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在岗再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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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勿在会场内吸烟 会议时间请勿: -接、打电话 -交谈其他事宜 -随意进出会场 会议时间欢迎: -积极思考并参与讨论 -随时指出会议内容的不当之处,谢谢合作,会场须知,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2013年在岗再培训讲义,第二部分,2013年安全生产的主要活动,第三部分,新出台文件精神,第一部分,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第四部分,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2013年上半年在岗再培训主要内容,第一部分: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1、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1、2012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好转,呈现“三个明显下降、一个较大提升”的特点: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4.7%,继续实现“双下降”。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全国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4.7%、15.7%、50%。三是主要相对指标明显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同比分别下降18%、13%、11%、34%。四是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21个省份事故总量下降、14个省份重特大事故下降,其中6个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2、黄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2012年山东黄金集团围绕着:“安全为天,国泰民

3、安”的总目标,坚持不断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打造本质安全的基础,实现了“双零”的目标。,第三部分:新出台文件精神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主要内容为: 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

4、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

5、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2、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1、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

6、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井下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时,要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审核。,2、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7、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修订机制。,3、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矿山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 4、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人师傅

8、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 、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5、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强化现场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要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6、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建立安

9、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向全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7、完善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考试机构建设,严格教考分离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资格考试题库,完善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题库应用机制。加强考试监督,严格考试纪律,依法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统一本行业领域一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式样,规范考试发证管理。,8、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

10、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安全培训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各企业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要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培训调查研究。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

11、科协以及新闻媒体等参与、监督安全培训工作。,10、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安全培训投入机制。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研究探索由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事故预防与安全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典型和媒体推动安全培训工作。要总结推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定期公布安全培训问题企业和问题培训机构名单。要广泛宣传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努力形成全社

12、会更加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2、山东省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山东省以省政府260号令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

13、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调查处理,以及法律

14、、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

15、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

16、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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