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速溶普洱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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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H/T .1-201GHICS 67.140.10X 55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GH/T .1-201固态速溶普洱茶Instant Puer tea in solid form(征求意见稿)20-实施20-发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33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茶资源跨界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俊豪、刘顺航、白晓丽、杨秀芳、左小博、

2、李长文、谭蓉、苏小琴、郭卫华。 固态速溶普洱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速溶普洱茶的产品分类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云南大叶种鲜叶加工的普洱茶为原料,经提制、分离、浓缩、干燥等工序制备而成的具有普洱茶特征风味的固态速溶茶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

3、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12 茶 咖啡碱测定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GB/T 18798.1 固态速溶茶第1部分:取样GB/T 22111 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3 要求3.1 原辅材料要求3.1.1 用于固态速溶普洱茶生产的

4、茶叶原料应符合GB/T 22111的要求,品质正常,无异味、无霉变,不着色,不含非茶类物质,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固体粉末或颗粒状外形、滋味、汤色和香气,无结块、无异味及其它异常。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茶多酚(质量分数)/% 10.0咖啡碱(质量分数)/% 15.0水分(质量分数)/% 6.0总灰分(质量分数)/% 20.03.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指标取被测样品4.00g(精确至0.0

5、1g),均匀摊放在白色背景的器皿上,在自然光线明亮处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状。称取样品0.50 g,置于250mL烧杯或透明玻璃杯中,用水温为855的纯净水150mL冲泡溶解后,感官评定气味、滋味和汤色,并观察组织状态和杂质。4.2理化指标4.2.1 茶多酚按GB/T 8313 规定的方法检验。4.2.2 咖啡碱 按GB/T 8312 规定的方法检验。4.2.3 水分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4.2.4 总灰分按GB/T 5009.4规定的方法检验。5 检验规则5.1 检验批次5.1.1 取样以“批”为单位,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组批,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

6、致。5.1.2 取样按GB/T 18798.1的规定执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kg,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18个最小包装单元,样品总量不低于600g,将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留样备查。5.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净含量、茶多酚、咖啡碱、水分、灰分。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第5章(5.1除外)规定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验: 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前一批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

7、4 判定规则按第3章要求的项目(3.1除外),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5.5 复验 除卫生指标以外,其它检验项目结果有争议时,可以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卫生指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复验。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的规定。6.2 包装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避光、隔氧、无异味、无毒,封口严密,包装牢固,不影响固态速溶普洱茶品质。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产品应在包装状态下贮存于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的常温储藏室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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