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一些学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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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积金的一些学习资料新政内容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只要是本省范围内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后,便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在太原买房。属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者,异地购买住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保证方式仅限采用房产抵押和质押担保。报备资料调整后,借款人在利用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报备资料中,只需出示经房地部门网签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及不低于20的首付款证明即可,取消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在利用公积金办理拆迁房贷款时,报备资料只需出示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协议,取消了原来所需的拆迁证。在办理装修贷款时,只要出示装修

2、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取消了原来所需的装修公司资质证书、装修费用收据及实地考察。商贷转换此番贷款业务调整,还增加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前利用商业贷款购房者,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并携带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最近三个月的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便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节省了一笔不小的资金。贷款担保在贷款保证方面,增加了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地产抵押。即借款人在所购新房未取得房产证阶段,可由两名以上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性的保证,用于保证借款人在房产抵押办理前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并自愿冻结公积金账户。房产证办妥抵押后,解除公积金冻结。但要求保证人所在单位为太原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用各保证人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余额需不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取不短于5年。此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只要连续三个月足额缴纳公积金,也可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另外,二手房贷款、装修贷款,借款人能够提供付清房款证明的其他种类贷款,贷款资金可直接划转至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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