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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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合同及担保合同 专题法律讲座,汇君律师事务所 时 冉 二O一一年七月,汇君律师事务所,2,民间借贷合同及担保合同专题法律讲座,3,第一部分 民间借贷概况分析,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的历史 民间借贷的法律性质 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汇君律师事务所,4,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1.民间借贷的概念,公民,法人,公民,其它组织,公民,汇君律师事务所,5,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2.民间借贷的历史,汇君律师事务所,6,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3.民间借贷的法律性质,. 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 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 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

2、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 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从双方约定,汇君律师事务所,7,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4.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自2004年10月29日起,严格从法律讲,民间借贷再无“高利贷”,1991年 8月 l3日最高法院的借贷意见第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200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民间借贷的利率,汇君律师事务所,8,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4.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民间借贷的利息 利息有约定从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3、视为没有利息 即便未约定利息,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还问题,汇君律师事务所,9,一、民间借贷概况分析 本 章 小 结,汇君律师事务所,主体 利息 资金自有、来源合法 用途不违法 意思表示真实 非法集资,10,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的特征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汇君律师事务所,11,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1、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利息而达成的协议 借款合同区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 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自然人与企业

4、(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汇君律师事务所,12,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2、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借款合同主体范围十分广泛 信贷合同是诺成合同,而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汇君律师事务所,13,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3、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对借款用途的检查、监督权; 2.请求归还借款的权利; 3.请求支付利息的权利; 4.按照约定期限、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 5.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5、利息的义务。,汇君律师事务所,14,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4、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订立合同时,按贷款人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收取借款; 3.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接受检查、监督; 5.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息。 6.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汇君律师事务所,15,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5、本节案例分析,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

6、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 (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 (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汇君律师事务所,16,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5、本节案例分析,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2年后李四仍未还钱。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四退还( )。 A.1万元本金 B.300元违约金 C.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 D.1万元本金和2年利息,汇君律师事务所,17,二、借款合同法律分析 5、本节案例分析,吴某

7、与张某签订了一个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吴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时间从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到了2003年2月3日,吴某仍未将该笔借款还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要求吴某返还借款,同时可以要求吴某支付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不过其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B.张某与吴某的借款合同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C.由于张某与吴某的借款合同中对于利息没有约定,因此吴某无须向张某支付利息。不过张某有权要求吴某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D.如果张某与吴某的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那么该笔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

8、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汇君律师事务所,18,第三部分 担保合同法律分析,担保合同的概念 担保合同的特征 担保合同的种类 保证担保合同,汇君律师事务所,19,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1、担保合同的概念,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汇君律师事务所,20,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2、担保合同的特征,从属性

9、补充性 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相对独立性 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和效力的相对独立,汇君律师事务所,21,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3、担保合同的种类,保证合同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汇君律师事务所,22,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3、担保合同的种类,抵押合同 定义: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 定义: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

10、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汇君律师事务所,23,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4、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定义:指的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名合同;从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保证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和种类;债务人履

11、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期间;其他。,汇君律师事务所,24,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4、保证合同,【适格保证人】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汇君律师事务所,25,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4、保证合同,【不适格保证人】 主债务人不得同时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

12、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

13、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越权代表行为有效),汇君律师事务所,26,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4、保证合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主合同到期六个月内)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内,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协议变更主借款合同,汇君律师事务所,27,三、担保合同法律分析 4、保证合同,2006年1月3 日,被告张某经王某担保向原告李某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2个月内还清。被告张某为原告李某出具了欠条,注明于3月3日之前还清欠款,被告王某作为保证人在欠条上签名。后原告李某于10月8日起诉到

14、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还清欠款,被告王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君律师事务所,28,四、案例&小结,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问题:,汇君律师事务所,29,四、案例&小结,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C.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力

15、 D.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如有过错,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A.丙、丁、戊均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汇君律师事务所,30,四、案例&小结,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4.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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