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卫〔〕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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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卫 201158 号关于开展新一轮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实 施 扩 大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后 ,预 防 接 种 疫 苗 的 种 类 进 一 步 扩 大 ,人民 群 众 对 预 防 接 种 工 作 的 需 求 不 断 提 高 。为 适 应 新 形 势 的 需 要 ,进 一步 提 升 预 防 接 种 门 诊 规 范 化 程 度 ,为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提 供 更 加 便 捷 、高效 、安 全 和 人 性 化 的 接 种 服 务 ,根据省卫生 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新一轮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有

2、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目标2011 年,15 家建制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达到浙江省“规范化接种门诊”。其中至少有 2 家接种门诊达到浙江省 “三星级规范化接种门诊” 标准。2012 年,14 家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均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条件较好的单位可在 2011 年申报创建。2二、创建标准以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 1)和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 2)作为全县的创建标准。其中,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要求得分在 95 分以上(含 95 分);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评审,评审得

3、分在 85-95 分(含 95 分)之间可授予“ 三星级规范化接种门诊”称号,评审得分在 95 分以上者可授予“五星 级规范化接种门诊” 称号。三、创建程序及时间安排(一)“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程序根据省、市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作如下进度安排:1、2011 年 3 月下旬:县卫生局下发文件,全面落实规划化接种门诊创建工作。2、4 月 10 日前:各预防接种单位对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进行自查。3、4 月 15 日前:各预防接种单位书面自查和申报材料报至县卫生局防保科(抄送一份至县疾控中心)。内容包括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自查表,接种门诊平面图,各功能区实景照片,汇报材料(预

4、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人员、既往工作情况和自查结果等)。4、5 月 15 日前:各预防接种单位完成硬件改造、软件提升。5、6 月 15 日前:县卫生局组织县级专家组对 29 家接种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整改意见。6、7 月 1 日前:各预防接种单位针对专家组审核存在的问题落实全面整改。7、7 月 15 日前:县卫生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批接种单位材3料报市卫生局。8、7 月 20 日前:接种单位按照规范化门诊要求正常开始运转。9、9 月 30 日前: 市卫 生局对审核通过的接种单位进行现场评审。10、10 月 15 日前接种单位针对市级评审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11、10 月 20 日前市卫生局对

5、评审通过的接种单位报省卫生厅申请复审。12、12 月 30 日前省卫生厅对复审通过的单位确认为规范化接种门诊。授予“ 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称号,并颁发证书和授予铜牌。13、2012 年 9 月 30 日前:2011 年未申报或未通过创建评审的接种单位,应与 2011 年同样的申报方案完成申报、初审、评审、复审,并在 2012 年 10 月前全部通过规划化接种门诊创建。(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程序创建程序和“规范化预 防接种门诊” 相同,但提交省 级复审前要求受评单位获得省级“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资格且正常运转 6 个月以上。四、工作保障县卫生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

6、小组,负责行政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在资金保障方面本次采取“以奖代补” 的形式,通过“ 规范化接 诊门诊 ”的单位给予资金补 助 3 万元,通过“三星级接种门诊”的 单位给予资 金补助 8 万元。经费 由各接种单位先期垫付,待验收通过后给予追加补助。所需经费从“ 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 增加的经费中统筹安排。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积极改建。创建规范化和星级预防接种门诊是4我县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预防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设定目标,认真执行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

7、化建设工作。对于放弃申报或评审未能通过的单位将取消预防接种资质,今后将不得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二)统筹规划,立足长远。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应该兼顾区域整体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以人 为本、科学管理、规范实施、优质服务” 的原则, 对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合理布局和科学 规划。(三)长效管理,注重实效。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质量和服务水平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务必在创建的同时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和长期化,县疾控中心要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导工作,确保通过创建活动这一载体不断提升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接种服务。 附件:

8、1、安吉县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名单2、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自查表)3、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自查表)二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5附件 1:安吉县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徐存林副组长:王永照、顾岳炎成 员:凌金莲、莫愁寒、沈 巍、章钢宏、聂陈萍、周 斌、张 宏安吉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专家组名单组 长:王永照副组长:莫愁寒、周 斌成 员:张 宏、顾时平、黄 艺、胡雪根、吴 雪、游继存、俞爱娜、程毅军、郑爱荣、陈 敏6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自查表)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主要内容与说明 核查要点 评分标准 自查结果及自评得分

9、1.专用房屋,室内地面硬化,环境清洁,空气流通,与门诊、病房、放射科和检验室等分开,避免交叉感染。1.看现场,查接种门诊平面设置图。1.设置不合理未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扣 2 分。 2. 准备坐凳或椅子等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 2.核查各室面积及总使用面积。 2.环境不清洁或有垃圾扣 1 分。 1 专门用房 53.总使用面积40 M 2(不含办公区 ),与当地的服 务人口数相适应,没有安全隐患。 3.存在安全隐患扣 2 分。 1.接种门诊应设置候种区/室(宣教、留观)、预诊区/ 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区/室(有卡介苗专室或单独隔开)、办公区/室(含资料和冷链管理区/室)

10、。1.候诊室、预诊室、接种室未单独设置全扣。 2.接种流程合理,各区/室挂有明显的标志牌,有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2.卡介苗无专室扣 2 分。 3. 各区/室挂没有明显的标志牌扣2 分。 4.无公示材料扣 2 分。 2 功能分区 53.接种门诊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须知和安全注射、接种流程等)。1.看现场,查实物,查资料。5.接种区域设置不合理扣 2 分。 3 冷链装备 5 1.有专用冰箱 1 台以上(或冷冻、冷藏冰柜各 1 台),运转正常,容积应满足一个月疫苗用量。 1.看现场,查实物。 1.冰箱与其他科室合用扣 3 分。 72.冰箱放

11、置在通风、阴凉处,顶部不堆放杂物,使用专用的安全电源。2.查冷链设备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调拨单等)2.冰箱放置不符合要求或顶部堆放杂物扣 1 分。 3.每个接种台至少有一个冷藏包(冰瓶),整洁完好,每个冷藏包至少配备 5 个冰排。 3.未使用安全电源每台扣 1 分。 4.冷藏包少 1 只扣 0.2 分。 1.注射器(汤匙)数量按照最近一次预约人数的 1.2 倍配备。 1.注射器数量每下降 5%扣 1 分。 2.汤匙数量每下降 5%扣 1 分。 3.无急救药品或发现急救药品已过期全扣。 4.每台必备接种器材少 1 种扣 2 分。4 接种器材 4 2.药品器械齐全:配备消毒器材( 75%酒精

12、、 镊子、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等),体检器材(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常用急救 药品(1:1000 肾上腺素),防刺容器,污物桶等。看现场,查实物,与器材领用帐册核对。5.无体检用器材扣 1 分,不全扣0.5 分。 1.有高压蒸汽消毒设备及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1.看实物。 1.蒸汽压力或时间不足每次扣 1 分。 2.抽查 5 次高压蒸汽消毒记录(日期、消毒时间、温度、压力等)。2.紫外线灯管吊装位置不合理、 积尘或超过使用期限各扣 1 分。 5 消毒设备 4 2.定期按消毒程序对各种接种器材进行高压消毒, 对接种台面进行常规消毒,对接种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3.抽查紫外线灯使

13、用时间、吊装位置(移动式紫外线灯除外)、积尘。3.无上述消毒记录 各扣 1 分,资料不全扣 0.5 分。 84抽查 5 次接种台和空气紫外线消毒记录(日期、消毒时间等)。6 降温取暖 设备 3 室内装有降温取暖设备。 看现场,查实物。 无降温设备扣 1.5 分,无取暖 设备扣 1.5 分。 7 信息化管 理设备 4开展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管理,配 备专用电脑、打印机、条形码识别器、宽带等设备,设备完好,专人管理。 看现场,查实物。未开展信息化管理全扣,信息化设备不全每种扣 1 分,设备无专 人管理扣 1 分。二、接种实施(40 分)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主要内容与说明 核查要点(备查材料) 评

14、分标准 8工作人员数量和配置6 接种日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 4 人,其中接种人 员不少于 2 名。 查接种人员名册,职责分工。接种日工作人员数量少于 4 人全扣;其中接种人员少于 2 人扣 3 分。 1.接种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1.无资质人员(见习期除外)上岗 1人全扣。 9 接种人员资质 6 2.操作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1.查上岗证和人员资质。2.信息化系统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1 人扣 2 分。 10 服务周期 3 每月至少运转 1 次。 查接种工作日志及相关资料。

15、 未达到要求全扣。 1.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1.查安全注射制度。 1.无安全注射制度扣 2 分。 11 安全接种 42.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供 应单位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制造计量器具 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2.查购入一次性注射器登记册(品牌、规格、数量、效期、产地厂家、购入单位等项)。2.一次性注射器无四证或重复使用全扣,四证不全少一证扣 1 分。 93.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自 毁型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3.查一次性注射器消耗数量与接种人次数核对。 3.一次性注射器帐物不符扣 2 分。 4.查接种门诊

16、自购的一次性注射器进货单及“四证”。4.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处理不妥每起扣 1 分,流入社会全扣。 5.查回收记录。 5.无毁形器或消毒桶各扣 1 分,无回收记录每起扣 0.5 分。 4如需同时接种多种疫苗,应采取相应措施(设置醒目标记、专人引导),避免错种。 6.现场测试接种人员安全注射工作要求(自毁型注射器使用方法,安全盒使用方法等)。1.接种操作台面整洁,各种药 品器械摆放有序。 接种日现场观察,要求流程完整,操作规范。 1.未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每人扣 1 分;未佩证上岗每人扣 1 分。 2.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持证上岗。 1.预检、登记流程; 2.无接种前告知、预诊记录每起扣2 分。 3.负责登记、预检的工作人员应详细 核实接种对象的卡(证)。2.接种前准备, 三查七对,接种部位消毒; 3.操作台面混乱扣 1 分。 4.开展接种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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