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幻灯片-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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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绪论 法学的概念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体系 法学历史 法学研究方法,第二章 法理学 一、法学的概念 (一)法学的词源及其演变 1、西文中的法学 拉丁文 Jurisprudentia Jus Providere 公元前451-450罗马公布十二表法 公元2世纪在罗马、13世纪在欧洲流传 Jurisprudence Science of law(19世纪) 2、汉语言中的法学 “刑名法术之学” “刑名之学”,(二)法学的定义 1、西方法学定义的演变 古代:法学是神事和人事之知识,正与不正之 学问。(乌尔比安 公元160-228) 近代:法学者,从正义而生活之学科也。 (格劳秀斯1583-

2、1645) 法学者,权利之学也。(莱布尼兹1646-1716) 现代:法学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学问的总称。,2、 中国法学法学定义的演变 1)旧中国法学定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之学。 法学者,研究关于权利义务之系统的、一般 的及合理的学科也 。 2)新中国关于法学的定义 法学是专门研究国家和法的科学 。 法学是专门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知 识和学科的总称。,二、法学研究对象 (一)法学以法律现象为表层研究对象 法律现象的内容: 法的产生、存在和运作的各种表现形式。 1、静态现象:1)法的产生现象 2)法如何存在:宏观方式 微观方式 2、动态现象:法制定后的作用即:法的适用、遵

3、守、监督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 (二)法学以研究法规律为深层对象,三、法学体系 (一)法学体系的概念 法学体系,亦称法律科学体系或法学理论体系,他是在一定法学思想和原则指导下,由所属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或系统。 (二)法学体系结构 1、理论法学:一般原理、价值、运行、法治国家理论 2、应用法学:国内部门法学、国际交往中的规则、外国法学 3、法律史学:思想史、制度史 4、比较法学 5、边缘法学,四、法学历史 (一)西方法学历史 1、西方法学历史发展过程(个阶段) 古希腊罗马时期(罗马法 Roman Law) 中世纪神学统治下的时期 13-14世纪 文艺复兴时

4、期的法学 17世纪开始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学 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产阶级制度确立时期的法学 20世纪的法学 20世纪中后期(西方法学的振兴时期),(1)王政时期(前8世纪-前6世纪)氏族的习惯(习 惯法) (2)共和国前期(前世纪-前3世纪)由习惯法向成 文法的转变(12表法) (3)共和国后期(前3世纪-前1世纪)罗马市民法与 万民法形成时期 (4)帝国前期(前1世纪-公元3世纪)法学家活动日 益加强时期 (5)帝国后期和查士丁尼法典编纂时期(公元3世纪- 6世纪中叶) 五大法学家:盖尤斯(法学阶梯)(约130-180) 帕比尼安(约140-212) 乌尔比安(约170-228) 保罗

5、(-222) 莫迪斯蒂努斯(-224),罗马法(公元6世纪编纂)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阶梯 学说汇编 查士丁尼新律,、西方法学流派的介绍 )实证法学派:规律不能被认识,只承认经验 事实或经验现象。 社会法学派 分析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 古代自然法学派 中世纪自然法 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 古典自然法学派 新自然法学派 马里旦 罗尔斯,自然法学派主要观点: 政治、法律乃至经济的发展应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强调法的价值取向;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应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 实证法学派主要观点: 研究“确实存在的”东西,追求“确实存在”的知识。否认有先验的理念存在

6、。严格分开“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否认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必然联系。,五、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价值分析方法 (二)社会调查方法 (三)逻辑分析方法 (四)历史研究方法 (五)比较方法,(一)价值分析方法 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研究 对象进行价值分析,设立法的理想模式或 提供改革方案。 举例:限制小排气量汽车上路的规定” 正面价值: 负面价值:,(二)社会调查的方法 一位波兰社会学家问:红灯时,周围没有 汽车,是否会过马路。 不:80% ,偶尔这样做20% 。 为什么服从秩序?3%说他们怕罚款,32%说他们喜欢秩序,其余认为是习惯。,(三)逻辑研究的方法 从原有的概念或规

7、则中推导出新的规则,从法律自身去研究。 举例:禁止堕胎,讨论题: 羚羊与人哪个更重要 野生动物保护法 就该案及法律的相关规定分别采用价值的与逻辑的方法分析,(四)历史研究的方法 通过对历史的纵向考察,划出一个曲线,为立法者提供一个参考。 (五)比较的方法,参考书目: 法理学张文显 高等教育、北大出版社 法学导论卓泽渊 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基本范畴研究张文显 政法大 法治:理念与制度 高鸿钧 政法大学 法哲学论吕世伦 人大出版社 法治理想国周天玮 商务印书馆 法 律的起源周长龄 公安大学出版社 法律是什么刘星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际法引论王铁崖 北大出版社 各种法学原著:论法的精神政府论社会契约

8、论 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李龙 江西人民出版社 报纸刊物有关文章,特别是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继承法,第二章,法的概念,第二章 法的概念,第一节 法的词源 第二节 法的特征 第三节 法的本质 第四节 法的作用,第一节 法的词源 一、西文法的词源 法 法律 Latin : Lus 权利 Lex French: Droit 正义 Loi 规则 German: Recht 公平 Qusetz,二、中文法的词源 刑 法 律 夏朝:禹刑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罪名:昏、墨、贼 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商朝:汤刑 刑罚: 炮烙刑、醢刑、脯刑、流刑、徒刑 民事法律制度:确立了嫡长子

9、继承制 一夫一妻制 西周:殷彝、遗训、礼、吕刑 礼:抽象的精神原则:父慈 子孝 兄友 弟恭 夫 义 妇从 具体的礼仪规范:吉 凶 军 宾 嘉,夏、商、西周的法律的适用处于秘密状态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 。并且在西周时,礼有差等,刑有差别。 春秋中后期,新兴地主阶级提出用平之如水的法取代深不可测的刑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规模的成文法典法经李悝编写,其体例为: 盗、贼、网、捕、杂、具,灋,法的词源,首先从词源上看,英文的lw有规律、权利、正义的意思。 汉字法的古体是灋,这个字由三部分构成:氵,廌(音zh),去。 说文解字廌部曰:“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这个“

10、廌”是什么意思?论衡是应曰:“觟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这里的“觟豸(音xi zh)”又叫“獬斛(音xi h)”,与“廌同义,都是指一种独角神兽图片资料(獬豸),商鞅改法为律:均布,调音的工具。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 意义:废除贵族特权,世卿世禄制 清末民初,法律一词被合用。 刑:杀头、惩罚 法:公平、罚罪 律:普遍约束 、规范,三、中西文法的比较 相同点:公正、正义 不同点:中国 刑 西文 权利 规则 原因:观念的形成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密 不可分。 权利:是一种可能的利益、好处、资格。 权力: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责任范围内的 支配力量。,第

11、二节 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行为的yzts规范 对行为的概括性调整;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可以反复使用;对人的行为具有明确指引性。 二、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的社会规 范,具有普遍拘束力。 三、法采取权利义务双向调整机制 四、法具有程序性 五、法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 二、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国家意志性) 三、法以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 (物质制约性) 生产方式 权利要求 社会认可 习惯权利 国家认可 注意:法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

12、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统治阶级统治和管理社会的手段,它应该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手段。 法与法律的区别,法律 广义:与法相同 狭义: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 件。(人大制定),第四节 法的作用 一、概念与分类 法对人的行为以及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整体作用和局部作用(作用的范围) 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立法的预期目的与实际效果) 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作用的正、负面影响) 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人的行为的作用和社会关系的作用,二、规范作用 指法对人的作用,属于手段性质的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评价作用 (三)预测作用 (四)教育作用 (五)强制

13、作用,二、法本身的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指引作用,规范作用,(一)指引作用 1、个别指引与规范指引 2、确定的指引与有选择的指引 特点:公正、客观、稳定 3、法律发挥指引作用的条件? 内容明确 可操作性强 连续性与稳定性 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法的评价作用 法律规范中后果的存在,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种评价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 特点:内容明确 可操作性强 连续性与稳定性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更大的合理性),(三)预测作用 由于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知道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对自己和相对人行为的预测。 否定性后果的预测 肯定性后果的预测 条件:法律

14、的稳定性、实效性强,(四)教育作用 指法作为一种权威的价值判断对人们所起到的是非善恶的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是对一般人的。,(五)强制作用 指对于违法者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三、f社会作用 (一)维护阶级统治 保障本阶级的统治,调整本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其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二)秩序公共事务 法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确认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思考题: 1、法的概念、基本特征、本质 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四、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一)对法的作用的错误认识 1、法律虚无主义 2、法律万能论 (二)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作用领域的局限性 2、法律本身具有抽象性 3、法的实施需要外

15、在的环境,第二章 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的要素 第二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第一节 法的要素,法的要素含义及构成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一、法的要素含义及构成 法的要素是指法律作为一个系统,其基本的组成部分或因素。 规则、原则、概念,二、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适用规则的前提条件。 处理(行为模式):具体要求人们作什么或禁止作什么。 法律后果:遵守或违反行为模式的法律反 应。 肯定后果、否定后果,刑法: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造成飞机坠毁或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担保法(23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注意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1、法律条文是一种事实存在,规则是一种逻辑存在; 2、一个法律条文不一定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三)法律规则的种类 1、权利规则、义务规则、复合规则 2、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3、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4、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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