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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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 行方案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 行方案 (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版本)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超短期 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为本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为本期 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 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 发行基本情况一、 发

2、行基本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 第二期中期票据 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人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8】MTN196号 接受注册时间 2018年4月11日 注册金额 30亿元 本期基础发行规模 8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上限 10亿元 期限 3年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依据及过程二、发行方式的决策依据及过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 选择集 中簿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 的

3、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 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 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簿记建档过 程中直接接收投资人的申购订单, 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投资人的 投标结果而定, 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 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 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 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 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 意愿,

4、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 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 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 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 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 中国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 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 并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 (以下简称“小组”)承担集体决策会议职能,小组由信用债承销 业务主管行领导牵头,由总行投资银行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 债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和公司银行部组成,负责

5、对中国 银行信用债承销业务的营销、授权审批、发行以及后续管理等工 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 并作为本次集中簿记建档集体决策会议 的承担机构。 三、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三、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采用集中簿 记建档方式发行。 (一)发行时间安排(一)发行时间安排 详见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 据募集说明书 。 (二)定价原则(二)定价原则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定价原则及方式如下: 1、认购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 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 由低到高逐一排列, 取最后一次调整的发行金额作为实际发行金 额,所对

6、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 如出现有效申购总金额小于基础发行规模 的情况,可分如下情形处理: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截止时间前完成。 (2)对于以代销方式承销的,缩减实际发行金额。 (三)配售(三)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 遵 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承销商的获配金 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 排配售: (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基础发行 规模,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

7、购进行全额配售; (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 原则上应对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利率/价格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 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发行利率/价格的合 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 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 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 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如有) (2)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若按比例配 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最小申购单位的情 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8、如有以上情形, 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 并妥善保存。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 对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议定,可不予配售: (1)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的不一致的; (2)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如有以上情形, 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 并妥善保存。 (四四)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金额低于基础发行规模,且在 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建档后仍未能解决, 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 行失败的情况,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

9、取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 销。 2、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四、风险与对策四、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簿 记管理人等面临多种风险。 相关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已知悉本次簿 记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并已采取相应措施。 (一)违约风险(一)违约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 签署各方均 应严格遵守,如出现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其余各方将面临违约 风险。 应对措施: 债券发行相关协议文本中严格规定了相关主体的 违约责任,相

10、关主体协议文本进行存档备查,一旦发生相关主体 的违约行为, 受害方即可按照协议约定主张自身合法权利。 同时,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并在相关主体之间实现最大限度的发行信息共享, 从而降低各方 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单方面违约的概率。 (二)操作风险(二)操作风险 如参与机构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 协议内容要素错误或未及 时完成缴款、付款等操作;集中簿记现场设备故障或相关人员操 作失误,未收到或未统计部分认购要约等情况,导致发行延时或 失败及其他操作风险。 应对措施:集中簿记建档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团队经过了 严格的业务培训,并具有丰富的簿记建档历史操作经验,在债券

11、 发行前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发行辅导。发行人、集中簿记建档 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方较好地掌握了本次发行的相关制度规范和 操作流程, 同时各相关机构内部对集中簿记建档管理制定了严格 的操作规范和要求, 在集中簿记建档操作过程中均严格执行复核 复查程序,以最大限度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三)认购不足风险(三)认购不足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 足,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后仍未能解决,从而导致本 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 择采取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一种:或者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 进行余额包销,或者取消本次发行。

12、若取消本次发行,则由 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 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四)包销风险(四)包销风险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在集中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未能 全额募集债券公告发行量,按照相关协议要求,主承销商对余券 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存在包销风险。 应对措施: 集中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向潜在的投资 机构进行了积极推介和充分询价, 并对债券发行时点的市场情况 进行了充分预估, 在此基础上制定债券发行的集中簿记建档区间, 在宏观政策、市场走势不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降 低本期债券的包销风险。同时,集中簿记建档管理人、联席主承 销商将提前做好

13、预案,在遇到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确 实需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 及时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包 销流程,按时完成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 (五)分销系统风险(五)分销系统风险 本期集中簿记建档配售结果通过托管机构进行分销、缴款, 如分销系统发生故障,可能面临分销系统风险。 应对措施: 集中簿记建档管理人安排专人负责债券的分销工 作,必要情况下配合托管机构提前进行系统测试。集中簿记建档 管理人按时向托管机构提交分销所需的材料, 确保托管机构及时 在系统内完成确权, 并督促分销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销工作。 同时,对于极端情况下,由于分销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未按 时完成分销工作的, 在相关分

14、销协议中约定后续处理流程及相关 方的权利义务, 确保在系统故障情况下本期债券发行工作的妥善 处理,保障投资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的合法权利。 (六)推迟发行风险(六)推迟发行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期间如发生货币政策调整 等重大不利事件, 可能出现簿记结果超出发行人预期而推迟发行 或调整利率区间的风险。 应对措施: 集中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 市场走势进行充分评估, 尽量避开选择货币政策敏感期作为发行 时间窗口;如最终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集中簿记建档管 理人与发行人沟通, 在确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能变 动的因素, 最大限度避免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市场实际利

15、率水平 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另外,如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发 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的, 集中簿记建档管理 人、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关 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五、重大事项五、重大事项 本机构已会同主承销商按照已按照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公开注册发行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公开注册发行文件表格体系(2016年版)之M.13 表,对 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已在本次发行 相关的 “募集说明书”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 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本机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 或发 生非重要、 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 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注册发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 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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