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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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工会关于召开2010年工会主席培训会的通知全区各高中、中心校、初中、城区小学工会:经研究,决定召开2010年临渭区教育工会主席培训会,具体如下:一、会议时间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周二)下午14:00报到,14:30正式开会。二、会议地点渭南市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三、参加人员各高中工会主席;各中心校工会主席;各初中工会主席;各城区小学工会主席。四、培训内容1、专题辅导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2、学习文件3、传达省、市教育工会会议精神,安排我区教育工会近期工作。五、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要确保按时参加会议,注意往返路途安全,不得请假、旷缺、迟到,区教育工会将对各工会主

2、席的到会情况进行严格考勤,并在大会上通报。2、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良好会风。3、参加会议时自带打印的附件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纸质文本(共12页)。4、各高中、城区中小学、中心校工会主席参加会议前务必将本校开展“庆五一” 教职工文体活动渭临教工发(2010)05号文件情况以电子格式发往临渭区教育工会电子邮箱。附: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二一年五月七日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

3、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学校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全干会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大力宣传教代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任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发动教职工并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第二阶段:筹备阶段。 1、召开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召开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和大致时间。教代会的中心议

4、题,一般是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2、由学校工会组织向校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再向区教育工会提出书面申请。3、得到区教育工会批准后,要选举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工会主席提名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要有广泛地代表性,包括党、政、工、团、群众阶层,再与学校党政领导协商确定,然后由全校教职工大会举手表决通过。4、主席团成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如果是第一次召开教代会,则过于尖锐或激烈的问题可暂不列入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确定各工会小组(教研组或年级组)代表

5、名额、程序及具体选举日期,协商成立教代会筹委会,筹委会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有特长的教职工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5、筹委会成立后召开第一次会议,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做好各工作小组的详细工作计划,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别为:秘书组在主席团领导下全面负责会议所需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事务、处理大会的各项事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其他组的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思想活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坚持原则。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有较强的责任感,敢于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有较强的参

6、政议政能力和业务技术知识。 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制定、发放提案征集表,收集整理提案,并向行政领导提出问询。宣传组负责学校板报、宣传栏、横幅、彩旗及布置会场,安排大会主席台和代表座次。会务组编制大会经费预算,负责会议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购置会议用品;打印分发有关会议材料;起草会议通知,编印代表名单。6、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7、秘书组将校长的工作报告草案在一周内下发各工会小组(年级组或教研组)进行讨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校长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

7、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学校实际,符合教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8、代表资格审查小组通知各工会小组(年级组或教研组)将选举的代表名单报请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即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交主席团审批,主席团审批后予以张榜公布。9、提案审查小组发放提案征询表并注明征询提案的截止日期。10、秘书组整理好开幕词、闭幕词、串词及各种文件。11、提案组收集提案征询表,分别归类,整理打印成册,发至主席团、各工会小组(年级组或教研组),并张榜公布所收提案的数量、有效提案的数量、无效提案的数量。同时整理有代表性的提案,经主席团审核后准备在教代会上向行政领导问询。12、大会前一天

8、,筹委会全面检查各项工作,尤其是会场的布置、校门口横幅和彩旗的悬挂、板报专栏、宣传口号,最后根据大会程序进行演练。13、筹备期间,工会主席要积极育区教育工会及各兄弟学校工会联系,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列席本次大会,营造出一个热烈隆重的气氛。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先由大会秘书组组长向主持人报告今天应到代表多少人,实到多少人,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今天大会应到代表多少人,实到代表多少人,超过三分之二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大会合法有效。然后宣布“学校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幕。第一项 全体起立,奏国歌第二项 由学校党支部书记致开幕词第三项 介绍到会的上级领导及特邀嘉宾第四项 由特邀嘉宾宣读贺词或贺信第五

9、项 请校长作工作报告第六项 就校长的工作报告进行举手表决表决前要说明校长的工作报告草案已于月日下发各代表小组进行讨论、审议,根据月日以前收集的修改意见,校长的工作报告已进行了修改,现就工作报告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秘书组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不同意的请举手,请秘书组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弃权的请举手,请秘书组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主持人向大会宣布结果,鼓掌欢迎工作报告的通过。第七项 提案问询由提案组组长向大会报告截止月日总共收到提案多少件,其中多少件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现就代表普遍关心的几项提案向行政领导提出问询。第八项 教职工代表发言第九项 主持人宣读闭幕词,并宣布大会结束闭幕后教代会秘

10、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代表组和每个代表,向各自的选区(年级组或教研组)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5必要时,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

11、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 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一般每五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各校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代表的具体条件。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教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可按各校实际确定,一般在 30% 左右。教职工不足五十人的学校,建立由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

12、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根据学校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由大会主席团确定选区、代表名额、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教研组或年级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举单位(教研组或年级组)将选举结果报告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

13、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报请主席团批准,主席团批准后予以张榜公布。 (5)按选举单位(教研组或年级组)建立教职工代表组,民主选举正副组长(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7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

14、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8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管理干部、工人、学生,也可以是本校退(离)休干部、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还可以是同级、上级工会的领导。 (4)列席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委会提名并经席团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附件2: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征集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是第一次召开教代会,则过于尖锐或激烈的问题可暂不列入中心议题。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内容要求字迹清晰公整,语言表达准确。6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教代会提案小组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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