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

上传人:101****457 文档编号:88864767 上传时间:2019-05-1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6.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预防保健科04.02 神经外科专业04.03骨科专业02全科医疗科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5胸外科专业03内科 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3.01呼吸内科专业04.07烧伤科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04.08整形外科专业03.03神经内科专业04.09其他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03.05血液内科专业05妇产科03.06肾病学专业05.01妇科专业03.07内分泌专业05.02产科专业03.08免疫学专业05.03计划生育专业03.09变态反应专业05.04优生学专业03.10老年病专业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3.11其他05

2、.06其他04外科06妇女保健科04.01普通外科专业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06.06其他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其他07儿科 07.01新生儿专业 09儿童保健科 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7.

3、06小儿肾病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9.06其他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10眼科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11耳鼻咽喉科07.12其他11.01耳科专业11.02鼻科专业08小儿外科 11.03咽喉科专业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11.04其他15.04精神康复专业15.05社区防治专业12口腔科15.06临床心理专业12.01口腔科专业15.07司法精神专业12.02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5.08其他12.03正畸专业12.04口腔修复专业16传染科12.05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12.06其他16.07呼

4、吸道传染病专业16.08肝炎专业13皮肤科16.09虫媒传染病专业13.01皮肤专业16.10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16.11蠕虫病专业13.03其他16.12其他14医疗美容科17结核病科15精神科18地方病科15.01精神病专业15.02精神卫生专业19肿瘤科15.03药物依赖专业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20急诊医学科30医学检验科 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21康复医学科30.02临床微生物学专业30.03临床生化检验专业22运动医学科30.04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30.05其他 23职业病科23.01职业中毒专业31病理科23.02尘肺专业23.03放射病专业3

5、2医学影像科23.04物理因素损伤专业32.01线诊断专业 23.05职业健康监护专业32.02诊断专业23.06其他32.03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32.04核医学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32.05超声诊断专业32.06心电诊断专业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32.07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32.08神经肌肉电图专业26麻醉科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放射治疗专业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32.11其他51民族医学科50中医科51.01维吾尔医学50.01内科专业51.02藏医学50.02外科专业51.03蒙医学50.03妇产科专业51.04彝医学50.04儿科专业51.05傣医学50.05皮肤

6、科专业51.06其他50.06眼科专业50.07耳鼻咽喉科专业52中西医结合科50.08口腔科专业50.09肿瘤科专业50.10骨伤科专业50.11肛肠科专业50.12老年病科专业50.13针灸科专业50.14推拿科专业50.15康复医学专业50.16急诊科专业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其他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二、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本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如“围产医学科”、“五官科”等。 三、诊疗

7、科目分为“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一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一级学科,如“内科”、“外科”等;二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二级学科,如“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为便于专科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临床二级学科列入一级科目。 四、科目代码由“、”构成,其中小数点前两位为一级科目识别码,小数点后两位为二级科目识别码。 五、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填报原则: (一)申报表由申请单位填报。表中已列出全部诊疗科目及其代码,申请单位在代码前的“”内以划“”方式填报。 (二)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8、,如“内科”、“外科”等。 (三)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四)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 (二)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三)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9、。 (四)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五)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代码诊疗科目注释01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02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08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23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含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