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95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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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了使本工程的施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施工水平达到更高的水准,特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目的在于推行现代化管理,以制度管人。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 会议制度1、 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队参加人员:劳务负责人及各班组组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2、 每周例会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有事需提前请假,报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按缺席对待。 二、安全与文明施工1、 目标: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之内。2、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红艳副组长:王

2、东明成员:张天顺 翟元奎 孔新成 闫伦会 各班组长及劳务队专职安全员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未系好带者罚款50元。(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3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3)、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每人次罚款50元。(4)、必须按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善自改变者罚款1000元。(5)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50元(包括宿舍)。(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次罚款200元,对有

3、意掷物者罚款50010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10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100元的奖励。(7)、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及使用明火,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并负责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8)、不得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元。(10)、在定期检查中,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厨师必须有健康证方可上岗,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济源市安全检查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11)、在施工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0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20005000元

4、,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劳务队1万元,罚班组2000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劳务队负责。(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300010000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17)、凡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18)、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罚劳务队500元。信号工不能违章指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由劳务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塔吊司机必须做好维修保养、检查

5、运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服从项目部管理。塔吊的限位、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必须设置卷扬机钢丝绳防滑,吊钩保险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标准节、塔帽的安全绳杆,必须在塔吊安装前安装完毕,否则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开口销、避雷针必须齐全,否则每项罚款50元。、吊车工吊装前必须试吊,物料绑扎,放置要平稳,牢固,吊装钢模板必须采用专用吊笼,吊装易散落物体必须采用吊盘,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钢丝绳,杜绝使用铁丝,麻绳等材质,不得使用自制吊钩,必须使用卸扣,否则罚款项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绳或吊索起刺不及时更换的罚项目部每根100元。、塔吊工对吊装过程负主要

6、责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吊装。(20)、劳务队不按规定设置安全员或安全员不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21)、分包方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并有监护人员巡视,违反者罚款100元。造成火灾的罚劳务队30005000元。(22)、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2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每处罚款100元。(24)、现场综合检查,分包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无故不参加,每人次罚款200元。项目部查出的隐患按定人定期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无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2

7、00500元。(25)、上级部门检查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如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罚款款300元,无故不整改者罚款1000元,如造成停工整改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6)、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业资质队伍,整个搭设与拆除作业符合JGJ130-20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专业队伍要经安全科考察后确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人次罚款劳务队100元,无证人员退场。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符合JGJ4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否则罚电工100元 。 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配电,无漏电

8、保护器,罚项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测试罚电工50元。配电箱、电缆等材料,必须是省推荐产品,且不达到报废标准,工地杜绝使用软线和护套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是绿黄双色线,且在供电系统中不作他用,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严禁采用附线方式做保护零线,必须保证保护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到电器外壳上。每个配电箱底必须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双色铜芯线的两根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接地体为角钢、扁铁或钢管,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否则罚电工50元。配电箱安装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动配电箱安装高度为0.6m,电缆穿过箱体必须有护套,配电箱必须有工具式防护罩,移动开关箱离设

9、备不得大于3m,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楼上分箱电缆线沿架体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塔吊的电缆线沿塔体垂直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设施用电每间设触电保安器,沿顶棚套用PVC管(槽)敷设,严禁设明线,否则罚电工100元。、配电箱、电闸的门、锁、盖、螺帽、标签必须齐整完好,每少一件罚电工10元。、严禁一闸多用或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线,严禁用非标准材料代替保护线,违者每处罚电工30元。(28) 、道路不畅通的罚款50元,排水不畅通的罚款50元,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罚款50元,工地有积水的罚款50元,工地内随意吸烟乱丢烟头的罚款50元。 (29)、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

10、布局堆放的每次罚款100元,堆放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50元,堆放不整齐的罚款50元,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50元,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罚款50元, (30)、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三、质量管理体系1.目标:结构工程质量目标:通过“河南省优质结构“验收,顶棚不抹灰; 质量控制标准:以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为施工依据,以现行各有关质量验收规范为准绳(需说明的是,根据我公司的施工水平,有的施工过程或个别项目可能会比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高)。 2.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李红艳副组长:翟元奎成 员:张天顺 孔新成 闫伦会 各班组

11、长及劳务队专职质量员 3.制度 (1)各施工队应配备相对完整的质量体系,施工队主要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业务素质与承担的施工内容相匹配,质量责任落实,形成层次分明、责、权、利相结合的质量运行机制。(2 )施工队应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质量检查员的技术水平应经过项目质检部门的认定。施工队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在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的领导下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3)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对所有涉及质量的施工活动一丝不苟,并对施工过程严密监控,将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有关行为及时制止或改进;(4)对施工操作人员质量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出现明显的质量缺陷的,除按照规

12、定给予处罚外,项目部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将责任人驱逐出工地,以严肃质量管理制度;(5)当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重视质量管理,严重违背承包合同规定时,经项目部研究可以强制性要求更换施工队内部的某一个管理成员,或更换整个施工队;(6)为保证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各分管工种负责人和施工队长(或队长代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所有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迟到罚款30元,缺席罚款50元),并将会议中提到的问题及时解决;(7)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熟悉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熟悉现行有关建筑及结构构造详图,保证按图施工,保证每个施工

13、过程符合规范及标准图集的要求;( 8)工程测量及计量人员应熟练掌握有关测量、计量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并对测量、计量仪器及设备进行妥善的保管,按照公司有关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定期送检;(9)所有施工队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与协调,施工队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不得有顶撞、谩骂项目管理人员等粗野行为,如有出现,施工队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项目部除对施工队给予处罚外,还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10)不经项目部允许,施工队不得擅自更换其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期间,不宜同时在其他工地兼职,不得随便离开工地,有事必须向项目部请假,违者罚款50元。 4、质量检查 1班

14、组自检 施工队所施工的每一个施工过程完成后,施工队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必须严格按技术交底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的比例应为100%,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返工或返修,经重新检查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专检; 2项目专检 项目专检员在检查时,施工队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应主动配合; 在正常施工阶段,项目专检员可以根据每个施工过程的侧重点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检,但在如下情况下应全面检查:每一个施工过程刚开始时;操作工人对施工过程不熟悉时;施工队的操作人员有部分更换时或施工队现场管理人员调换时;个别检查项目的质量总是反复出现时。 项目专检员在检查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对

15、施工队下发整改通知,问题严重时,应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 如在施工队专、兼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项目专检员仍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可对施工队每次处以罚款50200元。 项目专检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达到要求后报项目专检员处复检; 项目专检员对施工过程检查完毕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3监理检查在监理工程师检查过程中,项目专检员和施工队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应密切配合,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不得出现顶撞监理工程师的行为;项目专检员应监督施工队整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并进行签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杜绝在监理工程师检查中出现不合格现象,每出现一次对责任班组处以500元的罚款。 4工序交接检查每一个施工过程开始时,施工班组应对上一个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汇报给项目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除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允许外,上一道工序不经过检查,禁止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如因上一道工序不合格造成下一道工序返工、返修,其人工费由下一道工序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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