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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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1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技工教育质量,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进程,体现学校以职教为主,技能为本的原则,教育学生学好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 校 长:XXX 学校地址:XX市XX路XX号 注册资金:人民币 万元整第三条 学校性质: 从事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服务活动的非企业法人的教育实体,即民办非企业组织,在XX市民政局办理登记。第四条 学校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

2、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素质,使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的认证标准,服务社会。第五条 学校培养目标:一专多能、德才兼备的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第二章 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规模第六条 办学层次: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及技能教育。办学形式:采用全日制教学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规模:600人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班子成员为 人。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余行政、教学人员由校长聘任。2、董事会职责:决定学校重大事宜,审议学校每学年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3、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4、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民

3、主集中制的多票数形成决议。5、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第八条 校长对董事会和上级机关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机关的指示和董事会的决议;2、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3、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或机构改革方案;4、拟订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5、对外履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立教务部、行政部、学生部、招生就业部、实习培训部、安全保卫部、工会、团委、学生会等部门,以后视学校发展状况,再行增减内设机构。第五章 学校教师第十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校长提出人选,经

4、董事会研究决定任免。其他教职工由校长聘任,并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由校长与每位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第十一条 校长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资格,并实行择优聘任原则,以保证教学质量。第十二条 学校必须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第十三条 教职工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劳动人事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努力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第十五条 校长有权对教职工奖惩提出处理意见,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实施。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学校设立专职资产管理人员,

5、负责学校资产管理,接受上级主管机关、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学校经费、资产来源:1、资金的筹措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金除上级拨给外,其余拟从学校日常各项培训收入中取得。2、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坚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资产控制制度,设立专职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同时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和核算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设立相应的决策机构和执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校长是资产经营第一责任人。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经费收支、记帐和结算,建立健

6、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学校管理机构报告。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计。第七章 教学和学生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采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技工教育(职业、工种)相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确保符合国家职业标准,保证教学质量。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经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发给毕业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根据企业需要为学生推荐就业。第二十一条 学生经XX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试成绩合格的,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二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学校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第二十三条 修改后

7、的章程,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审批、核准后生效。第九章 解散及资产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办学期限届满;2、学校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第二十五条 学校清算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内行使下列职权:1、清查处理学校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清算与学校有关未了结的业务;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学校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上级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学校审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学校终止,依法处置学校印章及档案资料。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修改,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董事会。第三十条 具体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另行制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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