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及承诺函-光大证券(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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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案发行方案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 超短期融资券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将本次 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一、发行基本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 融资券 品种 超短

2、期融资券 发行人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所在类别 第二类企业 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7SCP224 号 接受注册时间 2017 年 7 月 18 日 注册金额 人民币 6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5 亿 期限 270 天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 选择集中簿 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 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 企业债、

3、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 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簿记建档过程中 直接接收投资人的申购订单, 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投资人的投标结果 而定, 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 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 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商作 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 汇总承销 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 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 过

4、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 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各自分别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 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但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的义务 各自独立,其均不对对方的行为作出承诺与保证。本方案所有内容主 承销商行领导(或公司领导)及发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已知悉并已 作出相关工作安排。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 防范集中簿记建档过程中可能涉及的 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光大证券拟采取以下措施: 光大证券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工作, 并 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5、 )承担集体决策会议 职能,小组由信用债承销业务主管领导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 对光大证券债券承销业务的营销、授权审批、发行以及后续管理等工 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 并作为本次簿记建档集体决策会议的承担机 构。 三、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三、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一)发行时间安排(一)发行时间安排 详见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 明书 。 (二)定价原则(二)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 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 到高逐一排列, 取募满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 行利率。 2认购不足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

6、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 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缩减发行总额。 (三)配售(三)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配售集体决策会议,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 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 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通过债券簿记配售集体决策会议, 原则上采用如下方 式安排配售: (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集中簿记建档 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 原则上应

7、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对等于发行 利率的合规申购, 应在参考边际倍率的基础上, 结合簿记管理人的“核 心客户、重点客户优先,投资性机构优先”原则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簿记配售集体决策会议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 整: (1)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 本承销额的配售; (2)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 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 1000 万元的情况,经与 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8、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 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议定,可不予配售: (1)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的不一致的; (2)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四)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足,且在提高利率 区间再次簿记建档后仍未能解决,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情 况,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取以下方案中的 一种: 1、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 2、

9、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 告本次发行取消的情况说明。 四、风险与对策四、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簿记管理人等面临多种风险。其各 自分别承诺已知悉本次簿记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并已采取相应措施。 (一)违约风险(一)违约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 签署各方均应严 格遵守,如出现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其余各方将面临交易对手的违 约风险。 应对措施: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文本中规定了相关 主体的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相关主体的违约行为,守约方可按照协议 约定主张自身合法权利。同时,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实 行相关主体之间最大限度

10、的信息披露机制。 (二)操作风险(二)操作风险 如参与机构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 协议内容有重大实质性要素错 误,集中簿记现场设备故障或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未收到或未统计部 分认购要约等情况,导致发行延时或失败及其他操作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管理人将完善内控制度,引入复核复查程序,强 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 训,减少操作失误。 (三)包销风险(三)包销风险 主承销商在集中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 未能全额募集债券公告发 行量, 按照相关协议要求, 主承销商等机构对余券履行余额包销义务, 存在包销风险。 应对措施: 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向潜在机构投资 者

11、进行了积极推介和充分询价,并充分评估发行时点的市场情况,在 此基础上制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集中簿记建档区间, 在宏观政 策、市场走势不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降低本期债务融 资工具的包销风险。同时,主承销商将提前做好包销预案,在遇到宏 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确实需要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按照 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余额包销流程,保证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 (四)分销系统风险(四)分销系统风险 本期集中簿记建档配售结果通过托管机构进行分销、缴款,如分 销系统发生故障,可能面临操作系统风险。 应对措施: 簿记建档管理人安排专人负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分 销工作,并按时向托管机构提交分销所

12、需的材料,尽量督促托管机构 及时完成确权,并尽量督促分销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销工作。对 于分销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未按时完成分销工作的, 制定在系统 故障情况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妥善处理方案, 尽力维护投 资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的合法权利。 (五)推迟发行风险(五)推迟发行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期间如发生货币政策调整等重 大不利事件, 可能出现簿记结果超出发行人预期而推迟发行或调整利 率区间的风险。 应对措施: 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尽力对货币政策及市场走势进 行评估,尽量避开货币政策敏感期;如发行人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 发行, 簿记建档管理人将在确定集中簿记区间时综合考

13、虑货币政策可 能变动的因素,尽量避免市场实际利率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 现; 如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 行的,簿记管理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关各方 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五、重要事项五、重要事项 本机构已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 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 体系(2017 年版) 之 M.13 表,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 事项进行排查, 并协助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中完成 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 大(或重要)事项。 本机构

14、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 或发生非 重要、 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 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以下无正文) 承诺函承诺函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光大证券作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经与发行人 及联席主承销商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 特此承诺如下: 1、 光大证券已充分告知发行人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规则及潜 在风险,发行人已明确知晓,并愿意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承 诺遵守相关规则、接受簿记建档发行结果。 2、 光大证券承诺按照交易商协会的规则和指引及本次发行相 关协议,组织实施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 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 3、 光大证券承诺簿记建档严格遵守集体决策和公开透明的原 则。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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