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陷阱 邓德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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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陷阱,邓德军(广西大学商学院) 教授 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秋季,讲课大纲,收入陷阱 费用陷阱 损益陷阱 资产陷阱 负债陷阱 特殊事项陷阱,财务舞弊,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雇员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本准则只要求注册会计师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并不要求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作出法律上的判定。 财务舞弊是指故意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包括虚假编制财务报表导致的错报和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盈余管理,第十条 虚假编制财务报表可能源于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业绩或盈利能力的看法,以欺

2、骗财务报表使用者。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组讨论的内容通常包括(二):是否有迹象表明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以及采取的可能导致舞弊的盈余管理手段; 第五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管理层对重大会计政策(特别是涉及主观计量或复杂交易时)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虚假编制财务报表。 财报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收入陷阱,收入,净利润一直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报表项目,事实上,精明的报表使用者在关注净利润的同时,还十分重视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既是公司创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根本源泉,也是衡量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评价其核心盈利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在有效资本市场环境下,营业收入及其成长性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证

3、券估值。正因为如此,营业收入近年来已成为上市公司肆意粉饰和操纵的对象。,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 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 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 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 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 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 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 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 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陷阱一: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上市公司良好经营业绩的表征,也是其股价攀升的有力依托。许多上市公司均深谙此理,因此,营造一条收入稳定增长的曲线成了许多财务主管的第一要务。寅吃卯粮,提前确认收入,是他们完成这一要务的惯用伎俩 案例一:科龙电器 案例

4、二:天津磁卡,科龙电器,贵公司2004年度已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共计人民币843,640万元,包括对中国境内两家客户的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57,600万元,其中人民币42,700万元发生于2004年12月。以上其中一家新客户2004年12月确认了人民币29,700万元产品销售收入。我们未能从这两家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我们也未能确定与这一新客户的交易的真实性。2004年度对这两家客户的全部产品销售收入中,截止2004年12月31日和审计报告日尚未收款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600万元和人民币55,600万元。因此,我们未能取得足够证据以证实这些收入的真实性,或200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

5、负债表中与这些收入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也不能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合并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帐款是否不存在重大差错。,科龙电器,本公司审计师于2005年3月23日亲临其中一个客户现场察看,至于审计师所发确认函件,由于邮递问题,另一客户未能赶在审计完结前送回审计师。本公司已安排审计师再发送该等确认函件,估计于2004年财务报表编制结束后短期内收回。 因拓展销售渠道的需要,本公司试图培养一批上规模的大客户,对该类客户的风险公司是可控制的;本公司给予其一定的赊销额度是对该区域的主要重点客户的综合授信。在业内是一个通行的惯例,也是一个很成功的做法,对公司的业务快速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意

6、义。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应审计师要求提供了销售合同、出库单及市场分析等文件,按本公司惯例及行业销售习惯,董事会认为对该等客户的销售并无风险和差错,此模式之销售在过往年度亦得到认可,所以董事会并不理解上述判断。 由于该项销售属于赊销性质,公司给予客户的赊账信用期为6个月,大部份应收账款于2004年财务报表编制时尚未到期。在账款逐步到期及回收后,整个销售过程完结,从而可以最终确认该笔销售及其相关应收帐款于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5.7亿元的真实性,相应地审计师有限制的保留意见亦可消除。,科龙电器,董事会认为2004年本公司全年退货总金额约为2亿元,其中某一客户退货额为1.2亿元,该客户之

7、退货是本公司为稳定区域市场价格,而委托该客户对冲击市场的本公司产品进行回购之退货;除上述客户外,其余退货的退货率为0.9。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20日是本公司退货总额仅为1200万元,而且在新的销售年度,本公司已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控,因此,董事会认为没有必要提取退货准备。,科龙电器,董事会认为2004年本公司全年退货总金额约为2亿元,其中某一客户退货额为1.2亿元,该客户之退货是本公司为稳定区域市场价格,而委托该客户对冲击市场的本公司产品进行回购之退货;除上述客户外,其余退货的退货率为0.9。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20日是本公司退货总额仅为1200万元,而且在新的销售

8、年度,本公司已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控,因此,董事会认为没有必要提取退货准备。,科龙电器,2005年半年报:对产生争议的5.76亿元销售收入,科龙电器董事会明确承认其中的4.31亿元不应在2004年确认为收入,而进行了追溯调整,从而调减了2005年初1.12亿元的未分配利润;对是否需要计提销售退货准备的争议,科龙电器董事会表示会依据2005年全年度的退货金额在年终决定是否进行单独的计提准备,天津磁卡公司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海卡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pos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经查,海卡公司与受

9、托开发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规定,海卡公司除了支付了全部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的,方可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但截止年报审计报告日,海卡公司尚欠79万元开发及转让费未付清。海卡公司在尚未享有pos机技术完全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情况下,向三公司转让使用权,并将所收取的费用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5500万元,提前确认成本230万元,虚增利润5270万元。,天津磁卡,天津磁卡,天津磁卡公司披露,公司与吉林天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洁)签订合同书,向吉林天洁提供价值1200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至年末,公司

10、将吉林天洁支付的1100万元作为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收入记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经查,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天津磁卡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100万元确认为收入,属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陷阱二: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收益项目虽然也与主营业务收入一样能够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但由于这些项目属于非经营性收益,且难以预测,华尔街的财务分析师在评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否达到他们的预期时,一般将它们剔除。 案例一:东方电子 案例二:丰乐种业 案例三:金健米业,东方电子,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50以上的发展计划和利润

11、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东方电子,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从1998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一直到2001年8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东方电子

12、,公司经营销售部门负责伪造合同与发票。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从1997年开始,先后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同时为了应付审计,销售部门还伪造客户的函证。,东方电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拆分资金和做假账。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方跃等通过在烟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在该行工作人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发票,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 为了把假象

13、做得更真实,隋元柏还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丰乐种业,丰乐种业自1997年4月发行上市至2001年底共计投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688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获利11,794万元,其中有38300万元属募集资金,丰乐种业将证券投资转回的收益以及相关补贴收入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款项,其实际证券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各年虚构主营业务利润,此项差额形成丰乐种业各年度的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4,006万元;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虚做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19,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

14、业务成本2,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800万元。,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在其1998年、1999年、2000年年报和2001年中报中,披露当期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9565.66万元、8788.81万元、13636.80万元和5440.98万元。经查明,从1998的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金健米业采用虚构购销业务的办法,将资产委托收入、大股东让利等共计11710.82万元非主营业务利润记入主营业务利润。其中,1998年度为2625.68万元,1999年度为2682.33万元,2000年度为2876.79万元,2001年上半年为3526.02万

15、元。,陷阱三: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掩盖某些经营分部经营收入的下降趋势,不惜诉诸于张冠李戴的操纵伎俩,将其他分部的收入挪借给收入不足的经营分部 案例一:创智科技 案例二:闽福发,创智科技,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指出创智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类错误。公司将应归入商业类收入的电器销售收入归入科技类收入;创智科技原名五一文,是一家百货类公司,民企创智集团入主后,立即转型为IT行业,从其分部行业披露信息看,主要收入来源是科技收入,可事实上所谓的科技收入部分竟然是电器销售收入。,闽福发,闽福发1999年报披露实现信息产业收入3027万元,可自此而后,再没有“信息产业”收入,只有“技术服务业”

16、收入,原来闽福发将部分“技术服务收入”伪装成“信息产业收入”,更可怕的是,这些“技术服务收入”其实也都是虚构的。,陷阱四: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代理代销业务分为买断式和非买断式两种,二者的差别在于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显而易见,总额法与净额法对利润表所体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将产生迥然不同的影响。 案例:广汇股份,广汇股份,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公司是广汇股份(600256)旗下的一家控股子公司广厦房网。广汇房产是广汇股份第一大股东广汇实业旗下的一家控股子公司。从2000年9月起,房地产包销成为广汇股份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广厦房网与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签订、并于2002年2月5日修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书。广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上市公司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两个子公司。合同规定,上市公司以买断代销的方式,销售该房地产公司自行开发的、全部已建成的具备商品房现房销售条件的,以及尚未建成的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房屋(含住宅、车库、铺面、库房等),代销价格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上市公司从该项业务中获得的收益占2002年净利润的71 95%。,陷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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