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税务师备考税法二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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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本章考情分析1.地位:最重要税种,没有之一。应全面掌握,是税法二科目中分数最多,考点最多,重点最多,难度最大的一章。2.题型:考试中各种题型都可能出现,基本上是单选和多选各10道题目左右,计算题很少考查,综合题最少考查一道,与其他税种混合出综合题型具有较高的难度。3.分值:预计2018年考试60分左右。得所得税者得税二!近三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7年2016年2015年单项选择题22.5分16分14分多项选择题10分14分18分计算题8分8分8分综合分析题12分10分12分合计52.5分48分52分201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新增:(1)被清算企业剩余资产分配问题。(2)

2、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等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及其他优惠。(4)超限额公益性捐赠支出结转扣除的规定。(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规定。2.调整:(1)部分题目的时间。(2)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3)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及税收优惠政策。(4)纳税申报表及对应的填报说明。3.删除:(1)大量税收优惠政策。(2)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分类归集原则。(3)“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的规定。(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 概述(了解)第

3、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熟悉)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重点掌握)第四节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熟悉)第五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熟悉)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熟悉)第七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熟悉)第八节 税收优惠(掌握)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第十节 源泉扣缴(熟悉)第十一节 特别纳税调整(熟悉)第十二节 征收管理(熟悉)第一节 概述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

4、企业)(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的个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

5、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解释3】居民企业(两个标准,符合一个)(1)境内注册的企业。(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解释4】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提示】老师所指在境内成立即为按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私营企业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D.依照外国

6、法律成立未在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E.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CDE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按照所得的内容划分生产经营所得(正常经营期间)其他所得(正常经营期间)清算所得(清算期间)按照所得的范围划分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一)居民企业来源境内、境外的所得(无限纳税)(二)非居民企业来源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有限纳税)(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客观题考点)所得类型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

7、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例题多选题】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在法国的某银行,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规定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有( )。A.转让位于我国的一处不动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B.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购入我国某公司股票后分红所得C.在我国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收入D.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位于日本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

8、得的利息收入E.转让位于东京的房产给北京企业【答案】ABCD三、企业所得税税率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两档优惠税率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难点】非居民纳税人的税率:25%?10%?0?【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9、%;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10%;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其中前四种外国企业属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例题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中国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特许权费所得80万元;在日本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劳务费所得70万元。该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A.500B.580C.830D.780【答案】D【解析】该企业应纳

10、税收入总额=500+200+80=780(万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会计口径:利润=会计口径收入-会计口径的成本扣除2.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税法认可的扣除(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企业收入总额确认税法口径的收入:一、收入总额1.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2.

11、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解释】收入总额确认四个要点:收入总额内容重难点分析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特殊收入的确认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处置财产收入的确认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一)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3.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转

12、让收入等)【解释】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题单选题】2012年3月甲企业将持有乙企业5%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格中包含乙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该股权的20万元,股权的购置成本为800万元。甲企业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为( )万元。(2013年)A.50B.180C.200D.220【答案】C【解析】计算股权转

13、让所得时,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1000-800=200(万元)。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注意免税的情况)除另有规定外,按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解释】股权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例题单选题】2010年初A居民企业通过投资,拥有B上市公司15%股权。2011年3月,B公司增发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14、价格2.5元,股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2011年6月B公司将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全部转增股本,下列关于A居民企业相关投资业务的说明,正确的是( )。(2012年)A.A居民企业应确认股息收入225万元B.A居民企业应确认红利收入225万元C.A居民企业应增加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225万元D.A居民企业转让股权时不得扣除转增股本增加的225万元【答案】D【新增】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债利息免税)【解释】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1)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明股实债的混合性投资的条件: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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