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雇用童工政策及补救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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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亮志服装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禁止雇用童工政策及补救程序禁止雇用童工政策一童工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实际年龄计算) 。二公司制度:1.本公司严格遵守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雇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也不支持其它公司和或社会团体雇用童工的行为。2.本公司雇用的所有员工都符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要求,所有在职员工实际年龄全部达到或者法定16周岁。三人事招聘制度及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招聘申请单的招聘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且必须提交以下有效的文件:a.身份证原件;b.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2张;c.其它相关操作证及等级证书

2、;2.对来公司应聘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首先进行检查核对以下几个主要方面:a.应聘人员之身份证;b.核对确认身份证之样貌是否与面试人相符;c.计算出生年月日,确保应聘者实际年龄达到16周岁或以上;d.证件是否有效或是否过期.3.为防止应聘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进入工厂,办理入职手续时再次核对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属本人证件。四.雇用童工补救程序 公司如因证件验证人员操作失误原因而雇用童工,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人事负责人,同时填写,并采取下列补救措施:1.公司人力资源部先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待劳动部门再复核证实。2.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送医院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其健康未因工作受到影响,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3.如果劳动部门确认属实,根据劳动部门意见公司将作以下安排:a.足额发放所有薪资;b.联系其家人或派人护送其回家,并交其监护人,一切交通费用由工厂承担支付;c.对于介绍童工进入工厂的个人或者团体,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d.严肃查找雇用童工的原因,对于疏忽职守者,公司将按厂规作出相关处理。五.本程序自二O一O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 深圳亮志服装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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