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案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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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专题培训 案例篇,主讲:刁仲江,案例一:扑灭火灾案例 事件经过 2006年10月22日凌晨4:30分,兰园大厦夜班安管员在巡楼时发现一楼商铺“品味居”餐厅内冒出刺鼻的烟味,安管员便意识到有火险,并立即用对讲机报告班长及安全主管,约两分种 后班长和安全主管陆续赶到现场,此时商铺客堂已冒浓烟并带明火,情况紧急,安全主管立即启动火警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案例分析,处理措施: 1、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联系餐厅负责人和报告上级。 2、为赢得救火时间,安全主管立即召集不当班队员,分5组进行扑救:安排维修工关闭配电柜开关电源;4名队员打开后门进厨房转移12个液化气瓶等;4名队员手提灭火器

2、6个,接驳消防水带进行扑救;3名队员通知楼上住户疏散(由于餐厅里存放有液化气瓶,万一爆炸后果不堪设想);1名队员在门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 3、由于现场指挥得当,处理及时,火险在半小时内得到扑灭。,原因分析: 1、事后经消防部门调查发现火灾原因是其餐厅冰箱电线老化引起,加上其餐厅装修材料均为易燃物品,所以导致火灾蔓延迅速。 2、发现及时,并启动了应急处理方案。 存在的隐患: 1、商铺装修使用了大量的易燃材料,消防不符合规定。 2、商铺内堆放有易燃物品,餐厅厨房使用液化气瓶。 3、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配置和检查。 4、电器使用不规范,电源线存在老化等问题。 5、商铺员工缺乏消防意识。,改进措

3、施: 1、对商铺装修进行严格监管。 2、每月对商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 3、定时组织商铺员工参加消防演练,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案例二:现场抓获小偷案例,事件经过: 2006年8月10日凌晨3点05分左右,2号队员尤传俊发现3栋外围有可疑人员后便呼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和汇报班长,班长通知各岗位提高警惕。 3:40分监控中心接到3栋201业主报家中发现小偷,并立即呼叫班长和汇报安全主管。安管班长接此信息后,呼叫队员将3栋包围,并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发现业主厨房纱窗遭到破坏,其它地方有脚印。,安管班长立即组织外围队员紧盯3栋外围、门岗控制住3栋车库各出

4、入口,巡逻队员巡查1单元内消防通道,在搜查到3楼时发现5楼有一可疑男子沿消防通道向天台逃窜,两人一直追到天台却没见到有人。此时监控中心又报3栋901业主打对讲举报刚才有人想从他家阳台翻入室内,当场被业主发现,小偷未能进入,班长和巡逻队员及时赶到3栋901业主家中查看,却未见可疑人员行迹。此刻安全主管赶到现场,立即组织不当班队员支援搜查,并报警和汇报上级领导。4点50分,在检查801业主家时,发现小偷躲藏在墙体外空调主机旁。主管立即维护好现场等候警察到现场,经警察与其谈话,嫌疑人无动于终,最后警方只好通知消防中队到场,9:50分消防中队使用消防云梯将小偷带下送招商派出所处理(共六个小时)。,处理

5、措施: 1、外围安管员在3:05分能够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并报告了上级和监控中心。 2、当值班长在接到业主的报警后立即组织了安管员进行搜查和对业主家进行排查。 3、当值班长及时报警和报告上级,并在发现小偷后及时安排人员监视,等待警察到场处理。,存在的隐患: 外围哨没有及时发现小偷爬下水管道进入业主家阳台。 小偷容易从小区周边楼宇外墙下水管道、燃气管道攀爬进入业主家。 改进措施: 夜间外围关键点安排安管员。 对小区周边楼宇下水管道、燃气管道位置采取安防措施。,案例三:某小区发生被盗案例,事件经过: 06年7月12日早上6:57分、8:00,某小区监控中心分别接到2栋5A和2-3A业主报家中物品被盗,

6、丢失手机一部和一千多元现金。中心立即通知安管员现场查看,查看后立即报警和报告上级,并保护好现场。管理处主任接到电话后及时赶到了现场。据警察现场勘察,两家业主家的门窗均没有破坏痕迹,居家报警都未做设防,阳台门未关。 处理措施 事后管理处主任和安管主管对两户业主进行了上门安抚工作,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今后安全方面的改进措施和业主进行了沟通,同时提醒业主夜晚休息前将居家报警系统设防,并提供了智能化布防指南. 业主均表示了认可。,原因分析和存在的隐患: 公司安管部和管理处共同查看了当晚的报警录像、值班记录和询问了相关人员,存在以下问题: 1、凌晨2:14监控中心收到2栋后围报警信号,中心呼叫

7、2号岗查看现场,约1分钟后2号岗回复中心没有发现任何情况,中心收到后,立即恢复了报警系统。但从报警录像看在凌晨2:13分22秒有一男子从二栋后围直接翻越围栏进入,直至录像回放到2:15分未见有安管员到达监控范围内进行现场查看,安管员责任心不强。 2、从录像中发现,2号岗安管员并没有站在指定的位置上。(从安防的角度规定1号岗和2号岗夜间所处的位置都可以兼顾到被盗业主家楼下的围墙一带,有人进入是可以发现的。) 3、班长当晚没有查岗签到记录,且夜班班长在6点中提前离岗。 4、监控中心在收到报警后,没有回放录像,核实是否有人员进入。 5、被盗业主家居家防盗报警系统未设防,阳台门窗未关闭,防盗意识不强。

8、,改进措施: 1、夜间门岗和外围岗安管员应站在视野开阔位置、兼顾到围墙一带,并留意周围的行人,责任心要强。 2、确保周界报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安管人员每天测试系统。 3、监控中心值班员一接到报警信号立即呼叫巡逻哨查看,巡逻哨一定要赶到现场仔细搜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回放录像核实是否有可疑人员进入。 4、班长、主管人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各岗位,确保岗位无违规违纪现象。 5、加大宣传力度,要求业主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段要及时将居家报警设防,关好阳台门窗。,第二部分 请你来分析,案例一:小区门口遭抢,物业公司应负责 2004年6月,某业主携带20万元现金在住宅小区门口遭歹徒抢劫,而距离事发地仅10余米的物

9、业管理公司保安人员没能及时拦截劫匪。该业主被抢劫后,一纸诉状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悉数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8万元。 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这些个案其实与住宅家中失窃的个案性质是一样的。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与业主、住户之间不存在人身、财产的保管关系。不应担负赔偿责任,双方争论激烈。,案例二:小区内被撞 是否要负责,2004年4月8日,西安市某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在小区内散步。当其行至道路拐角处时,被一辆突然出现的转弯车辆撞翻。当时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小区明文规定的限速要求(现场有限速15公里/小时的标识牌),后来老人因

10、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物业管理单位迅速展开了救助、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并记录、协助调查等措施,肇事业主也很配合,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被撞老人的女儿(业主)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老人后事以后。于4月19日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管理不善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使业主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事实承担责任,赔偿人民币1万元。并声称其私人律师已掌握了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已不能起到警示作用的证据。,案例三:停车场类纠纷归宿,2003年10月3日,家住宝城37区的邹先生,经其所居的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按该管理处有关规定为自己的摩托车注册了车辆出

11、入证(编号为124号),时效为2000年10月3日至11月3日止,交了停车费50元,有物业管理处的收据为证。10月16日清晨1时许,邹先生将摩托车停在车棚内,上了锁,当时值班保安对此作了登记。上午8时许,小区的保安发现,停车场边的铁丝网被人剪了一个大洞,邹先生的摩托车被人盗走了。保安当即通知邹先生,并向新乐派出所报了案。业主认为交了钱,管理处应该赔,管理处认为是交占地费而不是管理费,所以应该不赔,你认为该不该赔,为什么?(晶报2002年8月26日),某园区居住着一位业主,被该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两名大厦管理员勾结两名外地歹徒以检查煤气管道安全为名,敲开业主家门,持刀入屋打劫。所幸业主察觉,赶快逃

12、到卧室反锁房门,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在阳台大声呼救。4名劫匪惊慌而逃。虽然未招致财物损失,而且案发后参与打劫的两名物业公司人员自首,但该业主家从此陷入惊慌,该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误工费10万元、退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5000元。,案例四:员工犯罪行为,案例五:员工犯罪行为,某园区物业公司管理处前台接待A小姐在2004年3月6日接待一陌生访客b先生,b欲拜访c女士, A小姐经过联系后对B先生说,C女士出差了,3天后回来,家中没人,您过几天再来拜访吧!2004年3月8日C女士家中被盗,损失50000元。三个月后公安机关破案,本案系B所为,B已将所盗财物挥霍一空。,案例六:

13、家政服务人员盗窃,某一小区的一名物业家政服务人员在为业主服务过程中,见一位业主家庭富裕并且主人非常粗心,平时将各种首饰甚至现金随意放置而毫不在意,于是自认为有机可趁准备伺机下手。一日,该服务员再次来到这户业主家服务,见主人卧室床头柜抽屉虚掩,内有大量现金,就偷偷地从中抽取了两千余元。不久,该服务员在对另一家业主行窃时被当场抓住。在派出所对其审讯时,该服务员供认了以前的犯罪事实,但表示钱已用完且无力赔偿。于是,上述被盗业主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案例七:业主摔伤索赔案,1998年3月17日,天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花园北门保安人员,阻拦检查北门坡道进小区车辆时,该车上装有该区业主装修房屋用

14、107胶滚下洒落,后由保安清除。当晚遇雨,次日下午1时,业主马延明(64岁),外出购物,当行至该坡处,脚踩未清除干净的107胶摔倒,遂进行治疗。物业管理公司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先后垫付治疗费6975元。医院诊断业主马延明损伤系“颈椎外伤,脊髓损伤伴不全瘫”。确定为6级残疾。,案例八:借口管理不善拒交管费,1999年12月4日,珠海市某国际花园业主关小姐来管理处投诉,说她家发生了盗窃案,卧室内梳妆台上的14000元现金被窃,要求管理处赔偿损失。管理处立即打110报案,并赶赴现场,发现门窗完好无损,室内毫无零乱迹象,且客厅内桌上和沙发上关小姐两位哥哥的公文包内裸露出的不下4万元现金均丝毫未动,而且关

15、小姐和其哥哥的女朋友的神态都很但然。不久,派出所和110干警赶到,勘查了现场,然后很严肃地进行讯问并记录。关小姐开始闪烁其辞,而后变得惊慌失措,答非所问。最后,干警们严肃地告诉关小姐和管理处人员:“报假案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当然我们会尽快侦查本案线索”。,从此,关小姐以管理公司管理不善,保安失职为由拒付水电费、停车费、管理费,在小区内和社会上广为散布各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形象的负面消息,且常到管理处追问破案结果,并要求免交所欠累积费用。管理处张主任也答应关小姐可以等到结案时再付欠款。但此案至今未破,关小姐至今不付任何费用。,案例九:何时可以破门而入,某小区物业管理处规定,装修户在每天装修施工期间

16、不得将入户门关闭,以便装修管理人员随时检查。一天,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过程中,见一装修户房门虚掩未锁,内有施工的声音,于是推门而入。发现装修工人在满是易燃物的施工现场吸烟,并且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于是装修管理人员勒令工人立即熄灭香烟并暂停施工,同时通知保安人员将装修施工负责人带到管理处接受处理。 不久,业主知道了此事。遂投诉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闯民宅,并且非法滞留施工人员,侵犯业主和装修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表示将诉诸公堂。,雷小姐住在二楼,三楼的邻居国庆期间外出。有一天,雷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意识到三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该楼宇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公司称:三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结果情形越来越糟,雷小姐的屋子里像下雨。天花板、家具、衣服、被褥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一些物品受损相当严重。而物业管理公司仍然不来维修。雷小姐没有办法,打110电话,在巡警的要求下,物业管理公司砸开三楼房门入内维修,发现屋内的东西也被泡得不成样子。 对此,雷小姐极为不满,斥责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则称,住户不在家,公司无权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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