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和承诺函(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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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案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 称“进出口银行”)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和 簿记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 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披露。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务融资工具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发行人” ) 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务融资工具”)。 (二)

2、债务融资工具品种:超短期融资券。 (三)发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四)所在类别:第一类企业。 (五)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六)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8DFI13号。 (八)接受注册时间:2018年5月15日。 (九)注册金额:-。 (十)本期发行金额:25亿元。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期限:176天。 二、 发行方式的决策依据和过程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拟采取集 中簿记建档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记发行主要考虑: (一)集中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较为成熟的发行方 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

3、的实践看,大型 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 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二)集中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 簿记建档直接接收承销团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 承销团的投标结果而定,承销团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 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 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 利的发行利率。 (三)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 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 档集中处理,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 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 发行利率(价格)

4、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 统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 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 容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了集体 决策、公开透明的内部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 档工作,该机制由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 部和资金营运部组成簿记建档联合工作组,通过召开定价配 售会议,经集体讨论一致后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定价水平与 各机构的配售额度,各参会人员及部门领导书面签字确认。 三、集中簿记

5、建档的相关安排 (一) 发行时间安排 详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二)申购利率区间确定 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申购 利率区间,主要参考因素包括近期同类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利 率、二级市场利率及市场询价情况等。 (三)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 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 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簿记建档 总额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当天按时完成 簿记。 (2)可与相关各方协商缩减发行金额。 (四

6、) 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 先、长期合作机构优先、投资实力较强机构优先原则对全部 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 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簿记 建档总额,全部合规申购获得全额配售。 (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 额,则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 于发行利率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机制议定,可对配售

7、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并做好相关记录: (1)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 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 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 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簿记管理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议定,可不予配售,并 做好相关记录: (1)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的不一致 的。 (2)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五)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足,且在 提高

8、利率区间再次簿记或缩减本期发行金额后仍未能解决, 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情形,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取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 2.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各承销团成 员/投资人。 四、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等 面临多种风险。相关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已知悉本次簿记发行 可能涉及的风险并已采取相应措施。 (一)违约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签署各 方均应严格遵守,如出现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其余各方将 面临违约风险。 应对

9、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文本中严 格规定了相关主体的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相关主体的违约行 为,受害方即可按照协议约定主张自身合法权利。同时,在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实行相关主体之间最大限度 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降低各方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单方面违 约的概率。 (二)操作风险 如参与机构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协议内容要素错误或 未及时完成缴款、付款等操作;集中簿记现场设备故障或相 关人员操作失误,未收到或未统计部分认购要约等情况,导 致发行延时或失败及其他操作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管理人应完善内控制度,引入复核复查 程序,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对 相关人员的专业

10、培训,减少操作失误。 (三)包销风险 主承销商在集中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未能全额募集债 券公告发行量,按照相关协议要求,主承销商对余券履行余 额包销义务,存在包销风险。 应对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管理人在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向潜在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积极推介和充 分询价,并充分评估发行时点的市场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集中簿记建档区间,在宏观政策、 市场走势不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降低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的包销风险。同时,簿记建档管理人将提前做好 包销预案,在遇到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确实需要 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余额包 销流

11、程,保证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 (四)分销系统风险 本期集中簿记建档配售结果通过托管机构进行分销、缴 款,如分销系统发生故障,可能面临操作系统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建档管理人安排专人负责本期债务融资 工具的分销工作,并按时向托管机构提交分销所需的材料, 确保托管机构及时完成确权,并督促分销机构在规定时限内 完成分销工作。对于分销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未按时完 成分销工作的,在相关分销协议中约定后续处理流程及相关 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在系统故障情况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工作的妥善处理,保障投资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的合法 权利。 (五)推迟发行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期间如发生货币政策 调

12、整等重大不利事件,可能出现簿记结果超出发行人预期而 推迟发行或调整利率区间的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 市场走势进行充分评估,发行窗口尽量避开货币政策敏感 期;如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簿记建档管理人将在确 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能变动的因素,最大限度 避免市场实际利率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如因货币 政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 的,簿记建档管理人和发行人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 动、相关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五、重大事项 本机构已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 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13、具公开发 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16年版)之M.13表,对本机构是 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已在本次发行相关 的“募集说明书”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 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本机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要事项, 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 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 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发行人承诺函 我公司发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 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 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协议规定开展集中簿 记建档工作,不干扰集中簿记建档工作的正常展开,不实施 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 平、公正发行的行为,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 险,并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承诺接受簿记建档结果,严格 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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