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幻灯片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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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小组成员: 黄东明、黄俊威、蒋泽键 赖培文、赖文杰、黎隆基 李成明、李高辉、谢绍挺 诸葛超然,任务安排细则,赖文杰、黎隆基负责第二节内容整理 李成明、李高辉负责第三节内容整理 谢绍挺、诸葛超然负责第四节内容整理 黄俊威、蒋泽键、赖培文负责第一节内容 整理与PPT制作,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水污染、 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的概念与危害特点,明确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体制,掌握有关污染防治制度和措施的主要法律规定。 主要教学内容:7.2 水污染防治法 7.3 大气污染防治法 7.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重点难点:

2、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管理体制,污染防治制度和措施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一节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概述,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述 (一)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在其各种活动中,向环境排入了物质和能量而导致环境质量和构成物质性质发生变异,危害生态平衡、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二)公害 一般认为,公害就是环境污染。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一章第24条中列举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三)环境污染的特征

3、,环境污染是人类正常活动的有害副作用。 环境污染以环境为媒介对不特定人体造 成危害。 环境污染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 环境污染往往同时侵害多种权益。 环境污染危及的范围广。 环境污染引起的疾病往往难以发现和治 疗。,(四)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分类,1在环境科学上,将导致环境污染的物质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是指由污染源直接与环境接触,进入环境而导致的污染,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并未改变。二次污染物是指进入环境的一次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而形成的新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和范围内,二次污染物比一次污染物的污染要更具有破坏性,危害程度也更大。 2根据污染物介入环境的要素不同,可以分

4、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海洋环境污染、土壤污染。 3根据污染物的形态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二、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概念和特征,1环境污染防治法 所谓环境污染防治法,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原因活动(包括各种对环境不利的人为活动)实施行政控制,以达到保护生活环境、进而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2环境污染防治法的特征 (1)环境污染防治法是针对某一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所进行的综合立法,其内容涉及到对该环境要素的全面保护。 (2)环境污染防治法与环境要素保护法之间应是互

5、相协调与互相配合的关系,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对环境要素的保护作出规定,但它们各有侧重,两者不可偏废。 (3)环境污染防治法是环境法的一个子系统,它是由某一环境要素保护的专门单行法规及其相关法规构成的系统性规范的统一体,并非仅指某一具体的单行法。,三、我国防治环境污染的对象和重点,从污染物和能量种类来说环境保护法第24条所列举的九种污染等是我国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对象。社会生活污染物、农药、化肥和化学品等也属于防治污染的对象。 从防治重点来说根据1996年8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国“九五”期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重点是“三河”、“三湖”和“二区”即淮河、海河、辽河

6、太湖、巢湖、滇池以及酸雨区和二氧化硫严重污染区。“十五”期间污染治理的重点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重点地区要“继续抓好三河三湖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北京市、渤海、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污染防治”。总之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削减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制度和设施的法律规定,(1)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制度 (2)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3)现场检查制度,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法,一、概述 (一)水污染的概念 (二)水污染的危害 (三)水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一)水污染防治原则 (二)水污染防治制度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一)水污染及其特点,污染防

7、治法中的水污染是指陆地水污染,即由于人类在其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将物质或能量排入陆地水体,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水污染所指的水体,包括所有的江河、运河、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水中的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等。,水污染的特点,第一,水污染影响的范围大,涉及地区广; 第二,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经过转化、代谢、降解和富集,改变其原来的性质,产生不同的危害; 第三,水污染造成的其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发现、不易彻底治疗; 第四,水污染治理困难,一旦形成,即使停止排污,旧的污染也难以消除

8、,有的已不可能恢复,且水污染治理费用大、费时长、代价高,治理费用往往要比预防费用高出许多。,(二)水污染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 对渔业生产的危害。 对其他方面的危害。,我国水污染现状,全国七大水系的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2007年全国26.7%的地表水断面水质为劣V类标准(最低标准),基本丧失使用功能。全国7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其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江河的污染什么颜色都有,真可谓“七彩江河”。 大型淡水湖泊(水库)和城市湖泊水质普遍较差,75以上的湖泊富营养化加剧。特别近年来,太湖、巢湖、滇池相继大规模暴发蓝藻,

9、一些重要的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 “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河皆干”。,(三)水污染防治立法概况,我国从5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水污染的治理工作,1979年9月,我国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水污染的防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据此国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水环对防治陆地水污染作出了系统的规定。1989年7月,国务院还批准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1988年国家制定的水法中,也对合理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环境污染作出了规定。 在环境标准方面还制定有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 1995年国务院还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针对淮河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第二次修改,使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二、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职责 是: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编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划定重点保护区并加以特殊保护;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定水环境质量标准、组织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生水污染事故时,采取了强制性应急措施以及限期治理等。同时,水污染防治法第3条规定:“

1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内容,(一)防治水污染的三项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2、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 3、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二)水污染防治综合制度,1、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2、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

12、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3、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向排污者提供

13、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6.饮用水水源区保护制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加强生活引用水源的保护可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此外还有 水污染事故处置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 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等,(三)水污染防治措施,(1)防治水体污染的一般措施 禁止性规定 应当性规定 防治地下水污染措施,(2)工业水污染防治 (3)农业水污染防治 (4)船舶水污染防治 (5)法律制裁,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概述,(一)大气污染及其危害,(二)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概况,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一)大气污

14、染防治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的职责,(二)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三)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四)防止机动车船排放污染,(五)防止废气、尘和恶臭污染,一、概述,(一)大气污染及其危害,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向大气环境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使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改变,导致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害的现象。大气污染的特点是污染速度快,范围大,持续时间也较长。 大气污染的类型可分为:煤炭型污染;石油型污染;企业废气、粉尘所造成的混合型污染;氮氧化物型污染(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的主要危害,

15、(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对工业生产的危害 (3)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4)对动植物的危害 (5)对自然生态的危害,(一)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概况,主要法规有: 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 70年代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80年代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排放标准、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 87年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88年6月1日实施;95、2000年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

16、管理机构的职责,统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各级公安机关对在用汽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舶排气和渔港港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必须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预防为主”,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 必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 必须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如煤炭洗选加工、改进城市燃料结构、推广高标号无铅汽油等。 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工作。,(二)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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