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知识及销售方法(2014年1月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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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及组合产品知识及销售方法,注: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课程大纲,产品开发背景 产品知识及卖点分析 产品组合销售方法,人生在世,谁不渴望,幸福,长久,从容面对风雨人生,然而,又有几人可以,您担心自己的,健康问题吗?,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我国死于癌症的危险率为1/4,死于中风的危险率为1/14,我国有9000万高血压患者,肝炎患者占世界75%,我国每65人当中就有1名癌症患者,每24小时就会有3835人死于癌症,每6.64秒就会有1人死于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每年有20万妇女患乳腺癌,在中国 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10万人,居世界第一 每5分钟就有1

2、人丧生车轮 每1分钟会有1人因交通事故而伤残 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意外面前,,生命的价值谁来呵护?,数据来源:中国保险网,有事业 有收入 有地位 有子女,养老,就一定没问题吗?,人生起伏,风云变幻,如何让人生多一份悠然, 面对风云,淡然、从容,10月1日隆重上市!,产品知识及卖点分析,交费年期,投保年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交费方式,保险期间,产品全称: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身故金(1倍基本保额),备注:1、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 2、保单贷款仅限于护身福主险,交费年期: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3、3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10年/15年/20年交:18-55岁;30年交,18-45岁 最低保额:15万 其他利益: 分红、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护身福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护身福组合,护身福组合介绍,+,护身福组合的四大特色,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选择红利购买交清增额,主险和附加重疾的保额可以增加,附加意外的保额不可以增加。,大病保障全面 轻度重疾贴心 选择交清增额 保额可以增长 意外保障周全 关爱长久不变 保障伴随一生 幸福人生无忧,90天等待

4、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 ,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大病保障全面 轻度重疾贴心,给付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重疾保险金,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特定轻度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特定轻度重疾” 但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 且确诊28日后仍生存的,我们

5、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重疾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

6、帕金森病 20、严重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重疾保险金约定范围,备注:1、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合同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有专科医生明确诊断。,1、早期恶性病变 2、原位癌 3、皮肤癌 4、听力严重受损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主动脉内手术 7、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7、 8、脑损伤,备注:特定轻度重疾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附加重疾合同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有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什么是特定轻度重疾?,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约定范围,小贴士: 世界卫生组织提供数据显示,13的癌症可以通过早期发现得到根治。 以原位癌为例,癌症在早期细胞未形成浸润和转移,日常生活及工作往往没有明显症状,多在体检中被发现。原位癌阶段对身体影响程度小,治疗费用不是很高。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轻度重疾参考治疗费用,注:数据来源于再保险公司经验数据,范例: 陈先生,30岁,一类职业,购买了护身福组合(20万的

8、护身福,附加20万的护身福重疾和20万的长期意外13),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大疾病,则此时保险公司将如何赔付?如果附加的护身福重疾保额为16万元呢?如果投保16万的护身福重疾三年后得了原位癌,应如何赔付?,备注:以上举例中未包含保单分红,公司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客户可以选择的领取方式:,注: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选择交清增额 保额可以增长,交清增额、累积生息、抵交保费,重疾也可交清增额: 选择红利交清增额,附加重疾与主险的保额可以同步交清增额,实现了重疾保额会增长 交清增额的优势: 交清增额保险在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之后,可以形成较高的保

9、额 主险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的保额会产生红利,参与分红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时,客户无须体检 对于客户来讲,用纯保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所付出的成本比较低,注:1、保单失效或停效时,护身福、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会失效或停 效,但红利交清增额部分继续有效; 2、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解答: 1、60岁时,按照金领建议书演示预估,低档累积保额为 218240元;中档累积保额为280608元;高档累积保额为 361157元。 2、80岁时,按照金领建议书演示预估,低档累积保额为 241295元;中档累积保额为408844元;高档累积保额为 690813元。,范例: 在前一案例中,

10、陈先生选择交费20年,保额为20万,期交保费8420元,若该客户若一直未发生身故,若采用交清增额方式,则到其60岁、80岁时,累积保额分别为多少?,备注:以上举例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如果上一案例中陈先生分红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则到其60岁(第30个保单年度末)、80岁(第50个保单年度末)时,累积红利分别为多少?,备注:以上举例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

11、营状况为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意外保障周全 关爱长久不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者,我们按相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该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该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12、,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之一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按第一项确定

13、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之一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范例: 若案例中的陈先生购买护身福保额20万,护身福重疾保额20万,长期以外13保额20万,若陈先生在第3年因自驾出行发生交通事故身故,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未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按保险金额与重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

14、终止; 特定轻度重疾给付不影响主险身故给付。,保障伴随一生 幸福人生无忧,范例: 若上述案例中的陈先生附加的护身福重疾为16万元,且发生重大疾病赔付2年后,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投 保 规 则,注:主、附险交费期必须保持一致,险种组合规则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险种组合规则保额配比,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30万时,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护身福主险的基本保额 0.8:1,且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护身福主险的基本保额 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30万时,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护身福主险的基本保额 当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小于护身福主险的基本保额时,必须附加附加豁免重疾C12 长期意外13最高保额不限,但需满足客户累计意外风险保额大于100万时,累计意外风险保额不得超过客户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的10倍。,当主险护身福与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为1:1时,仅能附加豁免定期A12、一年期附加险; 当主险护身福与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非1:1时: (1)必须附加豁免重疾C12 ,附加豁免重疾C12须同时豁免长期附加险的保费; (2)可以选择附加附加定期(735)及一年期附加险;,附加险投保规则,护身福、长期意外13对五、六级职业需进行职业加费,五级职业加费20元/万元基本保额,六级职业加费50元/万元基本保额 护身福重疾,无需职业加费,职业加费,佣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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