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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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税收实务 讲课教师:郭兰英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联系电话: 办公室:88804120(二教117) 手机:13683299678 答疑: 时间:周二 10:0012:00 地点:二教117,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教材: 税法;董慧凝 编著;法律出版社 课程成绩: 平时占40% ,期末开卷考试占60% 其他: 教学日历、平时成绩评定方式、课件, 从学校多模式教学网上查阅,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012年春季学期管

2、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5,本章主要内容,一 税法与税收 二 税法的原则 三 税法的分类 四 税收实体法的要素 五 税种设置 六 税收管理体制 七 税收收入划分,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6,一、税法与税收,(一)税法及其作用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 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7,税法的作用:,1 组织财政收入 2 宏观调控经济 3 维护经济秩序 4 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 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8,(二)税收的概念、特

3、征,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概念:,财政收入的其他方式: 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其他收入等,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9,(三)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税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上层建筑, 但应依照税收的内在规律来制定; 税收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属于经济基础,但应按税法规定进行。,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0,1 征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税务管理、依法征税、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义务: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解缴税款;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

4、申诉等。,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1,2 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知情,保密,赔偿,减免税,多缴税款退还,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复议,诉讼,委托税务代理等。 义务:办理纳税登记,正确使用账簿、凭证,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接受税务检查,如实提供税务信息等。,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2,(四)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宪法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税法应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例如宪法规定: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国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财产所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3,2 税

5、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有偿。 税法具有明显的国家意志,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强制、无偿。 税法所调整的关系中,能适用民法规定的不再另行规定,若符合民法但违反税法的,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4,3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规定 刑法中有违反税法犯罪的具体规定,但违 反税法并不一定构成犯罪。,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5,4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是对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之间关系的调节,属于授权性法规。 税法具有行政法

6、的一般特性,但因其属于经济分配的性质,调节的深度和广度超出行政法,并且属于义务性法规。,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6,5 税法的地位,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属于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有国必有税,有税必有法 立宪征税、依法治税、遵法纳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7,二、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8,税法的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程序优

7、于实体原则,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19,三、税法的分类,1 按内容和效力分类 税收基本法(母法,我国尚未制定) 税收普通法(实体法、程序法等) 2 按职能作用分类 税收实体法(各税种的法) 税收程序法(征管类的法),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0,3 按征收对象分类 流转税法 所得税法 财产、行为税法 资源税法 4 按管辖权分类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1,四、税收实体法的要素(9个),(一)纳税主体(纳税人) 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

8、收实务概述,22,(二)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 (三)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设置不同税率),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3,(四)税率(四种形式),1 比例税率(又有单一、差别、幅度等形式) 2 定额税率(按计税数量计算) 3 超额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等级递增的税率) 应交税额 =各等级的计税金额各等级适用税率 4 超率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相对比率大小,规定等级递增的税率),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4,(五)纳税环节,生产、流通、分配、消费,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5,(六)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 计

9、算纳税期的应缴税款 申报缴纳税款,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6,(七)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生产地、销售地等,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7,(八)减税免税(四种方式),1 减税 2 免税 3 起征点 4 免征额,比较两者的差异,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8,(九)其他要素 如该税法的总则、罚则、附则。,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29,五、我国征收的税种(19个),1 流转税类(4个)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 资源税类(3个)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3 所得税类(2个) 企业所得

10、税、个人所得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0,4 特定目的税(6个) 城建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 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5 财产、行为税(4个)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1,税收收入分析与说明:,货物增值税与消费税占总税收比例:约50% 营业税占总税收的比例:约13% 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约20% 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约7% 其他税收占总税收的比例:约10%,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2,国税与地税的比例:约7:3 国内增值税(不含进出口)占总税收比例:约1

11、/3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约8:2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比例:约3:1 出口退税占总税收的比例:约10%,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3,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概念 指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包括纵向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权,横向上划分同级立法、行政与司法的税权。,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4,(二)税收立法权,1 税种开征、停征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经授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有解释权、制定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的权力;,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5,2 国务院经授权制定具

12、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条例”,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有解释权和制定实施细则的权力; 3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开征地方性税种的权力;省级政府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有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实施细则的权力。,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6,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7,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8,狭义的税法(完成了立法程序) 广义的税法(各种税收规定) 税收实体法(对各税种制定) 税收程序法(税收管理类的),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39,(三)税收执法权,图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地(市)国税局,

13、县(市)国税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地(市)地税局,县(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税务所,省地税局,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0,税务机关的领导体制:,(1)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领导 (2)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指地方政府与上级税务机关),省级地方税务局,以地方领导为主;,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1,国税系统的征收范围,1.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2.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核算交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所得税; 3.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组成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交

14、纳的所得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2,4.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资源税、所得税; 5.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6.中央税收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3,地税系统的征收范围(略) 财政部门的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少数地区) 海关的征收范围: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4,七、税收收入划分,(一)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 关税; 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5,(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

15、用税 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 车船税 契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6,(三)中央和地方共享(7种), 增值税:75%:25%(海关代征的除外) 营业税:由国税征收的归中央,其余的归地方。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归中央,其余的由中央与地方共享(60%:40%) 个人所得税:参照企业所得税。,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7,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归中央,其他企业交纳的归地方。 城建税:由国税征收的归中央,其余归 地方。 印花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94%归中央、6%归地方,其余税目的印花税归地方。,2012年春季学期管09,第一章 税收实务概述,48,本章内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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