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大气环境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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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节 土木工程与大气污染及控制 一、土木工程与扬尘污染 1、道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道路施工中的扬尘污染主要是地表植被的破坏、道路材料的运输和装卸、道路材料的拌合等工序产生的。 1)路基施工扬尘 (1)产生原因:公路路基开挖、路基填筑、土地平整等施工过程,破坏了地表植被,产生大量松散土体。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大气扬尘污染。产生的颗粒物一部分悬浮于空气中,一部分随风飘落在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2)防治对策: 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 遇有4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施工工地应停止土方施工。 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期堆放。 南京市大气

2、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此外,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2)堆料扬尘 (1)产生原因:公路堆料场物料的种类、性质及风速与起尘量有很大关系,比重小的物料容易受扰动而起尘,物料中小颗粒比例大时起尘量也相应大。堆料场的扬尘包括堆料的风吹扬尘、卸载扬尘和过往车辆引起地面积尘的二次扬尘等

3、。,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如砂石料、粉煤灰、石灰的堆放极易产生扬尘。 (2)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堆积的筑路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加盖篷布或洒水,通过遮盖、洒水,可有效地抑制扬尘量,使扬尘量减少70。 对散装含尘物料应设挡风墙,并合理堆放物料,减少迎风面积。 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300 m以上,并尽可能远离果园、农田,同时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3)临时道路扬尘 (1)产生原因:公路施工中,用于土石方调运和道路材料运输的临时施工便道,由于植被被破坏,在气候干燥的情况下极易产生扬尘。,(2)防治措施: 对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减少二次扬尘散发量。实践验证,该法抑制扬

4、尘十分有效,尤其在干旱大风季节应加强洒水抑尘作业。 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道路,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土地征用,也同时满足降低路面扬尘的要求。有条件时,施工现场道路采取临时硬化方式。 4)物料拌合扬尘 (1)产生原因: 道路施工中,三渣土、灰土、混凝土等物料在拌合过程中会产生扬尘。特别是分散的路拌会引起较大范围的扬尘污染。,(2)防治措施: 砂石料拌和应实行站拌路拌很难采取严密的封闭方式,因此造成污染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而站拌由于有固定的位置,所以较易采取封闭措施。 灰土拌和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 m以上;合理安排拌和点,尽量减少拌和点。 拌和机械应设置集尘装置和除尘装置,减

5、少粉尘外散。运至拌和场的物料应尽快拌和,减少堆放时间; 有条件时,工程主要建筑材料采用工厂化定点生产或采购。,5)物料运输过程扬尘 (1)原因:道路施工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粉煤灰等),土石方,在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会产生扬尘。,(2)防治措施: 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如水泥、石灰等,应用篷布遮盖,以防物料飞扬;或者罐装、袋装运输;粉煤灰可以采用湿装湿运;对砂石料的运输车辆限制超载,防止沿途洒落;运输渣土的车辆也要进行遮盖。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中不散落。 6)运输车辆带泥产生的扬尘 (1)产生原因:施工场地内(包括取、弃土场),由于施工工地地表暴露,运输车辆

6、车轮和车身会携带大量泥土。 (2)防治措施:,建立车辆清洗点,对经常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车轮进行清洗,防止泥土带出现场。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7)城市道路采取封闭施工 施工场地周围采用挡板围挡、封闭施工方式;围挡一段、施工一段;严禁敞开式作业。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施工工地应当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应当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 8)施工场地应适时洒水 未完工道路应及时压实,洒水。 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灰土拌和场、主要运输道路及需回填的土方。,9)取弃土造成的扬尘污染 (1)原因: 取弃土破坏地表植被,产生松散土地,产生扬尘 应明确取土场、弃渣

7、场的范围。将废弃的土运往填土场统一堆放,用压路机分层碾压达到一定压实度,然后进行植树、种草、美化,恢复生态环境。 10)石料加工厂产生的扬尘 开山爆破作业点和相应的砂石料加工厂场、施工作业场地应配备洒水车或布设给水管线,定期洒水。,11)道路施工拆迁产生的扬尘 拆迁时应洒水,及时清理拆迁垃圾,减少临时堆放。拆迁垃圾装卸要避免人工装卸,应采取机械作业。 1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防止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砂石等要及时清运。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受施工阶段、施工管理、天气条件的影响而不同。土石方阶段扬尘最大,铺路阶段次之,修整阶段扬尘最小。 13)采用适当的机械施工。,2、建筑工程产生的扬尘污

8、染 1) 绿色施工导则对施工扬尘的要求 2007年9月10日,建设部颁布了绿色施工导则,规定: 土方作业阶段扬尘高度小于1.5 m; 结构施工阶段扬尘高度小于0.5 m; 在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 0.08 mg/m3等。 此外,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2)建筑扬尘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1、针对施工实际,制定空气污染控制计划,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2、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适量洒水,及时清理出现场。 3、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

9、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若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砂子、石子进入现场后堆放在三面用240mm砖墙砌成,并进行抹灰的材料池内。 4、施工现场应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粉煤灰级配,砂石,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等,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 5、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永久性垃圾道随结构安装好以供施工使用,严禁随意抛撒。 6、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工程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 7、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

10、撤渣土在路途中。 8、施工现场的搅拌设备,必须搭设封闭式围档及安装喷雾除尘装置。,9、尽量使用成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成品石灰膏及石灰粉,减少现场制备和拌和。 10、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栏屏蔽措施,阻隔施工扬尘。减低地面风速。 11、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12、施工中,四级风力以上禁止进行室外筛砂作业、制备石灰膏、混凝土拌和,以免扬尘。 13、运输水泥、白灰、粉煤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 14、工地搅拌站除尘是治理的重点,有条件可修建集中搅拌站。先将搅拌站封闭严密,尽量不使粉尘外泄污染环境。,在搅拌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几组喷雾器喷头,利用水雾除尘

11、。 15、堆场扬尘防治包括密闭存储,喷淋、覆盖、防风围挡等 。 1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17、施工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采用液化气或电不能使用燃油炊具。 建筑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对环境影响的大小受气候条件影响(即风速和天气干燥程度。 建筑扬尘是城市空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的主要来源。,3)有关建筑扬尘的管理规定 上海市2004年5月15日颁布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主要处罚项目: (1)建筑施工运输车辆“”上路及运输车辆未经保洁车轮

12、带土上路后造成大面积马路污染。 (2)在敞开式条件下进行堆场物料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造成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扬尘飞散。 (3)风力4级以上进行开挖土方、房屋拆迁等作业,造成在建工程“飞沙走石”。,(4)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没有硬化。 (5)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6)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施工工地四周应当

13、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3)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 (4)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 (6)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7)

14、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 (8)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3、市政工程扬尘污染 1)扬尘原因 (1)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气中,一部分随风飘落在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 (2)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 (3)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 (4)在物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 (5)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晒干后因车辆移动或刮风再次扬尘;,2)防范措施: (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

15、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 (2)对施工现场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3)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 (5)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期堆放;,(6)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中不散落; (7)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市政抢修工程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

16、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2)施工工地应当严格采取围挡措施;,(3)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二十六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要求房屋拆迁、维修、装饰和道路、管网、建筑施工过程中,须采取封闭、隔离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固体物料,堆放须设置围栏,并要采取封盖、洒水等防尘措施;运输散流体物料的机动车,必须采取全密封防尘措施。,4、土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污染防治 1)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的主要成分 施工机械和车辆以燃油为主,因此主要的污染物是挥发性有机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光化学烟雾、二氧化硫。TSP、PM10、SO2、CO、NO2 、3、Pb、 B(a)P 、PM2.5 。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所列污染物,除氟化物外,几乎都有。 机动车排放的颗粒物,80%的颗粒物粒径小于2微米,90%的颗粒物粒径小于5微米,这些颗粒物成分复杂,有诱导细胞增殖的作用使细胞,长期处于活化状态,易发生恶性转化,具有潜在致癌性。 机动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碳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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