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立法工作的调研报告与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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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管理立法工作的调研报告与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五篇综合管理立法工作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计划的安排,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赴市开展综合管理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风景名胜区管理取得的成效风景名胜区主要位于市乡和清溪镇,总面积70平方公里,包括故居景区、滴水洞景区、韶峰景区等6个景区。近年来,市在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致力于打造全国红色旅游服务质量新标杆,积极推进全域旅游下的景区综合管理实践和探索,风景名胜区管理取得了的一定成效。2017年,全市各主要旅游景点接待游客数2052万人次,同比增长

2、9.21%,实现旅游总收入60.28亿元,同比增长14.13%。成功申报并获评“中国优秀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获得湖南旅游行业口碑榜“2016年度好评旅游景区(点)”;被评为湖南省十大“平安景区”;旅游综合监管成功经验在全国旅游质监工作会议上推广。“先行赔付”“七天无理由退货”“红黑榜”等制度,被央视等各大媒体报道,深受广大游客一致好评。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因受制于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缺位,目前景区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性质定位不准,执法主体底气不足。目前,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属于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兼任管委会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

3、室(风景办),与市旅发委合署办公,负责景区的综合管理工作。风景办对景区的管理主要依据是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于风景办设立的编制、工作内容存在制度性缺陷以及条例的法律效力等原因,导致工作执行的法律效力不足,执行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针对喊客拉客、围追兜售、流动叫卖等乱象,目前风景办虽然可以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进行打击,但风景办的执法主体资格屡受质疑,在执法过程中处于被动。二是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部分职能交叉重叠。风景名胜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重叠,导致职责权限不清,管理滞后被动。如焚烧垃圾秸秆、违规搭建、餐饮油烟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管理等事项,涉及多个职能部

4、门,工作职责多层次交叉。在实际管理中,往往都是由风景办协调环保、城管、住建等多家有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的相关部门临时组合,联合执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偶有间隙性执法、推诿执法现象。再如,受历史遗留问题、接收主体职能变化、政府职能部门合并、“三定方案”与部门法规衔接不畅等客观因素影响,部门之间存在责任边界不清问题,导致职能未能有效发挥。三是新的情况不断涌现,管理法规存在缺失。一方面是现有的管理法规不能应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目前,风景名胜区内部分商家存在利用主席肖像做商业促销宣传行为,如制作高仿真蜡像吸引游客,或是印刷在产品及包装上,更有甚者,使用特型演员和游客合影,招揽生意。同时还存在制作、销售、

5、违反真实性的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合影、影像、图片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具体条文对此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是现有的管理法规没有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如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旅游、餐饮、住宿、销售、客运、广告、娱乐、摄影、出售花篮及服务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但并未具体明确如何办理,需由哪些部门审批等。以致于在景区内经营和景区外经营所需办理的手续并无不同,且无退出机制。个别门店屡次违规,屡遭游客投诉,只能按照工商和物价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这类处罚往往相对较轻,违法违规成本低,导致乱象根源难以根治。三、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

6、性和可行性经调研组初步论证分析,综合管理立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意见如下:(一)关于必要性一是规范景区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制定出台一部综合管理法规,可以改变现在许多明令禁止但没有执法权而导致执法人员束手束脚的现状,有效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责边界不清,执法权力分散,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各项管理和执法行为将有法可依。通过整合景区执法权限,可以有效避免政出多门,最大限度形成管理执法的合力,实现“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二是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由于利益驱动,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日趋凸显。制定一部综合管理法规,有助于及时制止人们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急功近利,依法打击破坏旅游资源

7、和景区各类私搭乱建、违规经营等行为,规范景区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实现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市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城市管理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致使城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加之一些具体领域现行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和解决。制定一部综合管理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对于明晰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及职责权限,充实执法依据,增加执法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和执法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关于可行性1.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提

8、供了背景支持。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为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提供了背景的支持。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做到有法可依,同样,城市的管理和发展也需要完备的法律条例来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综合管理立法工作就拥有了大环境的支持。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深化使其有着去接触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民众的主动参与也就使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有着社会方面的可行性。2.现有成绩和未来发展规划为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提供了内生动力。作为毛主席的家乡,是全国各族人民景仰的红色圣地,一直以来深受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社会

9、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而在未来的规划中,发展全域旅游已是趋势,城市管理特别是风景区的管理将是发展的关键环节,这需要一部专门的法规来保障。目前相对成熟的管理制度也亟须纳入法律范畴,包括核心景区换乘等管理制度,为景区的管理和保护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次提供了内生动力,使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有着内部发展环境的可行性。3.独特地域优势为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条件。区域较小,面积仅247.3平方公里,总人口11.9万,仅相当于一个大乡镇的规模。制定一部综合管理法规,其影响面相对较小,体制机制和职责职能的调整相对容易。4借鉴衡阳市南岳区立法取得的成果及经

10、验。市与南岳区有着许多共同点,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加强规划建设、城乡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健全完善了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提高了南岳区综合管理水平,推动了南岳区快速发展。衡阳市南岳区的立法经验,为该项立法可提供大量有益的借鉴。四、建议1.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结合条例等上位法起草市综合管理条例(草稿),再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研、修改完善后,正式启动立法程序。2.建议市借助机构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能职责,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管理滞后的问题,同时也为立法工作奠定基础。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五篇安

11、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五篇【篇一】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支撑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保障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一、落实工作保障(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乡长为双组长,乡武装部长为副

12、组长,乡道安办、农机站、安办、宰羊派出所、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交管办落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3人,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村主任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并落实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并设立劝导点,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我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年累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3万余元,仅年汛期用于疏通道路、安全隐患处置35次,资金投入共计28670元。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兑现补贴经费。二、落实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我乡每

13、半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今年共召开会议27次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把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落实到人。形成乡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村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挂帮包”责任机制。全覆盖落实安全提示、宣传教育、违法劝导等责任;落实乡镇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搭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互通平台,快速便捷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台账、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登记表、道路基本情况等表册。乡党委与各村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以各村委员会为单位,与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

14、标管理和奖惩制度。(二)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我乡始终坚持把提升交通参与人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作为重点,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我乡以农村老年群众、妇女、在校学生、机动车驾驶人等为重点,结合脱贫攻坚、大回访、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四我活动”、“厕所革命”、非洲猪瘟宣传等,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入户走访、户长会、乡村组干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村组、进农户“五进”活动,今年共开展各类宣传70余次,走访群众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

15、多举措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安保工程(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警示标识标牌、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河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今年完成美哉环线、牟家村通村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我乡与宰羊派出所建立道路交通管理互动机制,搭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互通平台,快速便捷开展工作;同时与宰羊派出所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大调解”等机制,有效提高了我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置能力。三、落实工作措施我乡严格落实交管员、农村劝导员每天上路开展检查劝导,每天上路时间不得低于2个小时的工作要求。我乡同

16、时联合宰羊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或联合执法,根据我乡实际,随机设点,重点查处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机动三轮车违规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等违章行为。全年排查机动车、非机动车600余辆,劝导三轮车违法载人150余人次。我乡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明显好转。【篇二】为创建“平安校园”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刻认识平安建设和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我校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认真抓好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通过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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