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业务担保合同 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手车过户业务担保合同 正(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 字 号青 岛 君 泰 担 保 有 限 公 司QINGDAO JUNTAI GUARANTY CO., LTD第 1 页 (共 6 页)担 保 合 同债 务 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 所: 电 话: 手 机:保 证 人: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 话:第 2 页 (共 6 页)债务人: (下称甲方)保证人: (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向出借人 借款,借款合同号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借款期限 个月,借款用途: ,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担保一事,经协商,根据合同法 、 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2、种类:个人借款。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债务人(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以甲方和出借人签定的 借款合同为准。第四条 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相关费用。第六条 保证的期间:以甲方和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第七条 保证担保的其他内容:以甲方和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为准。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六条的内容与第七条中的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担保费用数额及收取第八条 担保费用:乙方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实行有偿性,由甲方向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的担保费。第
3、九条 担保费用的收取:甲方在签订本担保合同时,一次性交纳完毕担保费。如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将收取甲方应付担保费的 10%手续费。第十条 出借人与甲方变更借款合同的内容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在乙方书面同意前需再补交担保费。保证责任的免除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2、出借人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3、出借人允许甲方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4、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增加借款金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5、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6、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
4、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导致增加乙方的保证责任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甲方的权利第十二条 甲方有如下的权利: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4、在本合同签订前,有补充该合同内容的权利;5、对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非法行为提出检举、诉讼的权利;6、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权利。 第 3 页 (共 6 页)甲方的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须承担如下义务:1、 按乙方的要求真实地提供各种证件、文件、资料;2、 甲方已将抵押物(特定车辆)向当地车管所等相关车辆管理权利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已取得相关书面手续
5、,与此同时,甲方该车辆停放至乙方指定停车处,相关机动车登记证、保险手续等相关文件放至乙方处。过户车辆信息:品牌 型号 颜色 车牌号 3、担保期间允许乙方对甲方的资金状况、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收入状况) 进行监督;4、甲方不得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甲方对于过户车辆,应及时缴纳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使相关保险手续齐备连续, (或提供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代办) 。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或权利设置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时,将先行通知乙方;5、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A、在本合同或其它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B、甲方收入、财务状况发生恶化;C、甲方涉入
6、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D、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E、与上述过户车辆相关重大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事故、偷盗等相关信息)F、甲方的住所地址、通信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质押登记、权利质押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的承诺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1、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权;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3、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A、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
7、事件;B、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C、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D、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4、乙方按与甲方的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履行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后,甲方承认乙方取得对甲方的追偿权,乙方对借款合同项下、本担保合同项下抵押物、质押物、权利质押物、权利质押权利的处分权,及乙方对本担保合同项下反担保保证人的追索权。5、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媒介) 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A、报纸;B、家庭电话、手机;C、特快专递;D、工作单位、家庭住址;E、传真;F、挂号信;G、电报。乙方的权利第十五条 乙方有如下权利:
8、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第 4 页 (共 6 页)3、对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请求权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不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所收取担保费不予退还。6、本合同签订后未与甲方的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甲方的义务或甲方的声明任何内容的,乙方有不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所收取的担保费不予以退还。7、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减少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的义务第十六条 乙方有如下义务:1、在甲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及时为甲方向
9、出借人提供保证;2、代理甲方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公证事宜;3、代理甲方办理抵押物登记、质押物转移、权利质押登记事宜;4、代理甲方与出借人协调尽快放款;5、乙方妥善保管甲方过户车辆,保障车辆安全,若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过户车辆车损,乙方负责恢复原状。但因车辆正常耗损、甲方行为、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车损除外。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过户车辆保险续期。特别约定第十七条 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规定还款时间足额还款,若出现 3 期(包含)以上不予还款或逾期还款,乙方有将该过户车辆变卖、转移、变卖、委托拍卖等处置的权利,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已履行的保证责任及相关费用。 借款合同期满
10、,甲方全部清偿出借人借款本金、利息,甲乙双方前往办理车辆过户部门,共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特定车辆由乙方名下重新过户至甲方名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不依过户车辆的质量、性能等技术问题和保险理赔问题,抗辩甲方的还款责任及本合同义务。追 偿第十九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了担保责任(全部或部分)后,即取得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承认乙方的此项追偿权。追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费、邮寄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 。第二十条 甲方应在乙方为其履行担保责任 5 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甲方未按时偿还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
11、保证责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自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至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之日,按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补正。新补正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住所即为甲方的通讯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该地址一经发出就视为甲方收到。 第 5 页 (共 6 页)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的条款: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的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将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将过户车辆停放至乙方指定停车场。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履行了担保业务通知后的 5 日内,一次性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否则乙方有将该过户车辆变卖、转移、变卖、委托拍卖等处置的权利,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已履行的保证责任及相关费用。 上述声明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声明人签名: 甲方: 乙方:住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