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税务管理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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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融资税务管理,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 二零一一年八月,1,投资的税务规划,投资方式选择的税务筹划,新设VS增资 ? 现金出资VS实物出资? 一次出资VS 分期出资?,3,投资方式选择的税务筹划,新设VS增资 某化纤公司2006年计划在新疆建厂,收购当地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地方政府承诺企业所得税5免5减 2007年盈利2亿元 2008年1季度,税务局要求交税,4,投资方式选择的税务筹划,案例 A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章程约定由股东在2010年1月1日缴足 2010年1月1日,股东投入注册资金2000万元 2011年10月1日,股东投入注册资金8000万元 2011年1月1日,A公司相银行借款2亿元

2、,年利率6% 问题: A公司2011年发生的利息支出1200万能否在税前扣除? 如何解决?,5,投资方式选择的税务筹划,投资不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方法: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国税函2009312号,6,投资方式选择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甲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M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甲方以机器设备评估作价1亿元作为出

3、资,乙方投入现金1亿元,双方约定于2011年6月1日全部投资一次到位,办理验资、工商登记。 存在什么问题? 如何解决?,7,被投资主体法律形式的税务规划,子公司VS分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VS内资企业,8,投资主体的税务规划,区域公司还是事业部? 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 外国个人还是外国公司作为股东? 香港公司股东? 长期持有还是短期转让?,9,厂区搬迁,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 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4、权转让收入 国税函2009118号,10,厂区搬迁,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用于: 重置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 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 进行技术改造 安置职工的 应纳税所得额=搬迁或处置收入-(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职工安置支出),11,厂区搬迁,未发生重置、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 应纳税所得额=搬迁收入+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处置费用后,12,厂区搬迁,土地增值税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

5、,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财税200621号,13,厂区搬迁,营业税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

6、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2008277号、国税函2009520号,14,厂区搬迁,契税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购买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京财税20021926号)第三条 第七条,15,融资的税务规划,银行借款 内部关联借款 统借统还 发行债券 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税收筹划,银行借款 (1)贴息、无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

7、税。 (2)借款时,有的只签订合同,有的只填开借据,也有的既签订合同又填开借据,应仅就合同或借据金额贴花一次。,融资的税收筹划,银行借款 (3)若借款合同仅规定最高借款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随借随还,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4)抵押贷款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融资的税收筹划,银行借款 (5)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且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融资的

8、税收筹划,银行借款 (6)基本建设贷款,有的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融资的税收筹划,二、委托贷款 营业税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融资的税收筹划,三、统借统还 定义 统借统还是指由集团或核心企业、财务公司统一向银行贷款,然后按银行贷款的利率再向子公司转贷。 统借统还与委托贷款的区别,统借统还,对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

9、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委托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财税字号 国税发200213号),23,融资的税收筹划,三、统借统还操作要点 1、统借方在取得借款时,最好在借款用途上明确可分拨给下属公司,以明确贷款的性质; 2、统借方向下属或关联企业收取的利率应等于其取得贷款的利率,即其不会从中牟利,否则会按收取的利息全额缴纳营业税; 3、为避免税务风险,建议统借方应与下属或关联企业签订相关书面协定或用款协议,约定收取利息的

10、时间和利率,融资的税收筹划,四、关联公司借款 1、营业税; 2、印花税; 3、企业所得税,融资的税收筹划,五、资金集中管理 1、营业税;(差额,全额?) 2、企业所得税 3、票据,资产重组的税务规划,股权转让 公司合并 公司分立 资产收购 资产置换,资产重组的税务规划,案例研究 甲公司为集团二级子公司,从事管理职能,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参股8家公司。 甲公司每年各项费用支出约2亿元,收入来源为投资分红。 如何进行税收筹划?,28,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子

11、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国税发200886号,29,公司合并,案例研究 甲、乙公司均为M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相似,甲公司长期盈利,乙公司长期亏损,累计亏损3亿元,净资产为-1亿元 集团公司计划将甲、乙公司合并,合并后,乙公司注销。 问?该方案在税收上是否合理? 财税【2009】第059号,30,资产收购,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 财税2008129号 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

12、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国税函2008514号,31,营业税向单位职工出租自有房产,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房产税、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32,资产收购,集团企业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无偿划拨不动产,是否纳税?,33,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讨论与交流 主讲人: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孙治红 联系方式:13641039850 邮箱:sunzhihong ,34,谢 谢!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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