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8届高考政治复习 第1单元第1课第2框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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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框 政治权利与义务: 参 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第1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每个公民事实上不可能都能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因而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可以通过选举,挑选自己满意和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将自己行使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让渡给自己选举出的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让他们代替自己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宪法赋予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大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法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大代

2、表。 总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例1 (2010全国卷33题)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这一规定 A是对选民平等权利实现的保障 B是对选民人格尊严权利的保护 C是对选民自由表达意愿的保障 D是维护选举秩序的重要措施,【分析】“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让选民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别人的意志所左右,与选民的平等权利和人格尊严无关,也不能成为维护选举秩序的重要措施,故选C项。,2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 宪法既保障公民依法享受政治权利和自由,但公

3、民在享受政治权利和自由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即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如言论自由,它包括:每个公民都有受法律保护的平等的发言权;所发表的言论的具体内容,只要不超过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发言者就言论的内容只承担法律后果,不应承担任何其他非法律的后果。,然而,言论自由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的自由,也不意味着公民想说什么就随便说什么,它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二是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如诋毁他人名誉等。,例2 辨析:自由地表达政治

4、意愿是公民的政治自由。,【分析】该题是对错交织类题目,但总体上是错误的。首先要分析出观点中合理的地方,这就是公民应享有政治自由,这对于公民权利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明观点合理之处的原因,然后分析其不合理之处及其原因,并说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然后说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答案】(1)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2)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题中的观点是错误的。

5、,3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从法律关系上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互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而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当公民享有并使用某项权利时,就已经附着这样的义务:这项权利也是他人应该享受的权利,个人行使这项权利时,不得妨碍他人行使同样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行使权利不得有损他人的利益。因此,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受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需要依靠履行义务来创造,如果

6、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从我国来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也即是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尽自己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提供和创造了物质条件。,例3 (原创题)人们在广泛享用计算机网络的快捷、方便的同时,我国政府对网络的合理使用作了相应规定,要求公民依法规范网上行为。这体现了 A公民先享有权利,然后才承担义务 B公民的权利由技术进步带来,义务由国家法律规定 C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天赋予的 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7、【分析】在我国,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是不可分割的。宪法规定,公民在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故A项错误。我国公民的权利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谁恩赐的,而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得来的,因此,B、C两项不选。,【名师点评】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主体空前广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属于下列情况的公民没有选举权:(1)未满18周岁的公民;(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在选举权的主体问题上的错误观点还有:公民就是人民;公民就是选民;选民就能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府工作人员等。,认为“选举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名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和守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上平等。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问题上,类似错误观点还有: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就越多;我国公民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等。,认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上的平等”,【名师点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放弃。但有些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某些奖励和荣誉。 在权利与义务关系问题上,常见错误观点有:权利和义务在任何社会都是统一的;只有先实现权利然后才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必然要享受权利等。,认为“在我国,权利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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