2.5 案例阅读 2.6 课间休息,20,2.1 任务描述,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登记工作者应在深入领会我国收养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掌握收养登记的法定条件,熟悉收养登记的相关工作流程,并在办理收养登记过程中适时为收养法律关系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指导与咨询服务。,21,1内地居民、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流程 2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基本程序,2.2 任务实施,22,2.2.1 内地居民、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流程,(1)提出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收养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与照片。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

14、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公证。 年满10 周岁的被收养人应当亲自到场。,23,2.2.1 内地居民、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流程,(2)初审受理 收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照片,并告知当事人收养登记的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后果。 初审证件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补全; 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见证当事人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签名或按指纹;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办理收养登记通知书,并退回有关证件和没收虚假证明材料。,24,2.2.1 内地居民、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流程,(3)审查、询问和公告 审查、

15、询问内容:其一,审查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其二,询问或调查当事人的个人情况、收养意愿、收养目的及条件。 对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收养,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为60 日,公告期届满无人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25,(4)登记、审批和颁证 经审查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填写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报民政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收养登记证。 颁证步骤: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收养意愿。告知当事人领取收养登记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将收养登记证颁发给收养人,并向当事人宣布:取得收养

16、登记证,确立收养关系。,2.2.1 内地居民、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流程,26,2.2.2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基本程序,(1)递交申请 外国收养人来华收养子女,要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文件。 (2)受理登记 中国收养中心收到外国收养人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收养组织递交的收养文件后,对齐全、有效并向中国收养中心交纳了服务费的收养文件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登记情况告知递交收养文件的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组织。 (3)审核选配 中国收养中心经审核,对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条件的外国收养人,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为其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征求意见。,27,2.2.2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基本程序,(4)签发通知 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同意接受推荐的被收养人后,中国收养中心为收养人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并通过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组织将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