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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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入学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XX县2018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学区实际,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学校为目标,努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共享水平。确保2018年实现我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起始年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适龄儿童家长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

2、理体制,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位。严格新生入学计划管理,规范学籍管理。(二)坚持“二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王永X X义 XX男 李泽X 崔XX成员:XX X标 X传利 X龙 王X 朱X 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成员XX四、新生入学办法1.一年级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

3、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进颍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具体材料为:随迁子女父母到房产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社保卡、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登记后出具的就学联系函)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

4、学校提出就读申请,上述材料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按颍城学区学校入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3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在居住地学区安排入学。4现役军人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学区入学;5.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6.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7. 在公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凭户口本、父母公租房协议书、父母工资花名册(银行打卡发放记录)、连同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在居住地学区入

5、学。(五)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县,另一方在本县工作,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县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2)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或者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且实际常住,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4)全家已实际入住,非因本人原困

6、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凭据(2018年8月1日前),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入学;(5)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连同户籍、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入学;(7)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挂靠在该地某亲友处,但无房产且不

7、在该地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县教育局依据政策规定,我校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入学办法,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五、时间安排(一)7月下旬起,我校组织生源调查工作,按规定条件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核查和登记(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二)8月18日起,组织招生登记报名,对符合“二个一致” 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和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别报名。8月23日前,对符合“二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次公示应入学人员名单。(三)8月23日起,核查特殊群体和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8月26日前,第二次公示符合入学政策的人员名单。(四)8月26日起,如有空余学位,进行对特殊情况生源确认入学,8月27日,第三次公示入学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五)8月31日至9月1日,新生报到。六、工作要求:(一)成立组织,选好能力强、大公无私的审查人员。尽职责,守规矩,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二)严格招生政策,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招生纪律,严禁乱作为。(三)严控招生计划,严格学区划分,严禁跨区招生。(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消除超大班额或大班额,起始年级每班不得超过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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