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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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焦阳 2011年6月 杭州,主要内容,4,化妆品贸易情况,1,2,3,5,化妆品标签的作用,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化妆品标签发展趋势,一、化妆品贸易情况,1、进口化妆品贸易情况,- 2010年,全国进口化妆品总批次货值15.82亿美元,重量9.96万吨, 14.60万批,同比增长分别为39.02%、42.08%和28.87%。 -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有欧盟、法国、日本、美国、韩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中国台湾、英国等。 -主要进口产品有护肤品、香水、唇用化妆品、指甲用化妆品、眼用化妆品和彩妆等品种。

2、前3位的品种分别是肤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香水类化妆品。,一、化妆品贸易情况,2、出口化妆品贸易情况,- 2010年,全国出口化妆品总批次货值17.58亿美元,重量41.53万吨, 11.11万批,同比增长分别为33.69%、29.72%和26.85%。 -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有中国香港、美国、欧盟、东盟、英国、日本、中国台湾、新加坡、法国、澳大利亚等。 -主要出口产品有美容化妆品、护肤品、发用品、香水、口腔化妆品、化妆品原料等品种。前3位品种分别为美容化妆品、肤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二、化妆品标签的作用,1、正确引导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化妆品。,2、产品质量责任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3、维护化妆

3、品标签上明示的产品质量责任者的正当权益。,4、政府主管部门对化妆品进行监管的有效措施。,5、提倡公平交易和竞争。,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一)法律文件及主管机构,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一)法律文件及主管机构,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1.欧盟,(1)定义:指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甲、口唇和外生殖器等)或接触牙齿和口腔内黏膜,以达到清洁、改变其气味和外观、保护和调理或者修正人体异味等作用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2)分类:化妆品包括,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1.欧盟,(2)分类:化

4、妆品包括,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2.美国,(1)定义:,化妆品是指用来涂擦、倾注、喷洒或喷雾、或引入、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用于人体或者人体的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美化、提升魅力或改变外观为目的的产品,以及任何用作这些产品的成分的物品(不包括肥皂)。如果化妆品同时也是药品、设备、或化妆品组分,任何化妆品、药用化妆品、化妆用具以及产品中的成份都也必须遵守法第五章的规定。 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缓解、医治或预防人类和其他动物疾病的物品以及食品之外的用于影响人体或其他动物体结构和功能的物品。 非处方药品化妆品(OTC)是指可以无需医生处方即可买到的药品化妆品。 注:化妆品

5、、化妆品-药品、药品的区分,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2.美国,(2)分类:,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3.日本,(1)定义:,化妆品是指通过擦、喷或其他类似方式施用于人体,其目的是用于清洁、美化、提升吸引力或改善外观以及保持皮肤、毛发的良好状态,而且其对人体的作用程度适当的产品。 医药部外品是指具有固定用途、对身体有温和效用但并不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或者影响身体的结构和机能的产品。包括用于卫生目的的棉制品和对人体有温和效用的特定产品。 药品是指日本药典认可的产品;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疾病,不属于设备或仪器(包括牙

6、科材料、医疗用品及卫生材料)的产品(医药部外品除外);以及旨在影响人类或动物身体结构或功能,不属于设备或仪器的产品(医药部外品和化妆品除外)。,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3.日本,(2)分类:,药用化妆品,医药部外品,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中国与日本化妆品分类对比,化妆品,药用化妆品,医药部外品,少量,药用化妆品,化妆品,化妆品 中国,日本,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中国与日本化妆品分类对比,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4.韩国,(1)定义:,化妆品是指在人体上发挥适度效用,用于清洁、美化、提高吸引力

7、、改善外观或是改善或保养皮肤、头发的物品。 功能性化妆品(即药物化妆品)是指属于以下任何一种的,且由卫生福利部法规所指定的化妆品:用来增白皮肤色调的化妆品;用来减少脸部、身体皮肤皱纹的出现的化妆品;用于保护皮肤免于日光中紫外线伤害或提高皮肤自然外观美黑度的化妆品。 药品是指韩国药典认可的物品;和(/或)用于诊断、治疗、减轻、治愈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疾病的物品;和(/或)对人类和动物器官及功能发挥药理作用的物品。,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4.韩国,(2)分类:,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5.东盟,(1)定义:,化妆品指施于人体表面任何

8、部位(表皮、毛发、指甲、口唇和外生殖器等)或接触牙齿和口腔内黏膜,以达到清洁、改变其气味和外观、保护和调理或者修正人体异味等作用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2)分类:,等同于欧盟化妆品分类,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6.中国,(1)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GB5296.3)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

9、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卫生规范) 化妆品是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或口腔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GB7916),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6.中国,(2)分类: 按照GB/T18670-2002化妆品分类,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二)定义和分类,6.中国,(2)分类: 按照GB/T18670-2002化妆品分类,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三)我国与主要贸易国家化妆品定义的区别,(四)中国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美国、日本面临监管情况,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的管理,四

10、、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一)化妆品标签要求基本情况,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1.产品名称,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2.成分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2.成分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2.成分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2.成分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

11、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2.成分标注,美国对OTC药品的成分标注要求: -活性成分必须标注在内外包装上 -以 “drug facts”作为成分表的引导语 -依据其美国药典名以 “Active ingredient”或“Active ingredients”(“活性成分”)的形式标注列出活性成分,接着是根据含量降序排列的非活性成分;,日本对医药部外品的成分标注要求: -必须标明MHLW指定的138种医药部外品的成分以及合成的有机着色剂的名称。 -产品应使用批准名称,但JICA成分表中包括的别名和简称也可以使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3.净

12、含量,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3.净含量,共同点: 1. 都需要标注净含量。 2. 净含量均由数字和计量单位。 3. 均可以使用SI公制单位系统。 4. 对重量、液体和半固半液进行计量。,不同点: 1. 美制单位的使用。 2. 计量单位有所不同。 3. 欧盟还对包装内数量,豁免和双重标签还有要求。,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4.生产商、包装商或经销商名称或地址,欧盟:这些信息可用缩写,但须能明确识别其姓名和地址。若存在多个地址,应突出显示责任人的地址及产品信息。若为进口产品,应当说明原产国。,美国:进口化

13、妆品在容器外面用英语标明原产国及制造商或代理商(包括进口商)。原产国由以下语句标注:“由(英文标写国家名)国制造”;或“(英文标写的国家名)国产品”;或其他能清楚表明原产国意思的语句。,日本:需标注制造商的营业部所在地。如果营业部所在地是一个广为人知的非国家的地名(如城市,省),则可用此作为原产地代替原产国。,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4.生产商、包装商或经销商名称或地址,韩国:生产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在外包装上标注。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在内外包装上标注。原产国可以用韩语、中文或英文以如下方式表达:“生产地;或原产地;或制造地;或产品出自;或产品生产自

14、”。,东盟:该产品负责的公司或个人的名称及地址。,中国: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4.生产商、包装商或经销商名称或地址,共同点: 1. 都需要标注有关企业名称和地址。 2. 进口化妆品均须标注原产国。,不同点: 1. 标注所用语言略有不同。 2. 对于原产国的标注方式有所不同。 3. 所标注的企业略有不同,涉及到了生产商、包装商、经销商,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

15、5.日期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5.日期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5.日期标注,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5.日期标注,共同点: 1. 都需要进行日期标注。 2. 生产日期、保质期基本上都需标注。,不同点: 1. 日期标注方式不同。 2. 欧盟对PAO标注有要求。,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6.警示声明,欧盟:包含特定组分的产品必须依照法规标注警告声明。所有成员国要求用自己各自国家的语言标注警示用语,在内外

16、包装上都必须标注。,美国:在内、外包装上标注。化妆品类产品警告声明(21 CFR 740)对警告声明作了详细规定。某些产品标签必须带有警示用语。当一个具体的警示用语得到法律认可后,就不能改变语句,并且在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确切使用。如果化妆品的安全性未能得到充分的证实,且没有在标签的主展示面上出现以下明确的声明:“警告-该产品的安全性未经测定”,则该化妆品将会被视为标签不合格。,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标签要求和对比,(二)主要标注内容及对比,6.警示声明,日本:特定的警示声明在法律中有描述,包括对染发剂 、颜色和染料以及持久烫发产品的警示声明描述。含有甲醛防腐剂的产品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不能用于婴儿及对甲醛过敏的人群”。,韩国:必须以韩语标注在外包装上。特定产品的警示声明在化妆品法实施规定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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