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二是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三是面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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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教学的基本理念课程标准从十个方面加以阐释:一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二是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三是面向全体学生、四是注重个性发展、五是重视音乐实践、六是鼓励音乐创造、七是提倡学科综合、八是弘扬民族音乐、九是理解多元文化、十是完善评价机制。 课程目标上音乐课程标准有很大的突破。首先它把原大纲中的教学目的改成了课程目标。目的带有总体性、终极性和普遍性,而目标含有目的、里程的意义,它更体现为具体性、阶段性和特殊性。音乐课程的目标又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这样对于我们的音乐教学更具有指导性使我们更好地调控音乐教学操作。例如,音乐课程“情感态度与价值”方面的总目标是“丰富情感体验”、“提高音乐审美能力”等,但

2、在不同的学段中被分解为更为具体的子目标“一、二年级是开发音乐感知力,体验音乐美感,三到六年级是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七到九年级是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能力。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二是过程与方法;三是知识与技能。新的课程目标体现了新的知识观和学生观,体现了在人的发展中多维目标的整合,也体现了素质教育对课程目标体系的要求。它建立在对传统“知识本位”、“学科本位”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和强调课程的整合。首先学生是课程的核心。课程目标的设计首先要把学生看成一个活生生的人,以学生现实生活和未来生活作为依据,既要满足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又应

3、立足学生未来生活的构建。它关注学习者的兴趣、态度和需要,关注学习者的个性发展,关注学习者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关注学习者与课程各因素之间的联系,以一种整体的观点看待“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并将学生的发展视为课程的根本目标。其次它突出了课程的整合。课程目标的设计建立在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发展的整体关怀上,而不仅仅是认知性目标。为什么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音乐课程目标的首位?传统的课程观由于过分强调认知而忽视了情感、态度在学习中的功能,从而导致了把丰富、生动的教学活动局限于狭窄音调的认知主义框框中,这种缺乏情感内涵、充满理性的课程设计,使学生普遍感到学习的枯燥、乏味,甚至恐惧、苦恼,丧

4、失了学习的兴趣。新的课程观将情意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和高度来理解,赋予其在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如情感,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态度,在表现为学习追求、学习的同时,更表现在对生活的乐观、向上的态度;价值观,既反映在个人价值方面,同时更反映在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自然价值的统一,等等。由于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所决定,必须突出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以体现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这一特点。音乐教育的根本机制,在于有情感的教师面对有情感的学生。所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这是第一位的

5、。怎样理解音乐课程中的“过程与方法”目标?重视过程,强调方法,其实质是尊重学生的学习经历、体验和方式,这是一个学习者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一个人生存、生长、发展的内在需要。音乐本身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音乐教学和音乐学习须采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体验的方式;另一方面,过程与方法之所以对于音乐学习非常重要,是由于音乐教育多为体现一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潜效应,其目标往往蕴含在学习过程中,即:过程即目的。从教学方法上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会音乐不如会学习音乐,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音乐上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如何看待音乐课程中的”知识与技能“目标?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

6、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体系。因此,对于基础音乐教育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的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为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基础音乐教育中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尤其是涵盖了音乐创作知识和音乐历史知识,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艺术方面的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也不只是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歌唱技术层面,更为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歌唱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这样才有利于构成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此外,在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式上,也需作根本的改变。既要改变音乐教学中单纯传授音乐知识,以讲授代替体验的理性方式,又要改变机械训练音乐技能,以枯燥练习代替探索、研究的倾向。应把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放在丰富的、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来,同情感、态度、兴趣、智慧等因素紧密结合,通过体验、探究、合作、综合等方式和过程来得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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