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非盈利机构的条件.doc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89080820 上传时间:2019-05-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非盈利机构的条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注册非盈利机构的条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注册非盈利机构的条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非盈利机构的条件.doc(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注册非营利机构的条件 非盈利机构,是指设立并不是为了取得利润,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如促进文化交流、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等,这类机构一般有慈善团体、文化交流促进团体等. 属于社会团体范畴,应到民政部门或当地社会团体局办理登记项目:社会团体登记 (一)登记对象: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二)登记内容: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三) 登记程序及时限:1、发起人(5人以上)、发起单位(3个以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县民政局提出筹备申请,县民政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2、县民政局60日内,作出批准

2、(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3、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县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或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4、向县民政局申请登记发证(填写社会团体申请登记表、章程核准表);5、县民政局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发给证书。 (四)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批准); 5、章程草案。 (六)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另: 民办非企业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