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89123208 上传时间:2019-05-1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5年秋季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四川教师资格考试网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简章根据四川省2015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就我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二、教师资格的申请和必备的材料1、我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3)学历

2、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7)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8)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9)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10)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3、和复印件各式一份(初中:教育学B 、教育心理学B;高中、中职:教育学A 、教育心理学A);(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2)公办初中、高中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应提供最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和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三、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及程序(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

4、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2、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二)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址:),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3、申请人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组织的体检。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

5、(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地点、联系方式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由具有认定权限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2、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江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123593龙马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2522061纳溪区教育局咨询电话:4282240泸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190144合江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269908叙永县教育局咨询电话:6222240古蔺县教育局咨询

6、电话:7204706泸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3193863附件1:2015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内容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网上报名9月20日10月1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详见本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提交基本材料要求现场确认9月29日10月14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体检10月15日10月25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安排到指定医院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要求提交能力测试10月25日11月20日认定机构通知按认定机构要求提交证书发放12月1日12月10日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确认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四川教师考试资料、真题、公告、资讯尽在四川教师考试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