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xx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审批实施细则(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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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2.0版,2013年)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行小企业客户范围及分行部门设置的通知(信银字20131087号)、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2.0版,2013年)及总、分行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要求,结合分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

2、行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规定的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小企业”)。若我行的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发生调整,本办法适用的借款人随之调整。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授信”是指我行向小微企业法人客户(即符合国家“四部委”标准且单户授信金额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微型企业)发放的,用于经营的人民币贷款。第四条 小微企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1.审批权限分行小微企业授信审批权限为有效保证与房产足值抵押1000万元/信用200万元(含)。对有权审批人的转授权按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同城机构)2013年第2次小企业授权及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2013-7381】规定执行,若对权限进行调整,

3、按调整执行。主要政策如下:(1)小微企业3年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5年以内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必须提供足值抵押。(2)分行无权审批抵押物在异地的小微企业授信。(3)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2审批流程小微企业授信审批流程包括专职审批流程和分行信审会审批流程。(1)专职审批流程:分行转授权由各级有权审批人按权限审批。(2)上会审批流程:根据总、分行相关规定由分行信审会审批。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规范的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规程分为两类,即“小微企业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和“小微企业非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1.小微企业标准化产品

4、操作规程总行规定的标准化产品包括小企业标准抵押贷款、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小企业标准质押贷款。小企业标准抵押贷款业务金额1000万元(含)/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金额2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小企业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执行,均按照总行统一下发的“小企业标准化产品业务模板”开展业务;2.小微企业非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不符合总行规定的“小企业标准化产品”均纳入小企业非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均按照分行统一下发的“小企业非标准化产品业务模板”开展业务。第六条 授信政策原则1.我行对小微企业法人客户及个人经营贷款客户原则上执行统一的授信风险政策,并按总行下发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孰严信贷政策”原则。2.我行对小微企业

5、授信支持以短期贷款为主,重点支持500万元以下,特别是200万元以下的小微客户融资需求。3.原则上对个体工商户授信,我行以个人经营贷款为主。4.优先开展标准化产品业务,并应优先安排借款人自有住宅、商用房房产进行抵押,审慎办理抵押物为标准厂房、仓库、土地使用权的业务。5不得交叉、过度授信。(1)小企业法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自然人股东不得同时在我行办理经营性贷款业务,不得交叉授信。(2)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3)借款人不得在我行同时办理“小额个人经营信用贷”和信用方式的“POS贷”业务。6

6、. 借款人能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在我行办理相应结算;对于能在我行办理结算业务的授信客户,是我行优先支持类客户。7.业务开展区域我行个人经营贷的注册所在地应为分行辖内分支机构所在地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沈阳及所辖县市(包括:新民、辽中、法库、康平/且车程不超过2小时)、抚顺、葫芦岛。抵押物所在地应为分行辖内分支机构所在地,包括沈阳及所辖县市(包括:新民、辽中、法库、康平/且车程不超过2小时)、抚顺、葫芦岛。抵押物超规定区域的报分行信审会按权限审批,并要求抵押的房产在辽宁省内,仅限住宅且抵押率不超过50%。8. 行业政策8.1 积极支持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小、与民生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围绕现代服

7、务业战略,积极支持医疗卫生、教育、现代物流、新闻出版、文化创意、现代旅游、信息软件等行业;积极支持日用品、服装、食品餐饮、家居建材等衣食住行相关的批发和零售行业。8.2. 严格控制经营钢材、铜材、木材、石材等贸易行业以及建筑施工业等强周期性行业。8.3. 限制进入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禁止进入房地产、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咨询、投资公司等;歌舞娱乐、桑拿洗浴、网吧酒吧等易受政策影响的行业;以及不符合国家政策及国家禁止进入的其他行业。第七条 贷款用途。小微企业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禁止贷款资金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房地产、期货市场、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国家政策

8、禁止领域。第八条 以我行认可的存单、国债、理财、特户等标准化质物作质押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按照相应质押贷款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行办理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机构。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十条 分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小微企业授信”相关业务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业务的营销推动和操作实施工作。第十一条 分行专职信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小微企业授信”进行授信政策的制定及审查审批。第十二条 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相关抵押登记、放款审核、会计放款和贷后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分行法律保全部根据对“小微企业授信”涉及的相关协议文本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受理并解答业务操作中涉及的法

9、律问题,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收与管理。第三章 小微企业标准化产品授信业务第十四条 “小企业标准化产品/标准化产品”是指小企业标准抵押贷款、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小企业标准质押贷款的统称。第十五条 小企业标准化产品授信品种仅限流动资金贷款。第一节 标准抵押贷款业务第十六条 “标准抵押贷款”,是指授信申请人将标准抵押物抵押给我行,我行在规定的抵押率内给予一定金额贷款的业务。第十七条 借款人准入条件在我行办理“标准抵押贷款”业务的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在分行辖内机构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10、无违法行为及其他负面情况。(三)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当前无逾期贷款;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当前无逾期,原则上近24个月内,个人经营贷款无违约记录,非个人经营贷款的逾期记录累计不得超过6次且每次逾期天数原则上不超过15天,且未列入银监会违约名单。(四)有贷款卡,且在有效期内。(五)原则上借款人持续经营年限满2年以上。(六)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七)能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在我行办理相应结算。(八)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存在以下情况的客户不得准入:(一)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二)授信用于国家明确规定的禁止用途。第十八条 抵押物准入条件和价

11、值认定(一)抵押物准入条件1.标准抵押物范围我行标准抵押物是指符合我行相关管理要求的住宅(含配套车库)、写字楼、商住两用房、商铺、土地使用权(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贷款期限内没有被政策收回的可能)、工业标准厂房(含土地使用权)、仓库(含土地使用权),应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合法取得,可公开交易,具有独立产权证并可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要求房产结构完好、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2. 标准抵押物所在地抵押物所在地仅限分行辖内分支机构所在地包括沈阳及所辖县市(包括:新民、辽中、法库、康平/且车程不超过2小时)、抚顺、葫芦岛。具体包括:(1)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

12、区、铁西新区、皇姑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和浑南新区(包含原东陵区),所辖县市包括: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和康平/且车程不超过2小时。(2)抚顺市:东洲区、望花区、新抚区、顺城区和李石经济开发区(沈抚同城区)。(3)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绥中县和建昌县。3.标准抵押物要求(1)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可依法上市交易,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房产在贷款期限内不属于政府拆迁范围,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于变现的情况。(2)抵押物为住宅的(不要求抵押土地),不属于抵押人和共有人生活必需的唯一居所,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对于以第三方住宅抵押的,原则上应以股东自有及借款人/股东直系亲属的住宅

13、抵押;如抵押物不足,在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不存在贷款挪用的情况下,允许适度补充非股东及非借款人自有/非股东直系亲属关系的第三方住宅抵押,但要求补充的抵押人人数不超过2人,补充价值适度。(3)抵押物为住宅配套车库的,抵押的车库必须是自有、与抵押住宅同一小区的配套车库,抵押数量不超过3套(含)。(4)抵押物为商用房的(含写字楼、商铺和商业网点)闲置不超过6个月的商用房。应以主城区、主干道为主。周边楼盘或本楼盘价格稳定,租金价格稳定上升。商业网点在地段的选择上,应选择商业氛围浓,周边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公共交通便利的商业区或大型住宅小区的配套商铺。在具体位置的选择上,应以临街、底层的门面房为优先选择

14、对象,对于住宅小区内部的底商应谨慎。商铺要求产权独立清晰、易转让、有独立物理分区且可办理经营权质押,且位于管理规范、交易量大、租售率高且发展前景良好的商贸市场内,不接受偏远郊区、管理不善且商铺租售率不高的商铺抵押。可以单独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放款。土地抵押要求。a.可以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不要求办理土地抵押的行政区范围:沈阳市内五区,即和平区、沈河区、铁西新区、皇姑区、大东区;抚顺市为东洲区、望花区、新抚区、顺城区;葫芦岛市为连山区和龙港区。b.除上述行政区外其他行政区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不要求办理土地抵押,具备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可以为出让、租赁和划拨(土地性质不能为集体土地)。对不能提供商

15、用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并无法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性质(出让、租赁和划拨)证明的,需由客户经理与支行主管行长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查询后,填制土地查询证明书,并由支行客户经理、支行主管行长双签。c.对于土地价值影响抵押物变现风险的独立大型综合体商用房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要求办理土地抵押,具体情况由信审人员确认。土地事项查询(不分行政区域,包含所有商用房均要求查询)。要求在不超过放款日前7个工作日内,支行客户经理双人/主管行长去土地局查询房产抵押物座落的土地是否有抵押和查封/是否为集体土地等情况,查询后,填制土地查询证明书,由支行客户经理双人/支行主管行长签字。(5)抵押物为厂房、仓库的(含土地使用权),应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标准厂房,不得为孤立的、废弃的厂房。厂房位于成熟工业区或科技园区内,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良好,用途明确;厂房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类型必须为出让(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连同土地共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放款。(6)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为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贷款期限内没有被政策收回的可能,应遵循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可合法用于抵押,易于处置。(7)房产没有产权争议和纠纷,房产结构完好,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变现能力较强;依我行所掌握的情况,抵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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