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幻灯片第8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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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8章 所有权,2,第8章 所有权,学习目标:本章主要是有关所有权的相关制度和知识。包括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所有权的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等五节,重点是所有权的特征、权能、及相邻关系,难点是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和共有制度的应用。 知识目标:了解所有权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有的内容;熟悉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和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及行使规则、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能力目标: 运用所有权理论、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相邻关系和共有制度分析解决 实务问题。,第一节 所有权,一、所有权概念和特征 1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2、,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财产权既包括物权,也包括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所有权的客体是指不动产或者动产这样的有体物,不包括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2所有权的特征 (1)完全性。所有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是全面的支配,一般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他物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享有支配权。 (2)整体性。是对标的物有统一支配力,是整体的权利。 (3)永续性。所有权是永久性的权利,其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他物权是

3、有期限的,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权利即行消灭。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转让、抛弃等方式消灭其所有权。 (4)弹力性。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可能通过设定他物权而与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3所有权的基本权能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物所产生的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4)处分权。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物的直接变更或消灭。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法律行为的实施变更或消灭物的权利状态,其法律后果是所有权全部或部分权能的转移。如转让商品、租借财物、抛弃财物、将财产设定抵押权等。,6,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所有权

4、的形式,7,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所有权的的合法方式和根据。所有权合法取得的方式可分为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 1生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劳动获取劳动产品 2没收。没收是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将财产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 3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或分离所需价值较大的新物。添附一般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形式(表) 4.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有主物不能因先占取得,例如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都是所有人不明的有主物;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赃物、毒品、枪支、弹药等不能。,8,9,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5、,(二)继受取得 1转让财产 。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民事法律行为,由一方将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所有,新的所有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权。 2继承或受遗赠。是指所有人死亡后,其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或根据所有人的意思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人。 3其他合法原因。是指通过除转让、继承或受遗赠等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新所有人从原所有人处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情形。,10,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三)所有权的特殊取得 1.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2.遗失物、埋藏物和隐埋物的所有权 3.从物的所有权

6、: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孳息的所有权: 孳息是从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存款的利息等,11,【疑难解析】,某甲有山羊一只,因看管不善走失,某乙发现后将山羊牵至公安机关招领。招领期满后,公安部门依法对该山羊进行拍卖,某丙购得。后该山羊被小偷偷去,丁从小偷处购得此山羊后不久又遗失,被人发现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招领失物时,某甲、某丙、某丁均到到公安机关认领该山羊,三人发生争议,诉请

7、法院。,12,【疑难解析】,该案中某丙有权取得该山羊。某甲、某丁无权取得。理由如下: (1)该山羊虽然是某甲的,但经招领而未去认领,且依法被拍卖,其所有权被强制消灭; (2)某丙从拍卖场所购得此山羊,是合法取得,拥有所有权,且其所有权不因山羊被盗而消灭; (3)某丁虽为取得该山羊所有权支付了对价,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买的,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不能取得所有权。,13,疑难解析,王某在浴池洗澡,不慎将金项链丢失,有人看到金项链被李某拾到。王某向李某索要金项链时,李某承认项链是拾到的,但不肯归还王某,并说:“有丢的,有拾的,谁拾到是谁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和隐埋物的,应当返还

8、权利人;李某不肯归还,是对王某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不法行为。如果李某始终不肯归还王某的遗失物,王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其物,如果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李某赔偿。,14,15,16,二、所有权的行使及其限制,所有权的行使,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实现所有权各项权能的行为。所有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所有人直接行使和授权他人行使。 (一)所有人直接行使 所有人直接行使,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直接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二)所有人授权他人行使 所有人授权他人行使,是财产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授权他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或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使所有权权能与所

9、有权分离,17,三、所有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三)征收和征用 征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用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18,三、所有权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所有人基于某种法律事实而失去其财产所有权。包括: (1)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2)所有权的转让 (3)所有权的抛弃 (4)因强制程序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 (5)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19,四、所有权的形式,所有权的形式,也称所有权的种类,是指各种财产所有权的不同表现形态或类型。在我国,根据

10、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表 ),20,21,(一)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所有人的所有权。国家作为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国有财产的权利。 1国家所有权的范围: 矿藏、水流、海域;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无线电频谱资源。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防资产;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11、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22,(一)国家所有权,2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23,(二)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亦称劳动群众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2、1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包括: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2集体所有权的行使,24,(三)私人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权利。 私人所有权主要特征: 1私人所有权的主体是自然人 2私人所有权的内容 :自然人对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私人所有权行使

13、的自治性,25,(四)其他所有权形式,1.企业出资人的财产权利。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资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2.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社会团体财产权。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26,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高层建筑物的出现和小区的形成而产生的新的所有权形式,指各业主对住宅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

14、电梯等公共设施、绿地等公共场所共有部分享有共有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包括三种权利 1.住户就高层建筑物内其居室等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 2.走廊、电梯等公共设施、绿地等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利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同管理的权利,27,一、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即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客体: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客体是由建筑材料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建筑空间。该建筑空间首先应具有独立性,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和功能,并且能够成为区分所有人的专用部分。主

15、要指房屋四周的墙壁、地板以及天花板所组成的空间。 (二)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内容: 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是指专有权人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其意思行使对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28,二、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共有权,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共有权是指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同所有的权利。,29,(一)共有权的客体,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

16、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30,31,(二)共有权的内容,共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全体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土地使用权及设施等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使用权 2收益权 3处分权 4优先购买权,32,三、管理权,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叫成员权 (一)共同管理权的内容 对重要管理事项的表决权 参与订立规约的权利 选举管理者的权利 解除管理者的权利 请求停止违同利益行为的权利等 (二)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决定 物权法规定,业主行使其共同管理权的机构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33,34,四、业主的义务,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也必须 履行相应的义务 1.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像装修房子时不能破坏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在住宅里面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对公共部分行使共有权时,要遵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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