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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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或流出本企业,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质管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3.1 定量检测(即含量测定)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3.2 定性检测(即理化鉴别)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3.3 细菌检测(即微生物测定)结果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3.4 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4在药品入库验收过

2、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牌标志。报质管部同时填写有关单据,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并及时通知供货方,确定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5质管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储运部立即停止出库、发送和销售。同时,按发送记录召回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仓库不合格药品区,挂红牌标志。6在药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发运。同时,按调拨单追回已发出的不合格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牌标志。7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通知

3、各部门及销售单位停止发货和销售。同时,按调拨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8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8.1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储运部统一管理;8.2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储运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8.3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管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 9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 预防措施。10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11验收、养护、出库、发货复核、发运对不合格药品的情况,应按公司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的规定按季向质管部报告,重大不合格药品事件应随时上报。12应按公司“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13不合格药品管理的具体程序按公司“不合格药品控制处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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