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84220651 上传时间:2019-03-0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乡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各村委会、乡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x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管理暂行办法(x府办20xxxx号)文件规定和xx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2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x财预20xxxx号)文件要求,下达我乡2012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7万元。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健康的需要;积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乡长x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装部长xx同志副组长,安办、财政所、党政办、监察室、规划和建设站、国土站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吴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要求,规范收费行为(1)明确目标任务。参照各企业生产能力、开工情况和资源储藏状况分别下达征收任务。具体任务详见文件附表。由乡安办和财政

3、所负责具体的征收工作。征收计划必须全面完成,完不成征收计划的将按效能建设等相关规定相应等额扣减征收人员津补贴。安办要密切与县级相关部门联系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进征收工作。(2)严格收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严格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财政所、监察室要定期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征收工作的规范实施。 (3)严格实行财政票据监管制度。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统一使用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所需财政票据由财政所统一到县财政局领取和核销。乡财政所要及时将款项足额缴入县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挪用、坐支。严禁随意减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