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物权法幻灯片-第三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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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权,第三章,第三章 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的定义方法 (一)所有权概念认识的两大传统 1.罗马法的所有权观念 2.日耳曼法的所有权观念 (二)近代所有权观念的变迁 1.个人本位的所有权观念 2.社会本位的所有权观念 3.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融合的所有权观念,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第三章 所有权,(三)当代所有权观念与制度的新发展 1.所有权客体的变化 2.所有权主体的变化 3. 所有权权能的分离 (四)大陆法系所有权定义的两种方法 1抽象概括 2 具体列举式 (五)我国物权法的定义 (物权法第39条) 根据该定义,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1.自权性,第三章 所有权,2.完全性 3.永久性

2、 4.整体性 5.弹力性 二、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 (一)权能 1.积极权能 (1)占有 (2)使用 (3)收益,第三章 所有权,(4)处分 (物权法第40条第1款) 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2、消极权能 (1)概念 (2)通过物权的保护方法(物上请求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赔偿损失)来保护所有权 (3)对所有物的合法和合理的限制不能请求排除 (二)对所有权的限制,第三章 所有权,1、对所有权的私法限制 2、对所有权的公法限制 三、所有权的分类 (一)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 1、标准 2.两者的区别 (二)单独所有权、共同所有权、区分所有权 1、标准 2、三者的区别 (三)国家所有权、集

3、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1.标准,第三章 所有权,一、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1.主体的统一性 物权法第45条 2.客体的广泛性 3.目的的多元性 (三)国家所有权的客体的范围 1.法律规定只能归国家所有的物,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第三章 所有权,物权法第4647条 物权法第4950条 2.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但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物权法 第48条 3.国有文物 物权法 第51条 4.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基础设施 物权法 第52条 5.其他,第三章 所有权,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保护 (一)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方式 1.划拨 2. 出让 3. 互换 4.投资

4、入股 5.信托 6.出租 7.发包 8.设立他物权 9.许可使用 (二)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法人所有权 1.国家根据物权法第55条、第67条、享有出资人权益。第55条概括规定。第67条是个具体规定。第68条是关于权利内容的规定。 2.企业根据物权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对国家投入企业的财产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 在这里国家和国企的关系就是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与出资者权利的法律属性问题。其关于应适用法人和法人出资人的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三)国家所有权的保护 1.关于国家所有权保护的不同的观点 (1)特殊保护说 理由、来源和表现 (2)平等保护说 理由 、来源和表现 2.物权法关于国家所

5、有权的保护 (1)物权法规定的一般的物权保护措施 (2)物权法第57条规定了国家所有权的专门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民事、刑事和行政),第三章 所有权,四、集体所有权概念和特征性质 (一)概念 物权法第58、59、61条(二)特征 1.主体是各种形式的劳动群众集体 2.客体是集体组织依法支配的不动产 3.集体所有权的发生形式具有独特性 4.集体组织的财产归全体成员所有,但有集体组织代表全体成员行使 5.集体组织的财产一般是占有与所有相分离。 (三)集体所有权的性质 1。法人所有权说 2。共有权说,第三章 所有权,3.合作社所有权 4.抽象集体所有说 5.共有和法人所有权说 6.总有和股份合作说 7

6、.股份与投资说 五、私人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和保护 (一)概念(二)特征 1.主体特征 2.客体特征 (三)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1。保护的方法 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保护方法 2. 保护的财产范围 物权法65条第1款 、第2款、第42条第3款,第4款,第三章 所有权,(三)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1.保障私人所有权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行使 2.保障私人所有权的免受侵犯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名称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和概念,第三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三章 所有权,1.内容 物权法第70条 历史上对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实质的学说 (1)一元说 (2)二元说 (3)

7、三元说 对该规定应注意的三点 2.定义 3. 特征 (1)权利的复合性 (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主导性,第三章 所有权,若无特别规定,区分所有权取得了专有权就取得了共有权与管理权 专有部分的价值和数量决定了共有部分的比例 在登记的时候只登记它的专有部分 (3)专有部分所有权的有限性 支配权是有限的 收益权受到较多的限制 处分受到严格的限制 二、专有权,第三章 所有权,(一)含义 (物权法第71条) (二)专有权的客体(应具备独立性 )(物权法第7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司法解释第2条) 第2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的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

8、法第6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构造上的独立性 (二)使用上的独立性 (三)能够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第三章 所有权,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三)专有权的内容与限制 1.内容 (物权法第71条) 2.限制 (物权法第83条第1款) (1)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区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谁有权起诉? 第一,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所有权,其他业主有权起诉。,第三章 所有权,物权法第83条第2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

9、、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利起诉。 显然,第83条第2款没有明确这一点。在国外立法例中,业主大会一般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在我国,物权法没有,第三章 所有权,确其主体地位。关于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这点上看,赋予了业委会起诉的能力。 第三,物业公

10、司有无权利起诉? 关于物业纠纷的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章 所有权,(2)按照专有部分的本来用途加以使用 (3)容忍义务 三、共有权 (一)共有权的概念和性质 物权法第72条 (二)共有权的特征 1.客体不是独立的标的物 2.共有权附属于专有权而存在 3.不能请求分割 (三)共有权的客体,第三章 所有权,(1)排除法 (概括式) (2)列举法 (3)例举与概括相结合 物权法第73、74、79条 (三)共有权的内容 1、权利 2、

11、义务 (四)共有权的行使 ( 物权法第7576条 物权法第83条) 四、成员权,第三章 所有权,(一)概 念 (二)特点 1.产生的基础是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共同关系 2.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具有复合性 3.成员权具有独立性 4.成员权具有永续性 (三)内容 物权法第75、76条,第三章 所有权,一、相邻关系与地役权 (物权法第七章 ) (一)地役权模式 (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相区别的立法模式 1.产生的方式不同 2.对他人所有权的限制不同 3.是否是独立的权利 4.是否有固定期限,第四节 相邻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5.相邻权一般以土地相毗邻为条件,地役权一般不以土地相毗邻为条件 二、相邻关系的基

12、本原则 (一)法定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第84条 (二)以相邻的共同关系为基础处理相邻关系问题的原则 (三)尊重相邻关系的习惯原则 物权法第84条 (四)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五)损害赔偿原则 三、相邻关系的类型化 我国对相邻关系的规定 物权法第8691条,第三章 所有权,传统民法对相邻关系的类型的规定 (一)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物权法第86条 (二)邻地使用关系 1.邻地通行关系 2.线管安设关系 3.建设修缮建筑物之邻地使用关系 4.邻地之陆内的樵牧关系 5.遗失物巡察和取回关系 (三)相邻的建筑物的通风采光与日照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四)相邻损害防免关系 物权法第9192条 (五)其他相

13、邻关系 1.建筑物越界关系 2.竹木枝根越界关系 3.果实越界关系 四、相邻关系的构成 (一)主体 1.传统民法中关于相邻关系的主体的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1)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 (2)地上权人与其他用益物权 (3)基于债的关系而享有他人不动产使用权的人 2.我国物权法是如何界定相邻关系的主体的 (1)所有权人 (2)用益物权人 (3)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 (二)客体 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相邻不动产本身,第三章 所有权,(三)相邻关系的法律事实 1.不动产相互联结 2.相互邻近 3.通过某种媒介相互联结 五、各种具体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的用水和排水关系 1.相邻的用水 2.相邻的排水 (

14、二)邻地使用关系 1.邻地通行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邻地关系的构成要要件 2.管线安设关系 管线安设的关系构成要件 3.建造修缮之邻地使用关系 建造修缮之邻地使用关系的构成要件 4.邻地之陆内关系 5.遗失物巡察和取回关系 (三)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关系 1.采光权 (1)定义,第三章 所有权,(2)性质 (3)对 采光权侵害的构成 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4)采光权受侵害时的救济 (四)邻地损害防免关系 1.相邻环保关系 2.相邻的土地安全关系 3.工作物危险之预防 (五)越界的相邻关系 1.建筑物越界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2.竹木枝根越界关系 3.果实越界关系,第三章 所有权,一、共有

15、的概念与特征 (一)共有的概念 (二)特征 1.主体具有符合性 2.客体具有单一性 3.内容(共有权)是共有物上所有权的分割,而不是对共有物的分割 4.共有是对所有权量的分割,而不是质的分割,第五节 共有,第三章 所有权,5.共有关系可以划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6.各个人所有享有的所有权的联合 二、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1.按份共有的各个共有人按照共有份额享有所有权 2.按份共有是对所有权分割的结果,而不是对所有物分割的结果 3.按份共有是对所有权量的分割,而不是对所有权质的分割 4.按份共有中事实上存在着双重的财产权利,第三章 所有权,5.按份共有是一种纯粹的财产关系 (二)按份共有的产生 1.法律行为 2.准法律行为 3.基于事实行为与事件而产生 三、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二)特征 1.共同共有是对所有权的量的分割,而不是质的分割 2.共同共有是对所有权的分割,而不是对物的分割,第三章 所有权,3.共同共有是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4.在共同关系存续的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可要求分割共有物,以终止共同共有关系 5.共同共有的份额存有潜在性 6.共同共有权利的平等性 (三)共同共有的类型 1.夫妻共有 2.家庭共有 3.合伙共有 4.继承人共有,第三章 所有权,四、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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