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843333 上传时间:2017-05-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对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之浅见李年君如果真的如解振华所言,中国将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那碳交易到底是谁说了算?这就如同联合国一样,必须确立 EB 具有唯一的签发权利,且这个权利是在“三公”下有规则的。对此,我试图从以下角度探讨我国碳项目的签发。一、签发主体CERs 与一般商品交易不同,虽然双方形成了交易协议,甚至双方都履行了协议,也不表明该宗交易就能够完成。因为,碳排放权交易成功必须具备两个标志:一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完成实际交易;二是相关权利机构认可并据实出具签发文件。由于在国家碳交所交易的碳排放权,既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既有 CERs,也有 VERs;既有碳排放权,也可能有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2、权。因此,只有当不同交易背景下买卖双方的主管权利机构认可并据实签发后,这个交易才算完成。国际签发主体:关于 CERs 的签发主体,我们以肖家河项目为例说明。假设国家碳所已经成立,肖家河 CERs 买卖双方是国家碳交易所的会员,或委托会员达成了 CERs 买卖协议,在买卖属地国出具不反对意见函(或批复函)后,经过 DOE的审核,CDM 最终主管权利机构 EB 批准注册。此时 EB 的批准只是意味着两个不同国家的两个企业就肖家河水电站 CERs 正式开始合作,但到底是否能交易、交易量是多少,还需要 EB 签发。如果项目最终没有减排,表明该交易失败;如果产生了一定总量的减排,说明该交易获得了一定总量

3、的成交。这个签发的主体只能是 EB,我国和英国政府都不能签发。关于 VERs 的签发主体,我们以2010 上海世博会万科馆自愿减排项目为例,该项目建设业主万科地产公司,采取减排措施对万科馆“2049”项目建造、运营和拆除,将过程中较传统模式所减少的 VERs 指标委托气候交易所挂牌出售,有意向的自愿减排的受让方会与万科公司形成交易合约。此时常规商品的交易签定合同后只是双方履行就完了。但诸如此类的自愿减排项目不同,它需要独立于双方的第三方核查(第三方一般为 EB 或其他著名国际组织认可的)。核查的标准必须是为公众认可的,如Gold Standard (GS,黄金标准)、The Voluntary

4、 Offset Standard (VOS,自愿碳抵消标准)、The Climate, Community & Biodi Verssity Standards (CCBS,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适用于自愿减排的 CDM 标准、北京“熊猫标准”、上海“中国自愿减排标准”等。因此,自愿减排 VERs 的签发主体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和交易所,而不是如 CERs 以 EB 为签发主体。国内签发主体: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处于培育的早期,因此国内二氧化碳减排核查、核证和签发工作也没有实质性的开展。随着碳交易项目的增加,碳减排项目的核查、核证工作和签发工作的责任将得以明确到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根据我

5、国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们应该坚持“谁制定标准,谁组织核查核证;谁分配配额,谁签发”的原则。据此,建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 EB 认可的第三方经营实体)、中国环境科学院和国家碳交易所联合有关院校共同研究制定我国核查、核证标准,在国家环保部组织下,根据此标准由这些制定标准的机构认定具备资质的审核机构(类似 DOE)从事核查核证工作(这些制定标准的机构也可以作为核查机构)。根据审核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由环保部门出具批准注册和签发文件(省外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由环保部批,省内项目由省环保厅批)。在交易所发生的交易,只有当环保部门依据第三方核查机构推荐意见函并签发具体数额等事项后,该宗交易才算正式成功。

6、对于自愿减排的项目,由于不涉及配额的指标,则同国际做法一样,其签发主体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和完成交割的交易所,而不是如 CERs 的 EB 或国内的环保部门为签发主体。二、签发前的制度设计制度审查:我们建立国家碳交所最初目的是克服诸如本案肖家河电站在国际碳交易中带来的被动,但其实质应该是有利促进企业珍惜环境资源,推动企业治污行为由被动向主动转变,降低减排社会总成本,实现排“总量控制”,逐步改善环境质量,进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带动经济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这个良好的愿望,本文认为在建立国家碳交所之时,我国应该逐步形成这样的制度:建设项目凡涉及需要新增排放的,需承诺按照项目使用寿

7、命购进相应总量的排放权指标后方可获得环评审批;新增主要年度排放量的需求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量进行购买;交易方式主要采取在国家碳交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对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环保挂牌督办或污染源限期治理期间的排放单位一律不得转让或购入排放指标。程序审查: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抢占国际碳市场,对于国内碳交易的审查程序应该借鉴 CDM 的经验,结合国内的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第一步,向碳交易所提交项目设计和描述文件进行预约登记。其预约登记时需要提供包括可研和环评报告,可研和环评报告批复,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预计减排量分析报告、交易要求(包括对购买方在时间、价格、总量、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要求)

8、等材料。碳交易所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经过必要的调查分析后,确定是否受理(时间在 1 周左右)。第二步,向地方环保部或证券管理机构申报,如果初审合格(大约半月)出具“减排项目推荐函”,并上报国家环保部,传送给国家碳交易所。国家碳交易所据此在体系内上网发布预约信息。第三步,审核机构(类似 DOE)进行项目审定。审核机构依据业主提供的地方核准文件、减排项目设计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额外性数据(包括技术、财务、地质、环境等)以及审定员现场考察后分析的结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推荐意见、否定意见或暂缓意见(大约 1 个月)。第四步,根据交易所经营的范围,进行项目公

9、示(大约 1 个月),征询公众意见,如果公众有反对意见还需要第三方审计机构(类似 DOE)重新审核并出具项目修改意见。第五步,国家环保部批准项目注册。项目在中国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大约 2 月)。如果公示期间没有 3 名以上审核成员(每个项目建议都从国家环境工程方面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名专家)反对或多数当地老百姓的反对,则可以批准项目注册。由于原则上碳减排资源为国家所有,加上防止立项不建等情况的发生,按照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项目业主需要支付较低的项目注册费。对于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发出拒绝、有条件注册,或复审通知。第六步,根据国家环保部的批准,国家碳交易所对注册的项目通知

10、正式上网挂牌交易,组织有意愿的买卖双方签定购买协议。三、监测、核查/核证第一步,监测设计。包括审核机构(第一次聘请)根据自身标准或引用的技术标准,会同业主制定职责分明、可操作性强的监测方案;对项目业主的岗位人员开展以监测方案和相关知识及岗位责任等内容的培训;依据技术标准校对监测设备,保证各项监测初始数据连续、真实;项目业主(通常是卖方)按照审核机构的检测方案(监测手册)进行监测;对项目排放数据和信息,甚至项目边界外的排放数据和信息进行广泛监测;建立信息收集和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体系的连续性、准确性;按审核机构采用的技术标准对测量设备不断维护,并有使用,维护和校准存档记录等。第二步,初始核查。包括

11、审核机构(如果制定检测方案的审核机构不属于环境保护部认可的则需要另外聘请一家审核机构)对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核实;约定核查、核证间隔期;对于已按照计划实施、监测系统已经运行;已经具备了产生减排的条件项目才能进入核查、核证阶段,反之,则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及时将初始核查情况报告国家环保部并通报国家碳交易所,决定是否从网络系统中下架其交易信息。第三步,核查、核证。包括审核机构根据审核准则对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报告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向国家环保部出具被核查项目温室气体减排声明以及提供书面保证文件(包括项目使用的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项目边界、温室气体源和类型、基准线情景的说明,在相关时间

12、段内,项目活动的温室气体源所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累计二氧化碳当量数,在相关时间段内,基准线情景下的温室气体源以及二氧化碳当量数,收集、处理、整合和报告温室气体数据的过程以及保证准确性的体系和过程);评价内部审核报告;独立地对温室气体信息系统及其控制进行评价(以评估责任方为保证温室气体信息的质量而实施的运行和控制程序,责任方所提供的温室气体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是否能够支持温室气体声明等);根据核查员的要求,对温室气体减排报告进行澄清与修正;对项目所取得的温室气体减排绩效进行认证等。四、签发、转让交易签发。依据审核机构出具的核查/核证文件以及审核机构自身的书面保证文件,环保部门经过专家组审议无误后,对项目具体的二氧化碳当量数进行年度签发。交易转让。国家碳交易所按照环保部对项目签发的二氧化碳当量数通知买卖双方完成交割手续,并出具相关交易凭证。此时整个年度交易完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