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课件:第六章-专利申请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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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专利的申请与审查,第一节 专利的申请,一、专利申请原则,(一)书面申请原则,(二)先申请原则,(三)单一性原则,(四)优先权原则,(一)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撰写书面申请必须按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认真书写。 意义:直接影响到是否会获得专利;影响保护的范围;也影响到审批的进度。,1、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比较: 先申请原则-缺点:为了尽可能早获专利,会使发明创造尚不成熟;有失公平的嫌疑。优点:鼓励尽早申请,尽早公开,尽早利用;还可以减少权利不稳定的状态。 先发明原则-缺点:举证费

2、时费力;有助长时间保守发明秘密的倾向。优点:鼓励真正的发明人,该原则是合理的,但实施起来有相当的麻烦,因此除美国和菲律宾外,大多国家选择前者。,(二)先申请原则,2、先申请的判断: 同样的发明创造不同日申请的-授权先申请人(专利法9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后通过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或一方拒绝协商,则对任何一方都不授权。 (实施细则13条),(三)单一性原则,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

3、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目的:可以防止一件申请含有多项发明创造,使得专利局分类、审查时出现困难,授权后文献检索不方便,权利行使混乱。,1、国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四)优先权原则,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4、本国优先权的作用:(1)在符合单一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在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2)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3)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及其摘要。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图片或者照片。 (3)简要说明。 (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二、专利申请文件,(一)专利申请的提交 1、

5、直接递交,即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窗口或专利代办处 2、邮寄递交,即将申请文件邮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处或专利代办处,邮寄递交须注意: 应当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无法用挂号方式邮寄的,可以采用特快专递邮寄;但不受理以包裹形式邮寄的申请文件;一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文件。,三、专利申请的提交与受理,(二)专利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关,中国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 (1)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受理处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理,在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向专利代办处提交的申请与向国家局受理处和受理

6、窗口提交的申请具有同样的效力。,2、确定申请日 意义:确定提交时间的先后;现有技术的检索以申请日为界;申请日还是一系列法定期限的起点,如早期公开日的确定,专利年费的计算,专利有效期的确定等。 申请日的确定:(1)直接递交的,凡符合条件的,其提交日为申请日;(2)邮寄的,凡符合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3)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最迟自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告印刷费和必要的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未交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3、给予申请号,4、缴纳申请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志号码。它与专利申请一一对应。新标准由原来

7、的8位扩充到12位。,第二节 专利审查,世界上,登记制-不进行实质审查,文献报告制-不完全审查,审查制,登记制又称“不审查制”或“形式审查制” ,它是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后并不作实质审查,只就申请案作形式审查后即予以登记授权的一种制度。 登记制的优点:审查批准的周期短、授权速度快,公开早,费用较低,节约财政开支。 登记制的缺点:专利质量不高,缺乏可行性和稳定性,无效宣告多,权威性较低,市场价值不高,难以推广应用。,文献报告制-也称文献检索制,是指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后,除了作形式审查外,还就申请案的主题作新颖性检索,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对比文献的检索报告;由申请人自己对照报告决定是否坚持申请;若申

8、请人坚持申请,专利局将予以登记授权。 文献检索报告制只对新颖性进行审查,是不完全审查,只可能有限提高授权专利的质量。,审查制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 所谓即时审查制是指专利局受理申请后立即进行形式审查,然后自动启动实质审查程序进行实质审查,通过实质审查的申请案予以公告授权的专利审查制度。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是指在申请案通过形式审查后将申请案的内容公开,待一定期限后再作实质审查,实质审查通过之后再行授权。,审查制的优点:专利质量较高。缺点:费用昂贵,成本高。审批周期长,造成积案。技术信息披露不及时,发明创造不稳定的时间较长。,我国对发明专利审批采用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

9、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权; 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采用登记制,即只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第34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35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早期公开的意义: (1)有利于最新技术的传播,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最新技术。 (2)避

10、免重复研究,减少浪费。 (3)启发他人开发更新的技术。,临时保护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注意: (1)“可以”不是权利; (2)可以要求费用纠纷的调解(细则79) (3)费用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二年(68条2款),第13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授权及登记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权通知 2、申请人收到通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3、按期办理的发给专利证书并予公

11、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细则54条),发明专利的阶段性,1,2,3,公 告 授 权,实质审查,申 请 日,18个月公开,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 / 视为撤回,上图说明: 1、保密阶段 2、早期公开至授权的阶段(临时保护) 3、专利生效的阶段,下图为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流程图,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初审要求,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缴纳申请费,审查意见通知书,按期答复,缺陷消除,视为撤回,驳回申请,请求复审,撤消驳回,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人 民 法 院,结 案,no,no,no,no,no,no,no,no,yes,yes,yes,yes,

12、yes,yes,yes,yes,实审请求生效,授予专利权,办理登记,授权通知,是否符合实 审要求,实质审查,等待实审请求生效,审查意见通知书,按期答复,缺陷消除,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自申请日起满3年,视为撤回,驳回申请,请 求 复 审,撤 消 驳 回,向 法 院 起 诉,人 民 法 院,结 案,no,no,yes,no,no,yes,no,no,yes,no,no,yes,yes,yes,yes,no,yes,(一)初步审查 审查内容:合法性审查、格式审查、明显缺陷审查和费用审查。(细则44条1款) (二)要求陈述意见或补正 (三)驳回 (四)授权登记、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案例:某研究所向专利局提出了一件治疗艾滋病的新药的发明专利申请,于2002年5月8日被专利局受理,2003年11月8日专利局公开了该专利申请文件。2004年6月,研究所发现某制药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公开的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制造治疗艾滋病的新药,遂发出警告函,要求某制药公司停止使用其“专利技术”,否则将向法院起诉。请分析研究所的主张是否合适?研究所应依法如何处理?制药公司接到警告函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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